第四章(第12/25页)
飓风终于扬长而去,但这强劲的西北风在十五分钟内已席卷了沼泽附近的好几个街区,毁掉了几乎半座城市。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一次对莱昂十二叔叔的慷慨表示满意,没等雨完全停就离开了,还无意中带走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借给他撑到车前的雨伞。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没有介意。甚至刚好相反:他很高兴地想着费尔明娜·达萨知道伞的主人是谁时会作何感想。当莱昂娜·卡西亚尼走过他的办公室,他还沉浸在这次激动人心的会面所带来的恍惚之中。他觉得这是唯一的机会,无需兜圈子便可以向她吐露自己的秘密,就仿佛挑破要命的腌下脓疖似的:要么现在,要么永远都不。他开始问她对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人怎么看。她几乎想都没想便回答说:“他做了许多事,或许做得太多了,但我相信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接着,她思索了片刻,一边想一边用她那只有高大的黑女人才有的又大又锋利的牙齿,把铅笔上的橡皮一块块咬下来,最后,她耸了耸肩,以此结束这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话题。“也许正因为此,他才做那么多事吧,”她说,“这样可以免得去想。”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留住她。
“让我难过的是,他不得不死。”他说。
“世上的人都是要死的。”她说。
“是的,”他说,“但他比任何人都更应该死。”
她一点儿也没听懂,又耸了耸肩,没说话便走了。于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知道,在将来的某个晚上,同费尔明娜·达萨躺在一张幸福的床上时,他将会告诉她,他没有把他的爱情秘密透露给任何人,甚至对唯一一个赢得了知情权的人也没有说。不:他将永远不会向人吐露这个秘密,即便是对莱昂娜·卡西亚尼,这并非因为他不想向她打开这只他珍藏了半辈子的宝箱,而是因为直到开启的那一瞬间他才发现,他已把钥匙弄丢了。
然而,那天下午最震撼他的还不是这件事。他沉浸在对青春岁月的怀念当中,一场场花会的情景历历在目。每年的四月十五,喧嚣声都会响彻整个安的列斯群岛,他始终是主角之一,但也和在几乎所有其他活动中一样,始终是秘密的主角。自首届诗赛以来,他参加过好几次,可就连末等奖中也从未出现他的名字。不过他不在乎,因为他参赛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这项赛事对他来说别具吸引力:第一次比赛中,负责打开火漆封口的信封并宣布获奖名单的人是费尔明娜·达萨,从那时起,他就注定要在此后的每一年都参加比赛了。
那天夜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躲在前排靠背椅的阴影中,翻领的扣眼上别着一枝娇艳的山茶花,随着他强烈的渴望上下起伏。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三只用火漆封着的信封。他问自己,当她发现金兰花奖的得主是他时,心里会有怎样的波澜?他能肯定她认得出他的笔迹,在那一瞬间,她定会回想起小花园杏树下刺绣的那一个个下午,想起信中那些干枯的栀子花的芳香,想起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两人的花冠女神的华尔兹。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花奖,这个万人渴望的国家诗歌大奖竟授给了一个中国移民。这个不同寻常的决定引起了公众的骚动,甚至令大赛的严肃性受到质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委会一致认为那首十四行诗精妙绝伦。
没人相信获奖的中国人是那首诗的作者。上个世纪末,为了逃避修建两大洋铁路时席卷巴拿马的黄热病瘟疫,他和其他很多中国人一起来到这里,到死都没有再离开。他们用中文生活,用中文繁衍后代,彼此间长得十分相像,以至于没人能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起初,一共也没有十个人,有几个带着妻子儿女和用来食用的狗。但没过几年,他们和那些人境时未在海关留下丝毫记录的不期而至的中国人,已经从港口郊外的四条巷子中满溢出来。一些年轻人在匆忙间变成了令人敬仰的族长,谁都无法解释他们哪里来的时间衰老。人们普遍凭直觉把他们分为两类:坏中国人和好中国人。坏的那些都窝在港口阴郁的餐厅里,面对着一盘葵花子炒鼠肉,或者像国王一样大吃大喝,又或者随时准备在桌前暴毙,大家怀疑,那些餐厅不过是在掩人耳目,里面进行的其实是贩娼之类的勾当。好中国人则是那些洗衣店里的人,他们继承了一门神圣的学问,能让交回的衬衫比新的还整洁,领口和袖口都熨烫得像刚出模子的圣体一样。那位在花会上击败了七十二名有备而来的对手的男人,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之中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