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万艳书 上册》(14)(第7/12页)

这是嘲讽文淑客人太滥,更兼下了逐客令,文淑却不过四两拨千斤地笑笑,“下人不懂事,我早交代了,今天是盛公爷请客,我得为公爷做足面子,任是谁叫条子我也不会去了。”正说着,又见两个龟奴在门外张望,她一瞥见,却向他

们招一招手道:“取来啦?送进来。”

这就看那二人一人捧着一只瓷坛、一人拎着一只红木提盒走进来,文淑接过那坛子,打开布封道:“这一坛还是六月里我亲手泡的,用的是五十年以上的茅台酒,一直都没得着机会喝。才凤姐姐嫌屋里头烘得慌,我就想起这个最是祛热除烦的,便叫人回贵连班取了来。”

潘思存早就拊掌而笑,“多少客人重金厚礼尚不得文淑姑娘一顾,渠料你还会主动送礼给客人!”

张之河也呵呵笑起来,“有人花冤钱,就有人捡便宜嘛。”说着便瞟一瞟詹盛言。

詹盛言却顾不得两位朋友的调侃,只觉那坛封一开,立马便扑出一股极醇郁的糟香。他手中本捏着只小酒壶,这一下不由将其放开一边,只顾对着那酒坛闭目深嗅,再张开眼时,双睛已神光烁烁,“这是梅子酒吧,我许久没喝过了。这香气可真地道。”

文淑抿嘴一笑,“盛公爷不愧是‘酒神仙’,一闻便知。张军门、潘六爷,这总不枉我‘宝剑赠侠士,红粉送佳人’吧。”

另一个龟奴早也开了提盒,里头竟是整套酒具,有一把舀酒的大银勺,配着十只水晶大杯。文淑的跟局丫鬟们捧出几只杯子,一一摆放去牌桌四边专搁吃食茶点的小几上,文淑自个动手拈了勺子,先为本客张之河舀一杯,次为潘思存、詹盛言也舀过,而后又舀了一满杯递给白凤,“凤姐姐,你喝吧,梅子酒顺气,喝了心中舒坦。”

这是在挑衅,而白凤绝不会任由人挑衅。在她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之前,她的手已经伸出去重重压住了詹盛言的手,“瞧瞧你的手,还喝!”

她的音调又高,又脆,又尖锐,就仿似水晶被猛掷在地面上摔碎,一瞬间整座屋子都静了一静,大家统统望向詹盛言的手。

他的右手正端杯欲饮,被酒精毁掉的手掌战战不止,使得杯中的梅子酒也微微动荡着。

他抬目望向她,眼神中既有惊奇,也有恼怒。白凤已然后悔当众给他难堪,无论作为慷慨的客人还是体贴的情人,他都绝不该受到她此种对待——她也从未如此对待过他,所以她难以预料詹盛言将会有什么反应。她心中有过一闪念,生怕他眼中那一点儿怒火会化作挥向她的拳头,尽管她的确只配得到他的拳头。但她很快就发现他望向她的目光里多出了一丝探究的意味,而后他就无声一叹,用故作奚落的口吻说:“先瞧瞧你自个儿的手吧,还好意思说我。”

现在所有人又一起看向白凤的手,白凤自己也莫名其妙地翻过手掌端详一遍,“我的手怎么了?”

她的手一离开他手臂,他就用发抖的右手把酒杯送到嘴边。几口饮尽后,他衔着空杯道:“一只手上三只戒指,哪一只不是爷买给你的,还堵不住你这张嘴?”

原有些绷紧的气氛松弛下来,女人们一起发出了笑声以及艳羡的赞叹。一位倌人抚着白凤的手和她手指上晶宝夺目的几只戒指,啧啧有声:“这一只全绿翡翠和赤金祖母绿的成色已经是顶上顶、尖上尖了,更难得是这一只西洋金刚钻。我前儿在珠市口看了一只,钻石还没黄豆大,翻头也远不及这个,就得七百多银子。这一只的戒面这么大,还这么纯,非上千拿不下。凤姐姐,你这一只手足够买下一座楼了。”

“你们瞧这个,”说话的是那个梳斜髻、戴正凤的倌人,这时她鬓边又添了一支金闹蛾,她抚着蛾子颤动的金丝双翅,歪首笑道,“我才管凤姐姐借的,也是盛公爷所送。这是宫里头的新样子,我四处都找不到,凤姐姐却一早就戴上了,说是都戴烦了。唉,真是同人不同命。”

“我倒不羡慕这些,”有个一直不怎么多言的小倌人忽然掠了掠眉前刘海,还带着些羞意低声道,“盛公爷原是大名鼎鼎的‘财神’,花钱冲些没什么,但大家伙也晓得公爷的脾气更冲得没边,你们却瞧他待凤姐姐这一份迁就。”

“凤姐姐,真不是我说你,”文淑忽出声慢语,一手将那银勺沉入酒坛中,搅动出一层层艳红色的涟漪,“盛公爷是为国立下不世奇功的大英雄,就算撇开了这个不谈,单冲他这般众口交赞的俊伟丰姿,又是地位超凡、气概豪华,谁有幸做着了这样的客人,也是天下无二的花运了,要换作我,只唯恐自己奉承不周呢,怎么倒像姐姐,就凭着自己有靠山便任性冲撞起来?客人到堂子里原是花钱寻开心的,都照着姐姐这一副霸道模样,那不成了自寻烦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