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第5/6页)
孙权现在心里装着太多事儿,一是外面步氏有孕,肚子一天一天大起来了,总不能长久瞒下去。从前倒还好,现在皇帝就在吴郡,他给闹出个步氏来,不是羞辱朝廷吗?自从上次那个有些神通的方士看过之后,母亲又尤其在意伏寿这一胎,他更不敢生出事端。
只这一件事就够他烦心了。如今孙权还要担心周瑜之事,皇帝始终没有召见周瑜,而周瑜自有他的骄傲。孙权是既说服不了周瑜,也不好在皇帝跟前说话。万一这两位要是弄拧了,整个吴地都要跟着遭殃,他孙权多半也逃不过。所以他今日去张昭府上赴宴,也是存了再劝一劝周瑜的意思。毕竟在皇帝与周瑜之间,孙权自觉还是劝周瑜服软比较好。虽然周瑜当初辅佐他的长兄,对他来说也是亲长兄一般的存在,为孙氏在吴地的地位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
伏寿站在一旁,看着坐在床沿的孙权,内心与目光同样明晰。她越来越发现,男人是最可爱又最简单的。他们就像是天真的孩子,至死都是。就像此刻的孙权,她都不问用,都能从他面上读出他那点心思。母亲的教诲,有些还是有道理的。她早已察觉孙权感情上的异动,因为一个人若是变了心,枕边人总是最先有感觉的。只是很多情况下,人们总爱自欺欺人。好在伏寿不是这样的,她原本的成长经历不允许她把眼睛耳朵蒙起来,所以她只能面对。一旦下定决心面对现实,一个女人没什么发现不了。
伏寿早知孙权在外面养了人,先前还觉得有些好笑,直到怀孕后,在迎驾的过程中,才从孙权从人那里套出消息来,知道了那人原来还是孙权的青梅,出身大族的步氏。
确认的那一日,伏寿非但没有难过,反倒有一种大石落地的安稳。大约是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清楚这桩婚姻里面,更多的是利益的结合,而不是感情的相许。因为不曾期盼过,也就无所谓失望。因为没有太深的情爱,也就说不上枕边人是移情别恋。况且真论起来,步氏不是还在她之前吗?只是青梅竹马的情分也抵不过权力的诱惑,入了长安的孙权还是选择了后者。可他又那么像个孩子,什么都想要,已经选择了权力,回到吴中却还想拥有佳人,世上只有孩子才能这样任性。像他这样的男人,大约到死都是孩子吧。
所以伏寿看孙权,是俯视的。一个成年人怎么会真的与一个孩子动气呢?除非是傻了。
“我整日闷在府中,没病也要闷出病来了。”伏寿也不会含沙射影故意提到步氏相关的事情,她既然不在意,也就不会拿这个去刺激孙权。她只问自己关心的,“你看陛下来此的正事,办得如何了?我从前在长安,得了一架提花织机,着实有趣。可惜只有一架。这次趁着陛下来,我一直想找个时机,讨一组会做这织机的木工来。只是朝政正事儿没有解决,我也不好拿这等小事儿去烦陛下,所以只能闷闷等着。”
孙权因为外面有人,对伏寿心中有愧,所以格外好说话,忙道:“我明日见陛下时,为你问一问便是。”
“如此,我就多谢了。”伏寿笑起来,站在原地没动,看着孙权出去了。
孙权怀着满腹心事,赶到张昭府上的时候,宴会所邀请的各位名士都已经到场了。
周瑜与张昭等人都簇拥在一处,围着步骘,看他新得的宝剑。
步骘年方十八,也是当初避祸南下,但是一度困顿,后来与诸葛瑾等人投契,一同游历吴中,又认识了孙权。那时候孙权已经跟步氏旧情复燃,正需要居中做事之人,见这步骘与步氏乃是同族,便将步骘留在身边,出席宴会之时,也会带着他。步骘虽然年少,但博学多闻,性情宽雅深沉,倒是很受吴中上层人士喜欢。而周瑜与张昭等人已知孙权与步氏之事,但男人向来是不以这点艳事来批判男人的,所以并不认为有什么问题;况且在周瑜的立场上,倒是更愿意孙权有这样一位步氏的红粉佳人,强于和朝廷赐婚的江东长公主琴瑟和鸣。
此时见孙权来了,众人都迎上来,取决于跟随孙权的时日早晚,有的喊“将军”,有的唤“吴侯”。
于是酒筵开始,歌舞声起。
孙权居于上首,张昭与周瑜分开左右。
酒过三巡,孙权低声对周瑜道:“公瑾兄,昨日曹大人告诉我,不日陛下就要召见步骘。”
周瑜神色不动,道:“那倒是要恭喜步骘了。想来是仲谋引荐的?”
孙权道:“倒并非是我引荐的。而是诸葛瑾那日面圣时,提到步骘年少而又才学过人,陛下起了惜才之心。”周瑜皱了皱眉。
孙权观察着他的面色,见状问道:“公瑾兄以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