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节 骑兵火力线(第3/3页)
当时,阿拉伯骑兵中,几乎没有人穿戴金属铠甲。一是阿拉伯的手工业确实不发达,钢铁产量不足以为军队提供更多的武装。二是在沙漠地区作战,如果随时都穿戴金属铠甲的话,那不被敌人杀死,都会被热死。大部分阿拉伯骑兵身上是没有铠甲的,最多就是一套用皮革制造的单薄的胸甲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近卫军官兵手里的马枪,足以在三百步的距离上轻易的击毙这些阿拉伯人。甚至在三百五十步到四百步之间,马枪射出的子弹仍然有着足够的杀伤力。对阿拉伯射手的短弓来说,这个距离确实是太远了,就算他们采用抛射的方式,也不可能将轻盈的短箭射到两百五十步之外。也就是说,双方手里的武器在射程方面的这一百到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就已经决定了这场战斗的胜负。
当爆豆般的枪声响起的时候,密集的弹雨立即撕裂了阿拉伯骑兵的身躯,连同他们胯下的战马也一同遭殃。而随着距离接近,子弹撒布的范围就越下,命中率也就越高。当时,就算是最普通的近卫军士兵,也能够在马背上用马枪准确的射中一百五十步外的人体靶,当然前提是战马得原地不动。
这长战斗基本上没有什么悬念。当前两批进攻的八千多名阿拉伯骑兵纷纷倒在了弹雨中的时候,明军无一伤亡,而当阿拉伯人发动第三次进攻的时候,他们集中了所有的骑兵冲锋,将没有用处的弓箭都丢掉了。而这也是伤亡最惨重的一次进攻,近七千名阿拉伯骑兵在到达明军面前的时候就被射杀了。这简直就是一场屠杀,而操刀的一方几乎没有为战斗付出任何的代价。
当指挥作战的近卫军上校军官下达了进攻命令的时候,三排战线上的近卫军开始缓步推进,战马并没有奔跑,而是在快步前进,这足以保证马背上的官兵能够继续使用马枪作战。而在最后一股阿拉伯骑兵准备转身逃离战场的时候,第一排的一千多名近卫军官兵这才策马奔跑了起来,将骑兵的速度发挥了出来。而这种由缓步推进到快速进攻的转变,也仅仅只有骑兵才能够做到,步兵是没有这个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