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2(第5/12页)

然后,大家吃完收走了盘子,易布斯大叔把鸡蛋、糖加到朗姆酒里,打匀,开始调菲利普酒。他把酒倒进七只杯子,从炉子里取出铁片,摇了摇,让它别那么烫,然后插进杯子里。热菲利普酒就像点燃梅子布丁上的白兰地——人人都爱看,都爱听酒烧起来的嘶嘶声。约翰说,“让我做一个行吗,易布斯大叔?”——他吃饱了晚饭的脸红扑扑的,油光满面,就像摆在玩具店橱窗里的画里的小男孩的脸。

大家坐着,人人都有说有笑,他们说,当绅士发了财,我也带着我的三千镑回来那天,该有多美好。我一直没说话,好像也没人注意到我。最后,萨克斯比大娘拍着肚子说:

“你不给我们吹支曲子吗,易布斯先生,顺便把小孩子们哄睡?”

易布斯大叔的口哨能吹得像哨音水壶,可以连吹一个小时。他放下酒杯,抹干净胡子上的酒沫,吹起那支《油布夹克》5。萨克斯比大娘也跟着一起哼,直到眼眶发潮,哼不成曲。她丈夫是个水手,在海上消失了——我的意思是,从她生活里消失了。现在他住在百慕大。

一曲结束,萨克斯比大娘说:“吹得漂亮。看在上帝分上,下一个来首欢快点的!——别又惹得我抹眼泪了。你们年轻人也跳跳舞。”

于是易布斯大叔又吹了一首节奏轻快的曲子,萨克斯比大娘跟着拍起了手,约翰和丹蒂站起来搬开椅子。丹蒂说,“帮我拿着耳环好吗,萨克斯比大娘?”他们跳起了波尔卡,直跳到壁炉台上的瓷器摆设也跟着震动,他们踢踏的脚下扬起一寸高的灰尘。绅士站在那儿吸着烟,看着他们,喊着“哟!”或者“约翰,来一个!”他笑着,叫着,就像在一场他没下注的比赛上,对场子里的选手指点笑闹。

他们叫我一块儿跳,我说我不想。跳舞踢起的灰尘让我打喷嚏,还有,菲利普酒也太热了点,蛋白都凝固见块了。萨克斯比大娘给易布斯大叔的妹妹留了一杯酒和一盘碎肉,我说我可以端上楼去。“行啊,乖孩儿。”她说,手还在打着节拍。我端起盘子和酒杯,拿了支蜡烛,轻轻走上楼。

我总是觉得,在冬夜里走出那个厨房,就好像走出了天堂。虽然如此,当我把食物在易布斯大叔睡着的妹妹的床边放好,并去看了看那一两个被舞蹈声吵醒的婴儿后,我也没回去加入他们。我走过短短的走廊,来到萨克斯比大娘和我的房间门口;然后爬上楼梯,来到我出生的那间小小的阁楼。

这房间总是很冷。今晚有风,窗子被吹开,比平时更冷。地板是毫无装饰的木板,铺着几条粗毛地毯。墙上什么都没有,除了两块钉在洗脸架旁边,用来防溅水的蓝色油布。现在,洗脸架上挂着绅士的一件背心和一件衬衫,还有一两个衣领。他每次来我们家都睡这儿;其实,他满可以和易布斯大叔搭伴儿,在厨房里支张床。我知道我会选那儿。地上放着他的高帮皮靴,靴子上的泥已经刮干净了,还上了油。靴子旁边是他的箱子,白色的贴身衣物从口子里露出来。一张椅子上堆着他从口袋里摸出来的硬币,一包烟,还有封蜡。硬币闪闪发光。封蜡很脆,像太妃糖。

床只是随便铺了一下。床单是一条去掉了挂环的红色丝绒窗帘,是从一幢失火的房子里弄回来的,还有一点焦味。我提起床单,把它像斗篷一样披在肩上。我熄了蜡烛,站在窗边,发着抖,望着外面的屋顶和烟囱,望着马贩巷监狱,我妈妈被吊死的地方。

窗玻璃上已经结了一些新霜,我用手指触了上去,冰化成了污水。我仍然能听到易布斯大叔的口哨声和丹蒂的舞步声。但在我眼前,是波镇黑暗的街道。我只能看见零星几个窗口透出微弱的灯光,还有马车的车灯,在街上投下阴影。然后有一个人跑过,顶着寒冷飞奔,快得像一个黑影,瞬间就消失了。我想到这一带的小偷们,还有他们的孩子们;想到那些普普通通的人们——他们过的种种陌生又平凡的生活——在伦敦别处的屋檐下,别处的街头。我想到了那个大宅中的莫德·李。她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却在三天前知道了她的名字。她还不知道,我正站在这里,盘算着她的灭顶之灾,而楼下的厨房里,丹蒂·沃伦和约翰·弗鲁姆还在跳着波尔卡。

她是个怎样的人呢?我曾经认识一个叫莫德的姑娘,她的嘴唇只有一半。她总是说另一半嘴唇是打架时打没了,但是我知道,其实,她生下来就这样。她根本打不来架。后来她死了,不是因为打架,而是因为吃了坏掉的肉。一口坏了的肉就这么让她送了命。

但她很黑。绅士说的另外那个莫德,他的莫德,是白皙漂亮的。但是当我想象她,我只能想出一个纤瘦浅褐,没有曲线的形象,就像厨房里那把我用来练习给她穿胸衣的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