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第3/3页)
歇洛克不是记黑账,只是有点小委屈。
凭什么保罗·古德曼知道的事,他却不知道?哪怕那个烂人去年已经被抓也死在牢里,但亲爱的杰瑞还是没透露过更多事。
现在,刚刚好。
正在调查一个班纳特的行踪,不如就问一问另一个班纳特的家乡。
“瞧您提问的时机,不知道的还以为您将我与康拉德联系到了一起。“
凯尔西说着,还真分神想了想原身的家庭成员。
原身上数三代,父亲、祖父、曾祖父都生活在英格兰最北部的向日葵小镇。
从来没听过有同姓班纳特的亲戚在南方。仅存的英格兰南部远亲,是外祖母方面的亲戚。
至于其曾祖父是年轻时抵达小镇定居吗?他的名字又叫什么?
这些还真没有答案。但能肯定原身没有作吟游诗人的曾祖母,隐约听闻曾祖父娶的是苏格兰的普通农家牧羊女。
假设一个几近于零的可能性:
如果康拉德真就是原身的曾祖父,那是什么让他放弃了曾经不惜叛出家族也要娶的女人?
情变?信仰冲突?贫贱夫妻百事哀?
凯尔西把胡思乱想清出脑袋,世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巧合。只说实证,原身的记忆里从未有过刻着「K.B.」的怀表。
眼前,她更需要想的是如何斟酌用词回答歇洛克。毕竟原身的家乡是在英格兰最北,那却不是她的家乡。
最终,凯尔西微笑着说,“我的身体从小呼吸着英格兰最北部诺森伯兰郡的清冷空气,也看了十几年的北方丘陵景色。向日葵小镇靠近苏格兰,如果你有兴趣想去游玩,将来总有机会的。”
歇洛克并没将凯尔西与康拉德的曾孙女联系都一起,他的杰瑞怎么可能不了解族谱。
当下听闻向日葵小镇,他是开始规划什么时候去看一看。
不过,有一点点奇怪。
为什么凯尔西不直说家乡在哪里,而是使用了花哨的长句来表达?是兴致来了,专门使用语言的艺术吗?
歇洛克多瞧了几眼凯尔西,一切如常,亲爱的在对他微笑。
凯尔西:我不骗人,说的都是实话。汤姆,请问你的脑洞够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