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稀泥与暴乱(第7/10页)

可无论是抚、按两院还是徽州府,心里都明白,此时的平静是暂时的。暴乱的根源在于丝绢税,这个不解决,始终是个隐患。

因此他们也纷纷上书户部,表示这个丝绢税的改革,虽然是圣上批准过的,但能不能……再商量一下?

此时徽州之乱的影响,已经不局限于当地,两京官场都有震动。南京礼科给事中彭应时、湖广道御史唐裔以及北京户科都给事中石应岳纷纷上本,说徽州大乱肇始于丝绢税的改制,可见此事还需要仔细斟酌。户部尚书殷正茂身为歙县人,即使没有偏袒之心,也该避嫌,这次出事他也有责任。

其实他们对于徽州丝绢案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在弹章里只是几句话寥寥带过。他们担心的是,此事持续下去,会让整个江南都变得不稳定,这才是关乎利害之处。所以说,谁有道理谁没道理根本不重要,赶紧把这事平息才是真的,正如彭应时弹章里说的:“奏请(皇上)定夺,毋得依违以杜衅端,庶地方永保无虞之庆。”

【注释】

奏请(皇上)定夺,毋得依违以杜衅端,庶地方永保无虞之庆:圣上万万不可犹犹豫豫、模棱两可啊!恳请圣上裁断是非,以正视听,杜绝此类争端,但愿能永保地方太平无事!

在重重压力之下,殷正茂只得上书谢罪请辞,不过并未得到批准。

他户部尚书的位子暂且保住了,但言路和群众的意见都太大了。丝绢税的方案,必然要做修改。哪怕已经有了圣旨,也得改。

只不过,皇上金口玉言,岂能出尔反尔。这脸,不能让皇上丢。所以朝廷给出的方案修改理由是这么说的:“虽令由钦定,始有专擅之情,事属乡邦,不免有可疑之迹。”意思是,圣旨虽然钦定了丝绢税的改革,但你们在具体操作上有偏袒的痕迹,大概是主事官员的籍贯落人口实了吧。

朝廷定的调子是对的,是底下的人给唱歪了。谁唱歪的呢?到底还是让歙县出身的殷正茂背了这口黑锅。

上头既然同意修改丝绢方案,下面各路官员便重聚太平府,再次商议。万历五年十二月,丝绢税的第三版改革方案终于出炉。

这个方案与原来相比,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对五县多让了一步。

歙县丝绢税不变,减免的均平银数额,从原来的3300两调整到2000两,由五县均摊。

这样一来,总计6145两白银的丝绢税,实际上歙县出4145两,五县出2000两。

五县民众这次没敢再闹民变,可不满之情溢于言表。你当这是菜市场讨价还价?一块不行就九毛,九毛不成就八毛,太不成体统了。我们要的可不是这个!

负担就是负担,一分银子也是负担!

老百姓闹了这么久,早就轻车熟路。抗议申文和请愿书化为无数雪花,纷纷飞向各级衙门。官员们面面相觑,还能怎么办?继续再议吧!议到大家都满意为止。

这一议,就将近一年。一直到了万历六年十一月初四,徽州府总算硬着头皮拿出了第四版方案,叫《豁免五县均平方案》。

此方案对歙县来说,没什么太大变化。丝绢税照旧,减免的均平银数额,调整到了2530两。

而这2530两,并不会摊派到五县头上。

在隆庆六年,户、礼、工三部征派徽州府的料价银,减免了一部分,一直留在府账上。同时还有一笔军需银,每年都会剩点结余。徽州府每年从这两项合计抽走1950两,替五县补进均平银里,诸县再均摊50两,一共是2000两整。如果以后每年军需银的结余不足,则从五县征派补足。

绕了好大一个圈子,等于是徽州府把这笔税扛下来了。

这样看起来很合理,可是不要忘了,这个税是每年都交的。徽州府料价银是隆庆六年的减免所得,数量只会减少,早晚用光;而军需银结余每年都不固定,今年多,明年少,万一是负数,那么这笔钱,还得让五县来承担。

换句话说,这2000两银子的来源,是不稳定的。

前面三个方案,是横向朝三暮四,让丝绢税在六县之间来回腾挪;这第四个方案,却是纵向朝三暮四,按时间轴来的。五县初期可能交得少,可随着时间推移,几乎可以肯定会逐年增多,最后回到原来的水平。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问题。

对歙县来说,减免均平银的数量是2530两。而从料价银、军需银和诸县分摊中抽走的,是2000两。

还有530两无法冲抵,账不平啊。

歙县和五县已经打滚了好多次,差不多已到底线,让谁多扛一分,估计都得爆炸。

要么,再按照第四版方案的思路,从其他科目里进行调配?

一般的调配,是不成的。因为你这里减交,那里就要多交,算来算去,总有一个科目要吃亏。一干能吏高官,就为这区区五百多两银子愁眉不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