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龙树(第15/18页)

这种现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啊!”他夸张地张大了嘴,眼睛瞟着剩下的奶昔。

真像个孩子。

我不期然地从这个超龄儿童,想到那昂首奋爪,说什么就算背到死,也要将我带出去的,爆裂骄傲又任性顽固的东海孽龙。

这个人格分裂的变态男人呀,怎么可以把世间所有不可能并存的东西,如此完美地集于一身。

我无奈地笑笑,温柔地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一勺一勺喂下去。

从那场生死之劫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敖炽活着,我活着,那些家伙们都活着。虽然我们都受了伤,可只有敖炽伤的最重,起码还得再当半个月的木乃伊。这段时间,我的不停变成了临时病房,我成了兼职护士,还学会了做各种甜品跟食物,每天都手忙脚乱地照顾他。我越忙乱,他越开心。而且,不光是香草奶昔,其实,只要是我亲手做的食物,不论是什么,无论好吃与否,他都吃得很欢乐。

好像快圣诞节了,窗外飘起了雪花,我凑到窗外一看,外头的世界如此漂亮,虽然还是那条小而宁静的街,还是那些匆匆来去的人。

敖炽心满意足地睡着了,打起了震天响的呼噜。

我给他盖好被子,轻声朝房门走去。

“喂……”

身后,敖炽突然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我停下脚步。

“最好的,其实一直在身边,只是你没看到。”

这没头没脑的梦话……我笑。

笨蛋,我早就看到了-------我的心里,是这么说的。

不过,我刚一出房门,就看到三大团毛茸茸的东西扭打在一起,为了抢一袋鳕鱼片,一颗圆圆的,汤圆似的银杏子,在他们旁边蹦跶着看热闹。

白色,沧瞳凯;黑色,玄;金色,Kevin……

这段时间,我基本已习惯了这种场面。

他们几个的伤全都好了,只是需要再修养一段时间,才能变回人形,所以干脆全赖在店里不走了。比较倒霉的是Kevin,因为现在的他,身体缩得比那两只猫妖还小,起码一年半载才能复原。

我们所有人,最该感谢的就是他。

连我都不知道,原来黄金狮人的先祖,全是生活在太阳上的生物,名副其实的太阳之子,即便后代迁移到了地球,他们仍然保有召唤阳光的能力。

Kevin耗尽半条命,加上阿辽以银杏子天生的生命力,一路保护他冲破沼影之国的重重阻挠,引来了救命的阳光,彻底粉碎了敖烁的“理想”,让他的沼影之国,成了一个破裂的泡泡。

我还记得在那个鬼地方消逝之时,敖烁绝望的嚎叫,好像,还有暮的哭喊……

阳光,在平日里那么普通的玩意儿,却在那个时候,救了我们,不对,是救了全世界。

身为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还有妖怪,也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道最美丽的光线,不要让它因为任何人为的错误,再没有升起的一天。

那三个家伙打得不亦乐乎,他们的存在,让我觉得不停像个动物园。

不过,热热闹闹,也挺好。

走到后院,手拿铁铲的顾无名正在跟一棵刚种下不久的槐树吵架。九厥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也不劝架,反而乐呵呵地边听边喝红酒,手里还捧着一本八卦杂志,枯月停在杂志上,看得聚精会神。

“放我走!我不要留在这里!你们这群混蛋!”槐树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愤怒的姑娘。

你们没眼花,那棵槐树,是暮。

沼影之国崩溃时,敖烁和他未能达成的“理想”一起,被照进的阳光烧成了几缕黑烟。他本是幽魂,忌见阳光,即便成了阿努比斯神,这个流放死神的力量本身,也只见于黑夜,不敢与阳光对峙,而沼影之国本身,最惧怕的也是阳光。敖烁走上的这条路,根本就是名副其实的“见光死”。

一个人的理想,如果变成了畸形的执念,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而一个人总想把目光放在所谓的最高处,最远处时,反而连最近的东西都看不见了。

如果敖烁能看见,他的结局就不是这样。

如果这个世界对他而言真的是垃圾,那敖炽对他的兄弟之情,暮对他的死心塌地,又算什么呢?

一个连近在身边的珍贵之物都看不到的人,又能看到多远的“理想”?

对于敖烁,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悲剧的疯子。

但更悲剧的是,有人依然对这个疯子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