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2(第7/12页)

他一会儿就写完了。当然,做假文件这事他是熟手。他把纸拿起来,等墨水干,然后读出了他写的内容:

“敬启者。在下梅菲尔威克街艾丽斯·邓拉文,诚意推荐苏珊·史密斯小姐。”诸如此类,我已经不记得后面写的都是啥了,反正我觉得听起来是对路的。他把纸铺平,用女人那种花哨的字体签上名,然后把它递给萨克斯比大娘。

“你觉得怎样,萨大娘?”他微笑着说,“这能帮苏得到那个职位吧?”

但是萨克斯比大娘说,她不想评判。

“这事你最清楚,孩子。”她说,眼睛望向别处。

当然了,如果我们兰特街的人要找人帮忙,是从来不会要求品行这玩意儿的,很可能更愿意要没品行的。从前有个小个儿姑娘来帮我们洗洗婴儿尿布,擦擦地板什么的,可她是个扒手。我们不能招那些正直姑娘上门,她们在家里待上三分钟就能看出我们做的是啥买卖,把我们全害了。我们不能冒这个险。

萨克斯比大娘摆摆手不看那信,绅士自己再看了一遍,然后对我挤了挤眼,把它折起来,封好,放进我箱子。我吞下最后一口面包和肉干,把斗篷扣好。只有萨克斯比大娘一个人和我告别,约翰和丹蒂从来不会在一点前起床,易布斯大叔去了鲍尔城帮人撬保险柜,一小时前他已经吻了我的脸道别,还给了我一先令。我戴上帽子。帽子也是不起眼的褐色,和裙子一个颜色。萨克斯比大娘帮我把帽子戴正。然后,她把手放在我脸上,对我微笑。

“上帝保佑你,苏!”她说,“你会让我们富起来的!”

但后来,她的微笑变苦了。我从来没离开过她一天。她转过身去,不让我看到她落泪。

“快带她走,”她对绅士说,“快带她走,别让我看见。”

于是绅士伸手揽住我的肩,带我走出家门。他找了个男孩帮我提行李,跟在我们后面。他计划先带我去出租车站,坐马车到帕丁顿,在那儿送我上火车。

那天天气很糟。虽然如此,因为我很少有机会过河,我挺想一直走到南华克桥那边去看看风景。我原以为从那儿可以看到伦敦全景,但是我们走得越远雾越大,到了桥上是雾最浓的时候。你能看见圣保罗大教堂黑色的圆顶,河上的驳船,你能看见伦敦城里所有黑暗的东西,却看不见那些美丽的——那些美丽的东西不是消失了就是阴影笼罩。

“想到下面就是河,感觉真有点怪。”绅士说,他靠在车边望着窗外,然后吐了一口唾沫。

我们没想到会起雾。这场雾让交通工具慢得像爬。虽然我们找到了一辆马车,但二十分钟后我们就付了钱自己下车走路了。我本来想坐一点钟那班火车,但现在,我们赶着穿过一个大广场时,听见一点的钟声敲响了,然后是一点一刻,然后一点半——无精打采的钟声像是受了潮,钟里那些零件都像被布包起来了似的,听起来让人快疯掉了。

“要不我们回去吧,”我说,“明天再来行吗?”

可绅士说庄园已经安排了马车夫,在马洛村等着接我的火车了。他觉得,哪怕我晚到,也总比不到好。

但是,当我们终于到了帕丁顿,才发现,跟城里的交通一样,火车也都误点延迟了。我们还要等一个钟头,车站管理员才会挂起布里斯托尔班车的登车信号——那就是我要搭的火车,我要一直坐到梅登黑德,在那儿下车转另一班车。我们站在嘀嗒作响的钟下,烦躁不安,呵气暖手。车站里点起了大灯,但涌入的雾气混着水蒸气,从一个拱架飘向另一个拱架,使灯光变得微弱。墙上还有为悼念阿尔伯特亲王6去世而挂上的黑纱,已被鸟粪弄得污迹斑斑。本来宏伟的地方,现在看起来阴沉压抑。我们周围当然全都是人,推推攘攘,骂骂咧咧地等着火车,小孩们和狗在他们腿间钻来钻去。

绅士的脚趾被一辆经过的轮椅车压了一下,他烦躁地骂了声“我操”,弯腰擦干净靴上的灰土,站起身点了一支烟,然后咳嗽起来。他的衣领竖起,头戴一顶宽边软帽,眼珠仿佛因为昨晚的菲利普酒还泛着黄。在那一刻,他丝毫不像那个能引起姑娘们疯狂追捧的男人。

他又咳嗽起来。“我操这破烟。”他一边说,一边从舌头上拈走一条烟丝。他看到我的眼神,就换了脸色,“我操他妈这穷日子,一百遍——是吧,小苏?很快,你和我就不用再过这种日子了。”

我转过头不看他,什么也没说。昨晚我还跟他跳过一支快步华尔兹,现在,离开了兰特街,离开了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挤在一堆吵吵嚷嚷的陌生人中,对我来说他只是另一个陌生人,我不想靠近他。我想,你算是谁啊。我差点又想说我们回去吧;但我知道,如果我说了,他只会更烦躁,还可能发脾气,所以,我就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