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万艳书 上册》(14)(第4/12页)

旁边一个倌人头梳歪抓髻,却又在髻上戴一支衔珠正凤,凤嘴里的垂珠簌簌颤动着,她咧开小嘴儿一笑,“六爷,我们也不是单冲着你老,但只盛公爷在,谁叫的条子,都算是公爷的条子。”

“可不呢?”接话的倌人样貌平平,但却胜在肤光耀人,简直称得上是冰雪为肌,琼瑶作骨,更衬得一对眼珠又乌又亮,“潘六爷你向来和盛二爷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一听你叫条子,我就晓得多半二爷也在,这才巴巴跑来。我要进了屋见不着二爷,立马就拧身转局。”

这话又刻薄又俏皮,惹起了一阵笑声。只因潘思存的性情素向是随和一路,所以倌人都不惧怕他,他也从不以倌人的调笑为忤,反也跟着嘻嘻笑起来,高喊一声:“来人,再拿一杯清水。”

“北风,”詹盛言扔下一张牌,瞟着潘思存笑道,“你又闹哪一样?”

潘思存也扔了一张风头,等水送上来,他把那杯子朝身后的倌人们一搪,“喏,你们谁第一个?”

“第一个干什么?”那头戴珠凤的倌人奇怪道。

潘思存冲詹盛言扬扬眉,“第一个就着水,把他吞下肚去。你们一人分一片,谁也别抢。”

这一句掀起了哄堂大笑,那肤色胜雪的倌人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直捧着腮颊道:“玩笑归玩笑,这胡同里是个人都晓得,盛二爷乃凤姐姐的‘禁脔’,我们再眼馋,也只可‘蜜糖抹在鼻尖上’。”

张之河好容易止住笑,捋了捋胡须道:“这又怎么解?”

那倌人飞眉一笑,“‘干闻香,不到口’。”

张之河笑不可抑,摇着头对白凤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凤姑娘,我们少帅这一张面孔、这一派丰仪实在是天生逸群,从小就招桃花,不瞒你说,连我当年招呼的那个林二宝也打过他主意。你做了他,准得成天提防着其他女人,累也不累?”

“军门,我和您交了底牌吧,”白凤摸了一张牌,瞄一眼又丢出去,“自打做了公爷的生意,我非但得时时提防着这些个小蹄子,连您二位这样的大老爷们儿,我也一样提防着。”

登时间各人绝倒,詹盛言自己也纵情大笑,白凤转目凝于他。即便经历了人生所有的大起大落,被酒精和暴力昼夜摧残,他的五官与轮廓依然保持着无懈可击的利落精致,每一根线条都富有生命,它们承继了末代贵族的和静忧郁,亦勃勃吐露着刀头上舔血的征战生涯打磨而出的野性与阳刚。这个男人还在少年时就已是所向披靡的名将,白凤对此从未感到过一丝一毫的惊讶——只要看一眼他的脸,任何人都会无条件投降;她也丝毫不奇怪女人们只要一靠近他,处子就变得放荡,妓女则突然间羞涩,但那些女人所见的仅仅是他的脸、他高硕壮丽的身躯,如同闯入庙宇的盗贼只知紧盯佛像上的赤金涂层与累累镶嵌的昂贵宝石,但詹盛言远不止这些:他的双足矗立在尘世之上,他的手连接着这一个世界与另一边不可思议的力量,在他眼眸的俯视下,她从脚趾武装到牙齿的浓妆与谎言全都会片片剥落,露出她全无粉饰的心,他是令她两眼发烫、膝盖发软的信仰。白凤不信神佛,但她认识一位极其虔诚的信徒,她曾无数次目睹那人在佛像前默祷,她猜不到那些祷告的内容,但要是她,她会说:“拿走我的一切好了,只要把他给我留下。”假使她只可在佛前许下一个心愿,这就是她唯一的心愿。不,连这样的激烈决绝亦无法表达她对詹盛言的感情之万一,每次她尝试把这些滚涌在她心口的感情诉诸言语,最后都会变得荒谬又无力,如同拿黄金和宝石去捏造神祇的塑像。

好在白凤从未寄望于神佛,她自己为自己而战。她早已习惯了每一天都是一场战争的生活,而在她打过的所有战争中,最美妙、最残酷的一场,被她命名为“他”:詹盛言是城池,她是与城池共存亡的守将;詹盛言是佛陀,她是山门外护法的金刚。她首戴金轮,口吐青云,有三头八臂,两臂永远地虔敬合十,另外六条手臂则随时紧握六般兵器,恶眼见四方。眼前这一窝莺莺燕燕——白凤含一点轻蔑的微笑扫视着她们,她们不过是远远望见她的青面獠牙就会被吓退的小鬼,但她绝不会因此就掉以轻心,既然这世上还存在着另一种女人,这种女人个顶个儿是法力高强的邪魔,有的甚至是和她势均力敌的另一位“金刚”——

白凤的目光一定,望住了门外湘帘半启处的一抹倩影。

坐在她侧首的张之河正在滔滔不绝:“还真叫凤姑娘说中了!那一年少帅才十四吧,有天在营房洗澡,竟有一个材官在外偷看,被大帅抓了个正着——”说到这儿,他猛地“哟呵”了一声,掉过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