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诡谈社(21)(第3/5页)
……又是诡谈社?
想起昨天那三个自说自话、还擅自翻书包的学长学姐,陈嘉禾不由得皱眉。
他对他们感官不太好。
可是手上这封信,薄薄的,边缘一圈嫩绿包边,正面点缀着几颗小巧的草莓图案,还散发出淡淡的香气。分明是相当小女生的花哨样式,不知道为什么……他鬼使神差地拆开了。
里面一共有两张纸。
一张大到不可思议,光看背面,洋洋洒洒全是字;
一张又小到不可思议,好像只是一张便利贴。
该不会是恶作剧吧……
陈嘉禾慢慢展开大的那张。
致陈嘉禾。
首行这样写着。
咦。确实是他的名字,而非同音字?
他抱着疑惑看下去。
致陈嘉禾:
听说你在找我,还忘了很多我的事。
关于前半句,我想说没必要。
至于后半句,挺好的。
其实我根本算不上一个好姐姐,但如果你一定要搞个明白的话,好吧。
简单明了一句话:我是你姐。
我叫陈嘉盼。
盼就是盼你,盼陈嘉禾的盼。
我不喜欢你。
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估计比你能想到的还长)我都,非常,不喜欢你。
我想你会问我为什么,你可能会觉得无辜,无助,甚至莫名其妙。
有关这点,我本来有一千个理由、一万件事情可以说。不过可能因为死了太久,一部分我认为糟糕的、恶心的事情都忘得七七八八,最后绞尽脑汁能想起来的,也就以下两件事。
——哦,对了,我死了,不好意思。开头忘记说了,死亡原因迟点说。
第一件事发生在你四岁,我八岁的时候。大概在争论一道数学题吧?不是加法就是减法,就当4+4=?好了。
既然我们会发生争执,那就很明显了,——我们有不同的答案。当时面对幼儿园中班的你,正在上小学二年级的我当然掌握着正确答案。只是你不服气,一定要找大人们当裁判。
那天家里在摆酒席,客人特别多。大家吃得正起劲,你哭着跑出去问,4+4是不是等于10?(就当这个数得了)
划重点:你是哭着跑出去的。
事后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因为我没哭,所以他们才异口同声地否认掉我的正确答案。不但笑着说出:“4+4肯定等于10嘛,小宝怎么这么聪明啊?比你姐聪明多了”这种连小学二年级生都为之不屑的谎言。
还在背地里死命掐我的胳膊,一边念咒语似的重复说:“你是姐姐,你是姐姐,你是姐姐。”一边逼着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承担错误,以此止住你的眼泪。
但问题的关键真的是眼泪吗?
应该不是吧?
第二件事,可喜可贺,你从小学六年级毕业了,而我荣升重点高中的新生。
我从来不知道为什么老妈喜欢把我排斥在整个家庭之外。她给你们打饭、拿筷子递汤勺,但不给我拿;她为你们洗衣服、刷鞋子,毫无怨言,却要把我的衣服单独拎出来,让我自己洗。
就好像我是小三生的,不在她的照料范围之内,对吧?她不想替我打扫卫生,不想替我收衣服,不愿意让我占到任何便宜,否则就脏了高贵正室的手。
我确实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毕竟智商正常,多少还是能感觉到一点的。
她不喜欢我。
老爸也不太喜欢我。
比起你,几乎所有亲戚都不待见我。
言归正传,让我真正不得不正视这件事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顿早饭。
那天,家里没煮粥。我六点钟被一顿河东狮吼叫起来洗衣服,而你跟表弟睡到八点起床。
你说饿了,表弟也饿。
老妈就说给你买早饭。
你们的谈话没有经过我,当然也没有人特地通知我。(我还在勤劳地洗衣服)等我发现老妈出门的时候,下意识想让她给我买一份早饭。以后发现她已经走出去太远,而且没有带手机。
人有的时候是有第六感的。
或者说,有点自知之明吧?
当时我就在想,不会吧,不会吧,应该不至于买份早饭都不带我吧?
结果还真是。
多丰盛一顿早饭啊,有你的,有表弟的,有老爸的,还有老妈她自己的,偏没有我的。
说老实话,我一般不喜欢吵架。
不过遗憾的是,我脾气不是很好,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还是吵了。
一开始其实也不算吵。
我问为什么没有我的早饭。
老妈说忘了。
我问为什么忘记我。
老妈说谁知道,忘了就是忘了。
我说家里有这么多人,为什么连客人(表弟)都记得,偏偏忘记的是我?为什么你从来不反思自己,为什么永远这么‘本能’地忘记我,忽略我,而不去正视行为背后的潜意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