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6/20页)
“这么说,您早就知道!”他惊呼道。
她证实说,她不仅早就知道,而且还曾怀着爱意帮他分担过这种垂死的痛苦,就像她也曾怀着同样的爱帮他发现幸福。因为他生命中最后十一个月的情况就是这样:一种残酷的垂死挣扎。“您的责任应该是把这件事通报给大家。”医生说。“我不能这样做,”她有些震惊,“我太爱他了。”自认为什么话都听过的乌尔比诺医生,却从未听谁说过这样的话,而且还说得如此坦荡。他全神贯注地直视着她,想把这一刻铭记心中:她就像一尊河神的雕像,眼睛如蛇眼一般,无所畏惧地裹在一袭黑衣之中,耳边别着玫瑰花。很久以前,在海地一片荒凉的沙滩上,两人做爱后赤裸地躺在那里,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突然感叹道:“我永远也不会变老。”她把这句话理解为他要与时间的劫掠进行殊死搏斗的英勇决心,但接下来他说得更为清楚直白:他决定,要在六十岁结束自己的生命。
事实上,他在这一年的一月二十三日刚刚年满六十。于是,他把圣神降临节的前一晚定为最后的期限,—对于这座将自己奉献给圣神的城市来说,这是最大的节日。昨晚发生的事,没有一个细节是她事先不知道的。他们经常谈起它,一同承受着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无论他,还是她,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以一种毫无意义的热情热爱着生活,他爱大海,爱爱情,爱他的狗,也爱她。随着死期临近,他越来越向绝望屈服,就仿佛他的死并不是当初由他自己决定的,而是无情的命运使然。
“昨晚,我把他一个人留在那里的时候,他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了。”她曾想过把狗带走,但他看了看它在拐杖边瞌睡的样子,用指尖轻抚了它几下,说:“对不起,伍德罗·威尔逊先生得跟我在一起。”他写信时,让她把狗拴在行军床的床脚上,可她却系了个活扣,好让狗能够自己松脱。这是她对他唯一的一次不忠,但情有可原,因为她希望今后还能从狗那双冰冷的眼睛里忆起它的主人。乌尔比诺医生打断了她,告诉她狗最终没有挣脱。她说:“那就是它自己不想了。”随后,她又高兴起来,因为她宁愿如他请求的那样去纪念这位死去的恋人,昨晚,他写信时突然停下笔,最后看了她一眼,说:“请用一枝玫瑰纪念我。”
她到家时,刚过半夜。她和衣躺在床上抽烟,不断用烟蒂点燃另一支香烟,以给他足够的时间写信,她知道,那一定是封又长又难写的信。快到三点时,街上的狗开始狂吠,她把用来冲咖啡的水放到火炉上,从上到下换上丧服,并在院中剪下清晨绽放的第一枝玫瑰。乌尔比诺医生早就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厌恶这个无可救药的女人的回忆,他认为他自有他的理由:只有没有原则的人,才会从痛苦中得到满足。
拜访结束前,她又对医生讲了很多事。她不会去参加葬礼,因为她答应了自己的情人,尽管乌尔比诺医生认为,信中有一段话的意思正好相反。她不会流一滴眼泪,不会浪费自己的余生,在慢火煮炖的回忆的蛆肉汤中煎熬,不会把自己活活埋葬在四面墙壁之间,成日为自己缝制寿衣,尽管这是当地人乐见寡妇做的事情。她打算卖掉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的房子:根据遗书上的安排,这座房子连同里面的一切从现在起都属于她了。之后,她会像以前一样继续住在这座穷人等死的墓穴中,无怨无悔,因为在这里,她曾体验到幸福。
回家路上,这句话一直在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耳边回响:“穷人等死的墓穴。”这个评价绝非信口胡言。因为这座城市,他的城市,至今仍处在时代的边缘:它依旧是当初那座炎热干燥的城市,夜晚也仍旧充斥着那些让他觉得恐怖不已的事,但同时,也仍能让人感受到青春期那种孤独的快乐。在这里,鲜花会生锈,盐巴会腐烂。四个世纪以来,除了在凋谢的月桂树和腐臭的沼泽间慢慢衰老,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冬天,瞬间而至、席卷一切的暴雨使厕所里的污水漫溢,把街道变成令人作呕的泥塘。夏天,有一种看不见的灰尘,粗糙得就像烧红的白垩粉,被狂风一吹,便会从各个缝隙钻进屋里,堵得再严实也无济于事。此外,狂风还会掀开屋顶,把小孩抛向空中。星期六,那些黑白混血的穷人们会乱哄哄地离开用纸板和锌铜合金板搭建在沼泽边的棚屋,带着牲畜和吃饭饮水的家什,一窝蜂兴高采烈地去占领殖民区那布满岩石的海滩。直到前几年,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身上还带着真真正正的奴隶印记,那是用烧红的烙铁印在胸口的。整个周末,这些人都毫无节制地纵情跳舞,拼命用自家蒸馏酿制的烧酒把自己灌得烂醉,在梅子丛中交欢。而到了星期日的半夜,他们会以一场血腥的群体争斗来结束自己的方丹戈舞。一周的其他几天,这群风风火火的人则混迹于老城区的广场和大街小巷,摆起小摊,做起各式各样的生意,为这座死气沉沉的城市注入一种散发着炸鱼味的集市的躁动:一种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