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6/8页)

我说的是真的。苏晴又强调说。

不,他直摇头。他不相信苏晴的话。

你不相信?苏晴问。

他还是摇摇头。

那好吧。她把杯子放到桌子上,站起来走到司炳华跟前,把他的手拉起来,往自己的胸口上放:相信吗?

司炳华没说话,直着眼睛,样子像被吓坏了。这是他第一次把手放在一个异性的胸口上,感觉像放在火山口一样,烫得他手直抖,感觉里面的岩浆马上要喷发出来,呼吸变得急促了。他想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可是,反倒更用力地摁了下去,滚烫的嘴唇抽动了两下,也朝那张白皙的脸伸过去,感觉像是一枚红红的印章,往一张白纸上盖戳。

不一会儿,事情进展得难以想象般地神速,那层薄薄的窗户纸就在这天的下午捅破了。

不是吗?从这道门走进来的时候,她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女人,起码不是司炳华的女人;从这道门再走出来时,就是了,是司炳华的女人了。这是既成的事实,无法改变的事实多么富有戏剧性啊!可它又是个不可逆转的事实。就像后来,小鱼是她的女儿一样,不论叫不叫妈妈,她都是小鱼的妈妈,小鱼也是她的女儿,这样的事实一旦开始就谁也无法改变了。

和司炳华的关系发生质变后,下一步就是结婚。那时候,她认定她的第一次给了谁,就是谁的人,这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远古的理念在她身上的延续。也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文化,不管是开放的还是不开放的,最后都会实实在在地落到这一点上来。那时候的人,凑凑合合地结婚可以,凑凑合合地离婚决不可能。哪像现在的人,离起婚来就跟换身衣服一样,甚至连换衣服都不如,就像一只袜子破了个洞,把一双袜子全扔掉,换双新的穿就是了。他们这一代人做不到——起码她做不到。她把身上最珍贵最圣洁最不可侵犯的东西给了司炳华,就一定得做他的女人。按理说,自己身上最宝贝的东西,一定要给你最爱的那个男人。但谁能做到呢?反正她没做到。她相信很多女人都做不到。尽管她后来改变了看法,不再为它感到有什么遗憾了,可她当时并不这么认为,她觉得她爱的人不是司炳华,而是另一个人。爱上司炳华是后来的事情。后来当她意识到跟她生活在一起的男人,其实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值得她终身去爱、去厮守时,又为时过晚了!这真是命运弄人啊。

苏晴把阿宝送回家时,雨点吧嗒吧嗒地落下来。她抬头才看见头顶那片天已经变得黑压压的了,便加快步子往家赶,可雨还是赶在了她的前头。她站在雨中,看着连天的雨脚,突然间恍惚起来,多奇怪啊,这雨势怎么跟二十年前那场雨那么像啊!简直就像是同一场雨!

那场大雨是中途遇上的还是她有意要和它相遇?她现在已经理不清了,其实二十年来,她从来没有理清楚过,解释不清那天愚蠢的行为是怎么冒出来的。

但她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乌黑的云,像一只只丰满的女人大乳房似的云,气象学上叫梨状层积云,密得不透光,像墨汁涂抹过,天也不像是天了。闪电和雷声不时地跳出来吓唬你一下,风呼呼地低吼着,门口的树梢都快被它折断了。那天,她说不清楚为什么就想往外跑,她带上一只风向风速测试仪,举着它沿着出沟的方向跑。

当时她没觉得自己是在发疯,她边跑边给自己找理由:你这是工作。不是吗?这种天气多难得呀,把它当资料积累下来,说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场!她有了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后,跑得更起劲了,一边跑,一边看着天空的变幻。黑云在往下坠,坠得天低低的,仿佛伸手便能托住它。闪电和雷声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一会儿像要把那块厚厚的大黑布撕裂开来,一会儿又把它当一面大鼓擂。远处的发射塔架,也被云层一点一点地裹了进去,看不见了。她仍沿着公路一直往外跑。山风呼呼,一会儿撩起她的头发,一会儿掀起她的衣角。在山风的拉扯下,苏晴不知跑了多远,足有五六里吧,直到看见远处马路边上那片营房:特别是那栋四层高的灰砖房,她才突然停下来。她知道不能再往前跑了,该回去了,正这样想着,硕大的雨点像婴儿的小拳头一样砸下来,先是稀稀落落的,很快就密密麻麻,再后来成了一根根又粗又硬的鞭子往下抽,抽得人头皮、脸生生地痛。她没有躲,这段路上,也无处可躲雨,离得最近的就是那栋灰砖房。大雨借着风势,推着她往前走,她想停都停不下来,只好顺着它捣腾着两腿向前跑、跑、跑。一边跑,一边情不自禁地背诵罗马尼亚女诗人布兰迪亚娜的诗:《雨的魔力》。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喜欢这首诗,第一次看见它时,就像被电击了一样,她这才明白,女人的心是相通的,是不分国界的。后来,她迷上了这首诗。尤其在雨中奔跑的时候,默诵它让她感觉特别有味道,甚至觉得这首诗是专门为她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