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此时此刻就是你最年轻的一刻(第21/21页)
“早就没什么磁带了,路易斯。如今只有二进制的电子数据,而这些东西永远都不会消失。”
“你思维敏捷,又很有锐气,”路易斯说,“我喜欢有锐气的女人。我们已经到了这个年纪,难道不应该再试一次,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吗?”
“我一个人生活已经很长时间了,”我说,“继续一个人生活也很好。”
“即便是这样,”他说,“我觉得我们可以比‘很好’更好。”
“我觉得‘很好’就很好。”
“你可真犟。”他说。
我告诉他,我的阿姨也说过一样的话。
“我喜欢倔强的人,”他说,“拜托,我们再试一次。”
仅仅因为我是个六十四岁的女人,人们就觉得我随便跟什么人在一起都应该知足。可我宁愿独居,也不愿委身于那个浑蛋玻璃商人——愿他安息——或者那个侮辱我女儿的话痨。
有一件事很有趣。妈妈把一只耳环落在了艺术馆。妈妈自己都没发现丢了耳环,不过生日会结束几个星期以后,艺术馆的一位解说员打来电话说,我好像捡到了你母亲的耳环。她描述了耳环的样子——绿宝石、蛋白石、玉石和钻石,切割镶嵌成葡萄和叶子的样式。我问她怎么知道那是妈妈的耳环,解说员说:“你知道吗?你母亲过去常在幸存者纪念日到我的高中做演讲。她曾说过她的父亲是一位珠宝匠人,我记得他姓贝恩海姆,这枚耳环背面就写着贝恩海姆。”
“这样的小事,你竟然还记得!”我说。
“我很喜欢你母亲来演讲。她的演讲让人印象很深。”她说。
普拉提课程结束后,我开车到艺术馆去,却到处都找不到那位解说员,于是我就在艺术馆里闲逛了一阵,正好遇到一群高年级小学生正在上课。一位老人——其实就是我的同龄人——正在教孩子们自制雕版印刷。他教他们在木头上雕刻简单的图案,再把木头放在装满油墨的托盘里蘸一蘸,然后用滚轮在纸上滚。整个过程十分凌乱,而我一向不喜欢邋邋遢遢的事物。那个人没戴手套——在我看来简直是疯了——所以他手上沾满了油墨。他长着一双绿眼睛,铁锈色的络腮胡,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非常有耐心。那人抬头看了我一眼,说:“我能帮你吗?”
“不,”我说,“我来见一个人,但是找不到她。我只是想看看你工作。”
他耸耸肩:“你喜欢就留下看吧。”
于是我在最后一排坐下,说实话,看那个人陪孩子们印油墨的过程非常舒缓。油墨散发出好闻的药味。我喜欢木版在托盘里发出有节奏的唰唰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孩子们聚精会神完成作品时的轻声哼唱。在我仍是教育工作者的时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事物之一。
孩子们离开后,那个人说:“你想试试吗?”
我说:“我穿了白衣服,不该弄这个。”
他说:“那就以后再试。”
他在水池里洗了手,但是油墨没法完全洗净。就在这时,我忽然想起了他是谁——那个指甲脏兮兮的安德鲁。他竟然是个艺术家!他说过他是艺术家吗?我也说不上来,因为我当时被他的指甲搞得太分心了。不过如今知道那些污渍其实是油墨,它们给人的感受就完全不同了。
“安德鲁。”我说。
“瑞秋。”他说。
“我之前没认出你。”
“我一下就认出你了。”
“你想起了我的照片,然后又加了十岁。”我开玩笑说。
“我那样说太过分了。”他说。
“嗨,没事,我脸皮厚着呢,”我说,“而且,我不是故意要做表面功夫的。而是,唉,这么说有些难为情,但我是真的没留意那张照片有多老。你知道的,有时2004年给人的感觉并不像是很久以前。”
“说真的,我太过分了。在那之前我约见过不少人,但是都没了下文,所以我最后把气撒在了你身上,”他说,“不过我明白你的意思。一旦孩子长大成人,自己对时间就没什么概念了。你有孩子吗?我不记得你说起过。”
“有一个,”我说,“我女儿,叫阿维娃。”
“阿维娃,”他说,“真是个美丽的名字,给我讲讲阿维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