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工人的人头税,当然找老板代扣了(第2/3页)

至于雇主帮雇工交了工人人头税后,具体怎么跟工人谈工钱,这是劳资之间的事儿,雇主多半会稍稍压低一点工钱来弥补税务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工人拿到手的钱肯定比自己直接交税要多。

还是那句话,跟此前的古人比,朱树人这已经是仁政了。

另外,朱树人建议工坊主不但要按照雇佣人数代为统缴人头税,还建议对机器也征收工业税,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促进工场主去发展先进生产力。

因为比如以现在的大明纺织业为例,所有的织机和纺纱机、缫丝机都是按一样的税基来算的。无论是单纺轮的老式纺纱机,还是至少五到八个纺轮的小宛纺纱机,缴的税是一样多的。

如此一来,要实现同样的棉纱产能,用小宛纺纱机就只要缴纳一台机器的工业税,而用老式纺纱机,你可能要五台机器五个工人才能抵小宛纺纱机一台机器一个工人。

使用落后产能的工场主造了同样多的东西,却付出了五倍的人头税和五倍的机器税,他要不要去穷则思变,就自己掂量着办吧,坚持用落后产能老机器的,就等着被同行挤破产。

……

史可法和张煌言见朱树人已经提前想到这么细了,个别不够细的地方,也在大家的讨论中慢慢细化了。

张煌言又梳理排查了好久,才勉强又发现一个相对明显的问题,不由担忧道:

“按照这样的措施,看起来倒是挺严密了,但还是漏掉了一类人。按照现在的说法,凡是无地、不能登记为农籍的,那就一律视为工籍,免田赋而纳丁税。

而凡是能受雇于人的,可以由雇主代缴。找不到雇主的,就视为自己是雇主,或者个体自谋营生——但若是一个人无力自谋营生,也无人雇佣,也没有田地呢?

原先这种人,在大明此前百年,多半会变成流民,也确实不好管理,如今有了新政,难道就不能设法一并解决?或者给这种无力找到雇佣工作之人一些减免,或者官府帮忙统筹求职?”

面对这个问题,朱树人倒是一愣,一开始他确实没想到。

这倒不是他不够人道注意,而是恰恰因为他是现代人,他觉得一个人找不到工作失业了,最多领一阵子救济金,但也不能怪政府。

他也没注意,从户籍上把无田人口统统归纳为“工籍”,会存在失业挤出的问题,这些肯定要后续详细研讨的过程中再慢慢补。

既然现在张煌言提到了,朱树人也不吝立刻头脑风暴一下,还别说,仅仅一两分钟,他就想到解决办法了:

“这个容易,不就是无业之人,无力按照工籍缴纳丁税么,那就朝廷帮他找个差事——以后凡是无业之人,都给朝廷服徭役吧,直接服一年,朝廷管吃穿住,还给工钱,

但肯定要比外面的雇工工钱低一些,以免吸纳了可以被民间工坊雇佣的有技术的劳力,都想来端铁饭碗。朝廷的徭役雇佣,相当于是一个最低工钱保底,给实在找不到活的人一个出路。

将来,朝廷可以免除普通百姓的徭役,无论工籍农籍都不用服役,改为把徭役折钱折粮,算进田赋和工税里。士绅有功名者原本就不用服役,以后也改为交钱不用服役。

朝廷用折役的粮食,专门供养常年服徭役的无业流民吃喝,用折役的银钱供徭役流民穿住和津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嘛。

如果专业服徭役的人口增多,朝廷的水利路桥疏浚营建用不了那么多劳力,未来还可以酌情从徭役人口中选出健壮、有纪律者,编为军籍,挑剩下来难以保证战斗力的,才去服徭役。”

在古代封建社会,还怕有人因为农业挤出劳动力、找不到事做?直接服兵役、徭役不就好了!

以后工程建设类的活儿,兴修水利疏浚河道平整道路开山架桥,就全靠这些专业施工队伍了。

有田种的是农籍,没田种找得到工的是工籍,没田种又找不到工的是民工,或者当兵。

而且朱树人这么一安排,还恰巧让这个善政,能够全方位碾压历史上后来雍正的变法——雍正的变法里面“摊丁入亩”其实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就是有秀才功名的也得纳税和服徭役。

只不过事实上因为很多人不愿意服徭役,就改为缴纳带役银。这个政策刚下达的时候,还激起了不少反抗,理由是“有辱斯文”,觉得让文人干体力活是一种屈辱。

只是历史上满清仗着是异族入主中原,刀把子比较硬,所以可以硬抗住汉人士大夫的所谓“斯文体面”,但说到底,雍正的改革还是制造了很多不必要的波折。

现在朱树人当然不会凭空给自己上难度,所以他直接宣布:只有民工籍的人服徭役,其他人都是默认直接多交钱多交粮养徭役,不用亲自为朝廷干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