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3章 回归本源

“陛下,可是最近传言厉害的禁佛道之事?”

罗成笑笑,“有心之人故意散播谣言,朕从没有说过要禁佛道,也没有这么想过,更没这样的打算。不过你在寺庙中长大,但也应当听说过佛道中也有害群之马,如佛教里的弥勒教,便数次做乱,而道教里也有如孙恩世奉五斗米,在东晋借教起兵叛乱之事,这些人依托佛道,居心不良,利用信众做乱,不得不防。”

许和尚听了,心里松口气,虽说还俗了,但对于佛教,在他心里的地位依然极重,那是难以割舍的,如血脉盘相连。

“隋杨时过度崇佛,也确实导致了佛教的混乱无序,大量私建寺庙,许多罪犯无赖冒充僧吕,行不法之事,败坏佛家风气,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因此朝廷呢,要推出律令法规加以管理,而不是传言的禁止。”

朝廷、道、郡、县四级,都将设立专门的僧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天下的寺观以及僧道,因此天下所有的寺观都要登记在册,所有的僧道也要登记并发给谱牒。

“二十人以下的寺观,将合并居住,二十人以上的寺观保留,但一百人以上的寺观,将折分。对于合并后的空寺观,将折毁。”

“所有的现有寺观要登记,现有的僧道也要登记,并经过专门的佛道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度牒,而对佛道经义都不通解者自然不合格,将强令还俗。”

此外,朝廷还出律法,规定对于占用良田、占用民地的违规寺观予以拆除,同时,还对寺观的装饰、用具,以及规模规格等,都做出了具体标准,违观者将予以拆除、取缔等。

具体到规定了寺观不得起斗拱,不得彩画梁栋,除原有以外,不得再铸铜像、贴金、彩绘等。

京城设有僧录司和道录司,派出官员掌管天下僧道事务。道一级则设僧录局和道录局,郡一级设僧录处和道录处,县一级,也设立僧录房和道录房。

各级僧道管理衙门,主官都为朝廷命官,而副官中会选任一位有名望的僧道。

这些僧道官员,无俸有禄,且有专门的官袍和印信,其品阶为视品。

各级的僧道衙门,专则管理佛道事务,如寺庙的登记管理,如僧道的纲纪管理,剃度考试等等,僧道违法乱纪者,也交由他们专门处理。

此外,还有一个特别规定,那就是禁止妇女到寺观中烧香拜佛,妇人只许到尼姑庵、女道观中去,违者烧香妇人和寺观都要受罚,这一条的加入,是有官员表示为纯净风气。

寺观的规模还分为大寺观、中寺观、小寺观三类,大寺观为五十到一百人,中寺观为三十到五十人,小寺观为二十到三十人。

每个寺观都要严格按照自己的等级拥有僧道,不得超额,只有当有缺额时,才可再剃度,还得经过朝廷僧道衙门的考核准许方可。

同时,朝廷还规定,各郡的寺观,还采取十家互保的方式,即十座相同规模的寺院连结互保,相互监督,防止有私自剃度僧道,私自容留犯人,私自放贷占田等非法之事发生。

一家违法,其它家必须揭发,若一家发现,则其它九家没有检举者也都要受罚。

而各寺中,也一样是连坐法,十人一连,互相监督,不许勾结妇女,不许许安歇奸细,不许收容贼匪罪犯,不许摆荤设宴,不许赌博,不许占佃公产、不许四处游走……

每个僧道都颁授油牌,上面写有僧道年龄、外貌、籍贯等,由官员不定期检查。

对于违法僧人的处置,有徒刑劳改,有剥夺谱牒,有充军流边等等。

“大秦没有法外之地,没有治外之民,佛道寺观也不能例外。”

这一道道律令法规,都只有一个目的,管理,管理的最终目的则是让佛道回归本源,你崇佛信道可以,只要劝人向善不宣扬罪恶便行,至于其它的,你们就不要掺与了。

“每僧道田额十亩,不足者不增,超者过收回。若是寺观产佃给百姓租种者,田地直接收回授给百姓。”

这一条是最狠的,允许寺观的僧道们拥有田地,但最多只能一人十亩上限,且不许佃出收租,只能自种,自己不种就要收回。

按这样的新法规,少林寺拥有好几百僧人,而且他们还有大量的奴隶,也被称为净人,少林的净人上千,都是寺中的奴仆,做些耕种洒扫等事务。

他们的田地三万多亩,还有大量的寺产用以放贷,有专门收取抵押放贷的质库。

“因为少林有功,因此朕打算嵩山少林保留一百僧人,其余的僧人,则是让他们到边地建立新的寺庙,劝善宣仁。”

嵩山的少林寺给他们留一百个和尚,这是大寺的最高僧人上限,超出的那几百人,把他们安排到朝鲜、塞外、云南、青海等地去建个新寺,毕竟这些边塞之地,新移民们也一样会有信仰需求,寺观有时也能给予这些移民们心里慰藉,还是有不少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