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乐章II(第16/19页)
“什么鬼,我才不要!”
听见妻子和Adonis又因为音乐吵得不可开交,夏承司无奈地摇摇头,握住她冰冷的手,让司机把空调再调大一些。裴诗打了个哆嗦,靠在夏承司怀里:“我知道英国夏天不热,但没想到会这么冷。今天穿太少了。”
“你身体弱,下次要小心。”
“是是是。”
空调的暖风让裴诗很快有了睡意。她换了个舒服的坐姿,把脑袋靠在夏承司的肩窝里……
“夏承司,你说我现在三天两头生病,会不会死得很早?”
“再说这种话,我就扔你下车。”
她迷糊地“呵呵”笑了一阵,就进人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昏昏沉沉的裴诗才睁开眼,把脑袋从夏承司肩上挪起来,往四周看去。不管睡得多沉,她都没有忘记,这一日晚上她要在伦敦表演小提琴独奏。
“快到了吗?”她声音微哑地说道。
“嗯。离演出还早,你可以多睡一会儿。”
“不用,我不困了。”
打了个哈欠,揉揉眼角,她意识到窗外街景的颜色好像与平时不大一样。隔着黑色的车窗,外面的世界都仿佛镀金一般,呈现出泛红的亮铜色。七月的英国,黄昏总是晚上九点才姗姗到来。而外面的色彩这样明艳,似乎是黄昏雨带来的奇迹。
“是下雨了吗?”她望着窗外,喃喃说道。
身边的丈夫无暇顾及天气,只是忙着把滑落的西装外套重新搭回她的肩上。轿车在市中心穿过一条街,她从两栋因背光而发暗的建筑间看见了一道彩虹。她立即离开夏承司的怀抱,把双掌贴在车窗玻璃上,像第一次参加春游的孩子一样,露出了新奇惊喜的神色:“彩虹,彩虹!”
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看见彩虹。但是,却是第一次在伦敦的黄昏中看见这么大的彩虹。她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按下车窗。但开到一半,手就被夏承司挡住。她知道他担心自己的身体,但长年累月这样管着自己,难免让人感到心烦。所以,车在又一个红绿灯处停下时,她干脆背着小提琴推开门,跳下车去。夏承司有些急了,在后面呼唤她一声,没有得到回应。
真不敢相信,这可是七月酷暑的夏季。她穿着长袖外套,不过裸着腿,竟还感到冷。雨点如小冰块,稀疏而扎实地打在她的脸上、发上、小腿上。突然吸入冷空气,她轻轻咳了一声,打了个寒战。但是,眼前的景象却没有辜负她这一番冲动:此刻,她正站在长长的摄政街中央,前方不远处就是连接五条大道的皮卡迪利圆环。这两处19世纪就建立的伦敦地标,一直都是皇家与繁荣的象征。在大部分人的记忆中,除却大红的巴士和电话亭,这里与伦敦其他部分一样,总是呈现着饱和度过低的灰色。在这片灰色中,总有西装绅士与洋装淑女挽手前行。但在这一刻,眼前的一切,竟都变成了纯正的金色。光芒是金色,马路对面的大剧院是金色,天上囤积着低低的云也是金色。云朵中间漏出几块干净的浅蓝,也与云朵混在一起。路面被雨水打湿,变成了一面魔镜,把它们记录在发亮的眼眸中。
这一刻的伦敦,忽然有了文艺复兴时期绘画中金色意大利的色彩。同时,又保留着浓郁的高贵气质。裴诗看得眼都直了。甚至连夏承司把外套重新披在她的肩上也不曾注意。
她知道黄昏短暂,黄昏雨更加短暂,所以连掏出手机拍照的欲望也被强行压了下去,只是缓慢前进着,又抬头憧憬着眼前的美景。了解英国的人立刻就会知道,常住这里的人是不会躲雨的,最多把卫衣的帽子盖在头上,会撑伞奔跑的人一般都是外国游客。裴诗不是英国人,也不是游客,她只是凑巧回到了曾经居住的城市,凑巧在这里圆了自己的梦。冰冷的雨水落在她的头发和额头上,她却不曾伸手去擦拭,也不曾想走在房檐下躲避它们。相反,每走两步,她总会停下来,回头眺望走过的路,还有那条高挂在空中的彩虹。金伦敦的雨后,出现了一条彩虹——她相信,那是上天给她的答案。
这里太美了,美到连脸上的雨水都不忍擦拭。摄政街是这样宽阔绵长,随便用相机拍下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直接制成优雅的明信片;随便抬头往上看一眼,都能看见典雅石头建筑上的天使雕像。漫步于此,心灵也变得自由崇高起来。她快步往前走着,不时灵巧地踩着高跟鞋,跳过地上的水洼,在这片金色的天堂里流连忘返。
然而,这里美归美,却实在太冷了。走了几步,她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不由得想起以前和夏承司去苏格兰的经历,她倒着走回来,对身后的男人疑惑道:“夏承司,我一直没想明白一件事:为什么世界上最美的风景,总是伴随着冷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