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稀泥与暴乱(第9/10页)

徽州府一直在交纳“协济金衢道兵饷银”,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既然没人通知取消,那么就继续交下去好了,也没人追究它是怎么产生的。那笔丝绢税也是同样的道理,歙县不也默默地交了两百年吗?

大明的正税不多,杂税和隐形税却无比繁重,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体制内悄然形成的。积弊一旦生垢,便难以清除,积少成多,演变出无数散碎、复杂的短途税链,赋税比账面上要沉重数倍。

看到这里,我们大概能明白,六县为什么纠结于这些税目数字了。

并非只是因为他们热爱兴讼,实在是负担太重,不堪承受。从这次争议中能看到,除夏税秋粮的正税之外,徽州府还要征收南京承运库的人丁丝绢,给地方政府的六项均平银,给工部、户部的物料银,还有各种各样的地方协济……

若是再碰上徽宁兵备道这样有私心的,上下其手,又运作出一笔额外的税收,负担就更大了。此前第一版太平府方案中,徽州官员甚至还想借机运作一下,增加一点官府办公费。

更可怕的是,这些数字,只是解到库的税额,还要加上途中的扛解、火耗、补平、内府铺垫等,这才是老百姓最终要承担的税负。徽州府每年要向六七个部门分别解送税赋,每多一路,附加成本就会翻一倍。

就这样,地方杂税和临时税不断增加,附加成本随之提高,效率直线下降,整个体制逐渐变得臃肿无比,同时造就了大片舞弊空间。大部分税额,就在这些烦琐、细碎的流转环节中,被各级操盘手们吸走。老百姓交的钱越来越多,朝廷收入却不见增加,大部分都在中间环节里被消耗了。

长此以往,地方民怨沸腾,政府束手无策,最后的结果,就是调控失灵,天下大乱。

张居正搞的一条鞭法,治标不治本,它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大明产生“杂税”的机制,只能略微扩大税基,把问题的爆发拖延一段时间罢了。

大明灭亡的原因,徽州府的这笔小小税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咱们书归正传。

前面说了,“协济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这笔税银,本身并不合理。徽宁兵备道一直很担心,万一又碰到一个类似帅嘉谟这种爱较真的人,说不定会再起波澜。这一次既然有人提议,兵备道索性顺水推舟表示,为了徽州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我们吃点亏,从这笔兵饷银里抽出530两来,把最后的亏空补上吧。

这笔原本是重复征收的税,就这么巧妙地被洗白了。

兵备道高风亮节,解决了最后的问题,诸位官员看到了成功的曙光,连忙又经过一轮讨论,做了一点微调,使之更加完备:

减免料价银的库存有限,不能支撑逐年抽调,直接并入军需银。

五县额外负担的那50两也算了,省得他们啰唆,直接也并入解池州府兵饷银。

于是,在万历七年(1579年)的三月,第五版方案出炉了。

人丁丝绢6145两,仍由歙县承担,但他们负担的均平银,则减少2530两。这笔均平银怎么补足呢?由徽州府军需银抽出1950两、金衢道解池州府兵饷银抽出580两,合计2530两,转入均平银账目冲抵。

这个方案,可以说是集妥协、折中之大成,把负担压力分散到歙县、徽州府、兵备道等诸多方面。这样一来,歙县少交了2000多两银子,心满意足;五县一点负担不用加,也心满意足;徽州府和兵备道略吃了点亏,但消弭了一场大乱,杜绝隐患,也合算。

对朝廷来说,一则上交的税款并不短少,二则趁机清理冗税杂役,统一钱粮,对一条鞭法的推行也是好事——这个方案真是把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难怪执笔者得意地称其为“共免两全法”。

这一次,上上下下俱松了一口气。兵备道赶紧发布大字榜,通告六县新的税制,并得意扬扬地宣布:“自万历七年为始,明载赋役册,永为定规。”

我相信,在张榜公布的一瞬间,这几个字轰然化为斗大的金黄色大字,配着恢宏的音乐,在徽州官场大小官员脑海中旋转。他们此时一定百感交集,涕泪交加。

不容易啊,这一场肇始于隆庆四年的大纷争,前后持续了将近十年,先后五版解决方案,至万历七年终于彻底消弭。中间多少波折,多少折腾,总算熬过去了。

尘埃落定,生活还得继续。

让歙县人感到高兴的是,旷日持久的丝绢纷争,把各种细节、征派原理都讨论得很透彻,官府上下都不太敢做手脚,反而会主动找别的税目设法再减免一点。这时又赶上了朝廷推行一条鞭法,所以歙县所承担的人丁丝绢,不必全以实物交付,直接本色折银或折色折银,不必先卖粮食再买丝了,无形中又少了一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