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同性婚姻马上就要合法的缘故,最近金主的情绪很不稳定。
他们都说同性婚姻合法后,我们肯定会分手,因为蔚先生一定会去找他曾经的白月光结婚。
我也这么以为。
可近来他却总是动不动就跟我红了耳朵,也越来越小孩子气。
比如晚上,我洗了梨,分给他一个,他一看,不高兴了。
“你怎么能跟我‘分离’呢?!”他语气控诉。
好吧,我的错,不分,我们不分梨。
于是我们夜里分了桃。
蔚先生是个好金主,因此作为合格的情人,我不该让他难做。确定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那天,为了彼此体面,我主动提出了分手。
——或许用“分手”这个词不太合适,应该是“分开”才对。
蔚先生愣了:“你……不想和我结婚吗?”
我也愣了:“我们不是包养关系吗?”
蔚先生:“……哪个混蛋说的?!”
我:“……?”
后来蔚先生委屈地哭了一整天。
我再也不敢提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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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1.第一人称主受
2.表面不露声色背地醋王妻奴攻*坚韧好看男神受
3.受以为他们之间是契约包养,关系存在时限性;而攻以为他们本来就在谈恋爱,所以可劲儿撩可劲儿拉扯。
4.酸酸甜甜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