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奇祸(第18/19页)
“我的这两条腿,生下来的时候就是畸形的,两条小腿的末端像鱼尾巴一样粘连在一起,”白千云说,“这样的畸形,就算是勉强动刀分开,小腿的骨头也完全无法支撑行走,所以我娘选择了把我的两条小腿从膝盖以下切除掉,然后给我安装了河络特制的硬木假肢。”
“我从你刚才双脚踏地的声音,猜出来你的两条腿都是假肢,不过我看你刚才行动很自如啊,为什么平时走路还拄着拐杖呢?”安星眠问。
“因为疼,”白千云拍了拍腿,“假肢和肉体的接合处,稍微一动,就是钻心的疼,而且在十八岁之前,由于身体不断长大,我几乎每年都需要换一副新的。我从十岁那年锻炼到现在,从最开始走上三五步就要摔倒,到现在可以一口气走一两个对时,但是那种疼痛从来没有丝毫减轻。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我尽量依靠拐杖来行走,这样疼痛感可以大大减轻。”
安星眠不由得从心底涌起了一阵深深的同情。怪不得这个人三十来岁就有那么多白发和那么深的皱纹,原来是从出生开始就一直经受着痛苦的折磨。现在他可以用平淡的语气来谈论自己的双腿,但在过去的二十年间,他也许曾有无数的眼泪、无数的鲜血和无数的诅咒吧。比起那样的生活,恐怕追求苦行的长门僧都可以算是幸福的了。
“不过,你的胆子可真是够大的,”安星眠岔开话题,不愿意再去谈论他人的痛苦,“和皇帝对着干,被发现了可是要杀头的。”
“所以我才不得不把他们都关起来嘛,”白千云说,“你们长门僧实在是太不怕死了,可他们不怕,我怕。”
两人一起哈哈大笑,白千云接着说:“其实我并不喜欢长门僧,相当不喜欢。人生在世,就要活得痛快,过得自在,像长门僧那样,一天到晚用苦修折磨自己,把自己用各种乱七八糟的规矩束缚起来,明明一肚子学问有本事赚到钱,偏偏要过着吃糠咽菜的日子,我简直觉得你们脑子有病。”
“虽然照理说我应该反驳你,但其实我心里是同意你的,”安星眠轻轻一拍桌子,“要不是我那执著的老父,也许现在我正在四处游山玩水,乐趣无边。”
白千云瞥他一眼:“怎么讲?”
安星眠也不隐瞒,把自己如何因为父亲的遗命而不得不加入长门的经历说了一遍,然后问道:“你呢?难道你也是被什么人逼迫,比如你的父母,才不得不帮助长门?”
白千云摇摇头:“不,其实我根本不知道我亲生父母究竟是谁,但我自幼重病缠身,这条命是长门僧救的;我的双腿,也是长门僧找到的医治方法。我虽然不喜欢长门僧的处世之风,但有恩不报岂不是成了王八蛋?”
“说得好!”安星眠提高了声调,“是条好汉,我喜欢你!”
白千云把眼一瞪,忽然大喊起来:“拿酒来!要最好的!把那两坛三十年陈的夜北‘醉中乡’给我拿来!”
安星眠醉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醉过了,甚至于在过去的几年中,他只喝过一次酒——就是不久之前住进怀南居的时候,趁着导师章浩歌不注意,偷偷把茶水换成了酒。章浩歌对他的生活诸多宽容,没有强求他一定要穿着朴素,没有强求他必须饮食简单,唯独限制他饮酒,因为饮酒会让头脑要么过度兴奋,要么过度麻醉,以至于无法完成长门修士的每日必修课——冥想。
而在离开章浩歌之后,虽然再也没有人监督他了,但出于对导师的深深敬意,他也并没有放纵自己去饮酒,相反每天用于冥想的时间比过去更长,以此表达对自己这位虽然有些迂腐却勇敢坚定的导师的尊敬。
可是眼下,忽然遇上了这么一个虽然举止粗鲁却性情豪爽、极合他胃口的白千云,他的酒兴实在是压制不住了。两人酒逢知己,足足喝光了两坛夜北名酿“醉中乡”,到后来舌头都大了。安星眠甩掉了一贯的稳重风度,在酒精的刺激下开始出言无忌。
两个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把藏在心里的那些陈年旧事都吐了出来。安星眠讲述了他如何被父亲逼着加入长门的经历,以及自己骨子里实在算不上是一个纯粹的长门修士,同时也讲述了他查清这次长门被捕事件真相的决心。
“你也是条汉子!”白千云翘起拇指,“我只不过想要尽点力,把云中城的长门僧保护起来就算了,可没你想得那么远。”
“不,你才是真正值得佩服的,”安星眠摇了摇头,“如果我是你……这样的双腿,也许我连站起来的勇气也不会有。”
“那没办法,我他妈生下来就是先天的残废,两条腿连在一块,是一个畸形儿,”白千云脸红脖子粗地说,“所以我亲生爹娘压根不想养活我,就把我给扔掉了。结果我运气不错,被一个好心的河络捡到了,一直把我抚养长大,又想办法求长门僧医治我的双腿。因此我一直管她叫娘,尽管这个称呼她有些不大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