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万艳书 贰 上册》(10)(第5/9页)

金元宝被呵得猛一抽,抖动着翻起身。柳梦斋拿手安抚着它,侧耳细听,听到浮尘如闪亮的蚕丝,一缕缕由他耳边编织而过。

“滋味……就是眼下这样,心头乱跳,两腿发软。那夜里做贼时,就这样。我自个儿也犯糊涂,怎么一到您跟前,我就自觉像个贼?可我明明没偷过您什么呀!”

万漪相信他耳力好,但她绝不信他离得那样远,还能听到她双手掩面、咕哝而出的悄语。若不然,她准不会把心声轻易地吐露。

那倒不是因为她如何珍视自个儿的心声,她只为它而感到无比的羞愧。要真让他听到——随便谁听到,她准得被笑话死。

尽管她什么也没让他听见,可依旧被怯意吞没。过后好久,她才敢把脸儿从手掌后探出,继之她就吓了一跳。怎么他的脚步也是贼的?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已将他带回她面前。

她突然间害羞得要命。

柳梦斋早已经历过各式各样的眉意目语,他能够欣赏那些名姝所表演的羞态,但再也无法被真正击中。而此刻,当这少女笨拙地又想把自己藏起来时,他却感到她双颊上的火焰漫入他心间。

柳梦斋抓牢她两手,不许她再遮挡住那一张红晕睑痕、绿凝眉妩的容颜。他俯下身细望她,感慨了一声:“我错得太离谱了……”

万漪轻颤着低问:“您说什么?”

这就是那一种最古老的法术起效之时:柳梦斋面前这女子本没什么大不同,但他自己的目光,正是他自己的目光,让万漪的一切都变得与众不同起来。

“从前我怎会认为,槐花胡同里最美的是蒋文淑?”

他的话令她诧异地掠起眼儿,于是她也模模糊糊地看见了,看见自己在他的眼睛里完完全全变成了崭新的一个人。她震动得不知所措。

醒过来的狗儿沙沙地刨着地,又吠叫起来。紧接着房外就传进了跟妈的喊声:“大爷,姑娘,官爷说时间差不多了!”

万漪惊醒了,她一步逃开。

柳梦斋也退后了半步,笑起来。万漪留意到,原来当他咧开嘴笑时,两耳也会被牵动,像条狗那样。

“时间不早了,你走吧。”

她扑闪着双眼斜觑他,忸怩了一阵道:“我过两天再来瞧您呀?”

“好啊,你要不嫌晦气,有空就常来,陪我聊聊天。对,下次可别带这些吃的了,白白费你的钱。回头你想吃什么,叫这儿的吏员出去现要就是——金元宝!说你多少回!讨打是不是?姑娘怕狗,你甭往上凑!”

“不不,我……”万漪和金元宝对视着,抿嘴一笑,“我怕狗,可我不怕它了。”

从它又湿又亮的眼睛里,她看出,它和那些曾准备扯碎她的恶狗,完全两样。

她不再躲闪,任由金元宝伸出舌头舔舐她手背。它把她舔得痒兮兮的,逗得她笑出来。

柳梦斋也动了动耳朵笑了,“这家伙也舍不得你呢。”

万漪从来没想过,她这一辈子最开心的一天,是因为一个“也”字。她更猜不到的是,这一年她生命中即将诞生的悲欢,比她余生的全部都要多。

尽管万漪离开之前,柳梦斋再三叮嘱她“回去口风紧些,别提我真实的境况”,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久后,文淑也就听说了,柳家大少其实是住在刑部的火房[2],而所谓的“刑拘”就是走一走过场,完全无碍痛痒。文淑起先还不敢全信,后来听妹妹诗诗的说辞也差不多;诗诗的相好唐文隆可是首辅唐益轩之子,其消息断不会有错,何况柳家在市面上的各门生意也都兴旺如常,由此看来,柳梦斋确实并无垮台之虞。

文淑原就万分不舍这位豪客与情人,既见危机解除,也就马上打点了果品衣履,兴冲冲来探监。但文淑哪里料得到区区十来天工夫里,万漪已来过五六趟,而在她不来的日子里,柳梦斋对她想念益深……

文淑只见开门时,柳梦斋明明还满脸喜色——“来啦”,一看清是她,笑脸却为之凝固,“怎么是你?”

文淑也一愣,竟见不大的屋里足挤着七八人,有柳梦斋身边的清客,还有两个身着号衣的狱卒,全围坐在桌旁掷骰斗叶。男人们见了文淑,一个个对柳梦斋挤眉弄眼,又笑着一哄而散,就连狼狗金元宝也顺势溜出了门去。

文淑立便挤出几点泪来,往前一扑,“我的大少啊,你可受苦了……”

柳梦斋有些哭笑不得,他一边揽住她拍一拍,一边又不耐烦地皱起眉,“行行,我这好着呢,才还赢了钱。”

文淑却必得把自己准备妥当的一番演讲做了才算,于是连哭带诉,说是自从他出事起,她就心伤呕血、身患重病,简直把这二十天当作二十年来过……

她卖力地痛哭,柳梦斋却丝毫不为所动。他心知肚明,文淑之所以不来探他,纯粹是怕受到牵累而已。但她已做足了米汤大全,把一整套珠泪琳琅、秋波蕴媚都给他捧上来,他也消受过了,那就好比在饭庄吃了大菜,不管菜品对不对脾胃,总不能吃完了一抹嘴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