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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而时髦的衣裤,连同假名牌,我与嗡嗡都爱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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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平庸的生活,平庸得令人陶醉,我深深地沉迷于那种生活当中,以至于让我回忆起那两年的事情,头脑都是模模糊糊的,因为一天与另一天太接近,太相像,所以无法辨认清楚,在我眼里,那段时光与嗡嗡混在一起,像蜜糖一样甜美,而与我如影随形的嗡嗡则变得像巧克力一样芳香迷人。

我定时购书,购买VCD,看《世界电影史》,《世界电影鉴赏词典》,《世界艺术史》,《外国音乐辞典》,《中国书画鉴赏辞典》。要知道,我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了这些枯燥乏味的读物,并丝毫不以为意,我是那么有耐心,因为生活是那么平静,如果不是懒散与英文水平成问题,我完全可以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看上一遍。

我不再关心我要写的名著,我心平气和,漂浮在生活的假象之中,并感到十分惬意与欢喜,我忘记了我的欲望,因为我的欲望全部得到了满足,事实上,我没有生活在理智里,而是彻头彻尾地生活在情感里,生活在一出自编自演的活报剧里,有时,我也想到社会上去捞上一把,但又一推再推,懒得动手,我这么安慰自己:我要直面假象,并沉迷其中,乐而忘返,而与人生的真相不共戴天,我可不是斯宾诺莎那类人物,我倒是吃得了他们的苦,但却会白吃一场,连真相的影子也捞不到,因为我没有能力真正触及真相一丝一毫,而毫不费力地在假象里迷失倒是我的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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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假象之始,是一种幻觉,是一切幻觉最能令人相信的幻觉,在我写作的时候,语言便以文字的形式出现,我写呀写,以至于到了连幻觉都敢于相信的地步,通过那一个个方块字,我轻轻漫步于幻觉之中,一个字又一个字地继续下去,那些文字经由某种排列组合,被赋予某种意义,但究竟是何种意义呢?我无法说清,我只是时常感到幻觉会突然浮现于文字之上,如同在海水中浮起的冰块,然后事过境迁,一切也就应声而止,意义消失了,事物显露出它的本来面目,空洞而难以认识,我便蓦然惊醒,我发现,原来我是处于梦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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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处于梦呓之中,我在写作,我使用散漫而简单的文体写,我在回忆中写,我在写嗡嗡,一个姑娘,一块奶油巧克力蛋糕,一粒松软多汁的果实,一种美好,一滴眼泪,一颗心。

然而此刻的嗡嗡呢?她在与我相距十几公里的地方,我知道她在那里,现在就在那里,她仍在那个歌舞团里,她也许已经入睡,也许她在另一个地方,穿着暴露而花哨的演出服在歌厅的舞台上跳舞,也许,她仍在别人的宿舍里看电视,与她的朋友们东拉西扯,而我坐在电脑边,坐在迷漫着过去的气味里,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旁边嗡嗡常坐的座位空着,嗡嗡已不再那里假模假式地翻看我的手稿,不再对我写下的文字评头品足,不再说:"哟,老怪,你怎么写得这样不要脸呀!"也不再问我:"老怪,真的有你写的这个人吗?"

我熟悉嗡嗡的生活,过去的生活,我们共同的生活,我很熟悉,她也熟悉,对于那种生活方式,我们都很有感情,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习惯于那种情感方式,但是,如果要把它讲出来,则不容易,很不容易,因为说不清楚,很难说清,很难写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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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很多情况下,具有幻觉的特性,比如,在那种做为情感形式的音乐中,情感表现为一种有节奏的幻觉,会起伏、停顿、发展、变化――然而,无论如何,我仍然无法从中见到情感的本来面目,只是当它以某种形式出现时,我才认得它,比如我心跳加快,我呼吸急促,我想笑,我发愁等等,当情感消失,理智便代替它原来的位置,但我分不清理智是否也是情感的一种形式,或是与情感具有某种公共部分,理智看起来更像他人的,连理智中的偏见都像是他人的,然而情感始终是自我,它一直在那儿,模糊不清,无法认识。

幻觉是情感的舞蹈部分,色彩缤纷,绚丽多姿,变幻无定,它没有起点,当然,也没有终点,它持续着,不断变幻面孔,在写作时,幻觉使我自认为我仍活着,我仍独立于整个世界,我只是在清醒时才会意识到,我也许从未产生,从未写作,我只是我的一个幻觉,这个世界也是我的幻觉,我与这个世界相互重叠,并且,彼此视而不见,更无法交谈。

直到这时,我才清醒过来,我知道,我被我的想象力迷惑了,我在幻觉里跳我的独舞,那是傻里傻气的舞蹈,东拉西扯,言不及物,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