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不要民事补偿,只要刑事判决!

半个小时的时间转瞬即逝。

很快就到了开庭的时间。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苏白和李雪珍以及谢景梅走进了庭审现场。

伴随着书记员宣读开庭纪律以及相关的其他内容。

三名合议庭成员走进了庭审台上。

周广宇作为审判长敲响了法槌:“现在开庭。”

伴随着法槌敲响的声音,全体成员坐下。

紧接着。

周广宇开始针对这场庭审,进行了简单的开庭前会议。

大概的内容和之前的流程一样,核实人员信息身份。

以及宣告合议庭成员的身份。

这一次在苏都高级法院开庭审理,三位合议庭成员分别是审判长,周广宇,审判员,杨起帆与李鹏。

与此同时。

检方有两名律师,分别是主审理律师和助理律师王凯与孙蒙。

被诉讼方席位上,由于是共同审理。

杀害方智慧的那名男性吴国兴,以及吴国兴的父母还有诉讼律师都在场内。

另一边被诉讼方席位上的就是王媛,以及王媛的父母和诉讼代理律师。

这场案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

因为这一次的开庭为合案并审。

首先是诉讼方的上述请求是推翻对吴国兴一审的判决处理。

第二个是需要对王媛的立案和控告进行判定及判决。

其中这两个案子的关联性很是紧密。

所以苏都高级法院对于本案相对来说较为重视,由副院长周广宇和另外两名中层人员一起审理。

核实完人员的信息,确认无误。

审判长周广宇开始对于本案所需要进行的大致内容和案由进行询问及确认。

“本案由苏都高级法院进行审理,现在开始针对案由进行确认:”

“本案案由:”

“诉讼方认为一审法院,苏都中级法院对于吴国兴的判决较轻,不服一审苏都中级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

“并认为在吴国兴杀害方智慧的过程当中,王媛存在着过失犯罪的行为。”

“苏都高级法院认为吴国兴与王媛两者之间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有着相关联点,进行合案并审。”

“对于案由,诉讼方是否有异议?”

苏白:“诉讼方无异议。”

法槌敲响,周广宇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紧接着将目光落在了苏白身上开口:

“诉讼方无异议,那么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申请和诉讼依据。”

苏白点头开口:“好的审判长。”

对于这个案子,主要来讲的是有两点诉讼申请。

第一点:作为伤害方智慧的凶手吴国兴被判八年有期徒刑时间太短。

申请驳回,并加刑。

第二点:那就是王媛的过失犯罪行为,需要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关于民事补偿的部分,苏白询问过谢景梅。

谢景梅的意思就是,民事赔偿不要,但是必须要让凶手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于这一点儿,苏白一直在心里记着。

从诉讼材料中抽出一张诉讼申请,苏白开始陈述。

“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第一:我方认为,一审对于吴国兴的判决,有一定的法律适用错误,吴国兴应该为故意杀人且造成了重大影响。”

“理应按照故意杀人中的较重处罚,判处死刑,死缓或无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审中,对于吴国兴的判决,只有八年有期徒刑,量刑过轻。”

“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对吴国兴的判决,改判吴国兴无期徒刑。”

“第二:关于王媛,我方认为王媛有过失犯罪的行为。”

“申请法院对其的行为进行判定。”

“第三:关于王媛在某平台,发布的不当言论以及不当的指导和影响,对于我方委托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伤,我方申请注销王媛在某平台的账号。”

第三点是附带的民事诉讼。

根据谢景梅所说的,苏白特意去某平台看过王媛发的相关内容,没有辱骂。

但是有时候发布的信息明里暗里都在刺激着谢景梅。

所以关于第三点也是苏白临时收集证据,提交给法院后,提出来的。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在苏白的诉讼申请陈述完毕后。

吴国兴的一方和王媛的一方都同时皱了皱眉。

首先是吴国兴的父母。

原本他们花大价钱请了一名一流的刑事律师在一审开庭辩护的时候把自己儿子的刑期辩诉到八年。

就算是八年,他们甚至还觉得有点长。

可是现在……

对方的诉讼申请一开口,直接就是无期徒刑!

这不是要他们命吗?

他们儿子虽然说犯错了,但是知错能改不就行了,并且判了八年时间,已经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