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4(第7/12页)

她脸上的红本来已经褪去,现在又红了。“您太好了。”她说。

他摇摇头,咬着嘴唇,“哪位男士能忍住,”他低声说,“不对您好?”

现在他的脸也和她一样红了。我觉得他一定有个憋气的法子,让血都冲上脸。他双眼紧盯着她,后来她也看着他,笑了起来。

当时,我第一次感觉到,他曾经说过的话是对的。她真的很美。我看到站在他身边,眼望着他的莫德,是那么美丽,纤细。

傻白鸽和呆鹅。钟声响了,他们吓了一跳,慌忙把目光移向别处。绅士说,他已经叨扰太久。“我们晚餐再见吧,和您舅舅一起?”

“和我舅舅一起,是的。”她低声说。

他对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几乎快到门边时他仿佛才想起我,然后像表演哑剧似的,上下拍打着口袋,摸出一枚钱币。他拿着一先令,示意我过去拿。

“给你的,苏,”他拉起我的手,把钱币放在我手心。这是一枚假币,“一切都好?”他小声问,以防莫德听到。

我说,“哦,谢谢您,先生!”然后我又行了一个屈膝礼,并且挤了一下眼。这两件事儿真不该一起做,我不建议你这么干:因为挤眼让屈膝礼东倒西歪,屈膝礼也肯定让挤眼没了效果。

不过,绅士应该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面带满意的微笑,又鞠了一躬,然后就走了。莫德看了我一眼,然后沉默地走进卧室,关上了门——我不知道她在里面干什么。我就坐在外面,直到半小时后,她叫我为她更衣赴晚餐。

我坐在那儿,玩着那一先令。“好吧,”我想,“假币也跟真的一样发亮。”

但我心里有些失落,不知为什么。

那天晚餐后,她在客厅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大概待了一到两个小时才出来。那时我还没进过那个客厅,她没跟我一起时做些什么,我只是从魏先生和斯泰尔斯太太吃饭时的闲聊中听来的。晚上我就待在厨房,或者在斯泰尔斯太太的小茶房混时间,一般都挺无聊的。但是,那天晚上却不同。我走进楼下的厨房,发现玛格丽特用两只叉子叉住一大块烤猪腿,厨娘凯克布莱德太太正用勺子往上浇蜂蜜。“蜂蜜火腿,”玛格丽特噘着嘴念叨着,“里弗斯先生最喜欢了。”凯克布莱德太太说,给里弗斯先生做吃的真是件开心事儿。

她把旧的羊毛袜换成了我给她的那双黑色丝袜。客厅女佣们也换上了有漂亮褶皱的帽子。小厮查尔斯把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分界弄得跟刀锋一样直,他坐在火炉旁边的凳子上,吹着口哨给绅士擦着皮靴。

他和约翰·弗鲁姆一样年纪,但他长得白,不像约翰那么黑乎乎的。他说,“斯泰尔斯太太,里弗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您觉得呢?他说,在伦敦他们把大象圈起来关在园子里,就像我们把羊关在羊圈一样。一个小孩儿花上六便士,就可以骑大象。”

“噢,上帝保佑!”斯泰尔斯太太说。

她在领口别了一枚胸针。那是个葬礼胸针,有黑色的毛。

大象!我想。我能想象,绅士来到他们中间,就像凤入鸡群,让这帮小鸡仔们兴奋得乱扑腾。他们说他英俊潇洒。他们说他比那些公爵还出身高贵,对仆人礼数周全。他们说,像他这样一位聪颖的年轻人肯再来庄园,真是莫德小姐的幸运。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群白痴,里弗斯先生就是个恶棍,他就是来找莫德骗婚,卷走她的财产,然后把她关起来,不管她死活——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个,他们肯定打死都不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会相信一个绅士,而不会相信我这样的人。

当然了,我也没打算告诉他们这些。我心知肚明就行了。后来,斯泰尔斯太太在茶房吃布丁,静静地整理她的胸针。魏先生拿了报纸去厕所看。今天的晚餐,他必须上两份优质红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看到绅士到来的人。

至少,我认为我是高兴的。“你是高兴的,”我对自己说,“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单独见到他的时候,你就会感到高兴了。”我以为,一两天内我们就能找个机会碰面,哪知两周之后才找到机会。因为,在没有莫德带领的情况下,我没有理由一个人去宅子里那些体面的区域。我从来没去过他的房间,他也没来过我的。而且,布莱尔的生活是那么循规蹈矩,就像一台精确运作的机器,你很难去改变:清晨的钟声把我们叫醒,在各个房间,我们进入规定的动作,直到夜晚的钟声送我们上床入睡。地板上仿佛刻好了一条条轨道,我们顺着它运行。宅子旁边仿佛有个巨大的手柄,一只大手扭动它,给宅子上满发条。有时候,当窗外雾气笼罩,昏黑一片,我就想象着那手柄,几乎能听见上发条的扭动声。要是发条停下会怎样?想到这儿我甚至有点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