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诡谈社(21)(第4/5页)

——我承认,我当时的语气比较冲。可能做女儿的人,永远都不该嚷嚷着让她的爸妈反思自己。(儿子说不定能行,说不定不行,我不确定。)

然后战争就这么一爆发了。

“你自己没手还是没脚?忘了就忘了,自己去买不行?”

“成天为这点小事斤斤计较,跟你亲弟弟计较,注定是个白眼狼!”

“我真是上辈子作孽才生了你,还指望你给我养老?算了吧!指不定以后怎么狼心狗肺!”

老妈叉着腰骂个没完。

老爸坐在客厅里看报纸,纹丝不动。

你跟表弟像两只鹌鹑垂着头啃包子。

相同的事情我经历挺多的,可只有这个画面,我对它矫情的评价是:做梦梦到,都会哭着醒过来的程度的孤独感。

所以不难想象,为什么我讨厌你吧?

你真的不知道吗?没有感觉吗?

你生来就拥有了我这种人,就算拼命去抓、去求,可能永远都求不到的东西啊。

你问是什么东西?

一些大人的关注。

一种不容置疑的、绝对的正确性。

一些哭也好,笑也好,反应迟钝也好,调皮捣蛋也罢,无论如何都被善待的人生。

还有一些优先权。

一些微妙的尊贵感,安全感。

举例来说,儿子就算尿在老爸身上都是有志气、有挑战精神的象征。

女儿的话,连无意间坐在老爸的衣服上,都被视作一种以下犯上的侮辱。

我就是因为这个讨厌你的。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积累起来,尽管我清楚,你可能确实是无辜的。但是——潜意识——我做过两个梦。

一次梦到你从山上摔下去,一次梦到你掉进水里。我很确定梦里的我可以救你。然而那个我只往前走了两步,就犹豫着停下了,选择冷漠地看着你死掉。

如果世界上没有你就好了。

如果我没有弟弟就好了。

如此一闪而过的想法就是潜意识。

所以说我根本没有不是一个好姐姐。我自私又恶毒,你真的没必要找我。

至于我的死因,说起来就更简单了,完全就是‘早饭事件’的翻版。

发成绩单前两天,老爸老妈第一次、主动提出要帮我搬寝室。

我好像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酷。我没出息,我挺高兴的,坐在寝室里一直等。

等。

等。

等。

然后打电话问他们,为什么还没来。

他们回我,忘记了。

下面就不用我重复对话了吧?

结局就是他们挂断我的电话,直接关机。而我再次失控,突然决定要留在寝室里,直到他们来接我为止。

是我躲过了宿管查寝;

是我对除他们之外的所有人隐瞒了自己的去向;

也是我,热得迷迷糊糊,有过一瞬间想给他们打电话,却又不愿低头认输。

整件事情都是意外。

无论谁问我,谁是罪魁祸首?我都会报出我自己的名字。因为人本来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不必牵扯他人。

但你要问我究竟问题出在哪里。

我会说不知道。

我不知道做女儿,女孩,女生,女人到底错在哪里,差在哪里;

我不知道区区一个做女儿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爸妈不要重男轻女;

我不知道做女儿是不是在认清真相后就放弃对亲情的渴望,否则落得不好的下场,就等同自取其辱,活该。

我什么都不知道。

事实证明,我也什么都没做好。

得知你在找我的时候,我觉得生气,郁闷,无法理解;

得知你不来见我的时候,我觉得轻松,解放,却又有那么一点点失落。

你看,人就是这么矛盾的生物。

既不屑又梦想;

既讨厌又期待;

我真的讨厌你吗?

你真的有那么惹人讨厌吗?

在濒临消失之前,面对这封告别信,我最后一次问自己,得到的答案是:

我不讨厌你。

我只是讨厌做你的姐姐。

真的,真的,太讨厌了。

所以再见,陈嘉禾。

谢谢你来找我。

也谢谢,你最后没来见我。

落款:一个死人,陈嘉盼。

*

信纸像落叶一样从手中飘落。

陈嘉禾视线模糊,揉了好几次眼睛才看清第二张纸条。

您好,委托人陈嘉禾:

依照您的委托内容,我们展开调查后得出结论:您确实曾经有过一个姐姐。

她叫陈嘉盼,身高168cm,体重55kg

她最喜欢的颜色是嫩绿、鹅黄,最喜欢的食物是草莓,讨厌榴莲跟苦瓜。

去世三年间,她一直滞留在校园之内,然而并没有化为厉鬼。因此我们合理猜想,她之所以久久不散的原因,或许是天性活泼,尚未厌倦校园生活。又或许,她一直在等待着家人前来寻找。

——因为她心里很清楚,那个人不会是别人,只会是她‘胆小但固执’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