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岳飞 堕落的天使(二)(第25/42页)

周公制和作乐,是建立古代中国人文精神的重要开端,其后经过孔子的提倡和荀子的发挥,‘礼‘形成为一个博大的体系,不仅包括政治制度,而且包括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礼不再是仅仅对统治者的要求,也是对有知识的‘君子‘的要求,成为全社会成员取齐的标准。

风俗的转换要比政权的转换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如何移风易俗?儒家认为,应该‘因俗制礼‘,即尽可能利用现有风俗的形式和内在的合理部分,再加整理、提高,注入新的精神,如此方可使人民喜闻乐见,被其所化。因此,《周礼》大司徒之官政之法有几条很重要的原则:一是‘辨五地之物生‘。全国的土地就地貌而言,可以大体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五类,其物产及居民的体质特征也各不相同。这是为政者首先要分辨的。二是‘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辨明上述五类地区,目的在于摸清各自的风俗,然后才可以因藉而施以阳礼、阴礼等‘十二教‘。三是‘以本俗六安万民‘,本俗是指旧俗,要沿袭当地原有的宫室、族葬、衣服等六类旧俗,使人民安于其居。这三条是向万民施教的前提。以此为基础,再在乡、州、党、族、闾、比等每一级行政区内设置库、序等教育机构,把儒家的理想和伦理道德化解在各种礼仪之中,如冠礼、

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等,使人们在喜闻乐见的仪式中,接受礼的熏陶。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9 回复此发言

8回复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如前所述,为政得失,要看人民的反应,这无疑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尊重人,并不意味着人具有与生俱来的真善美。恰恰相反,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因此,在人的身上不可避免地会残留着动物的习性。人类要进步,就必须自觉地剔除违背文明的动物习性,这就需要礼。《礼记·曲礼》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令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从这一点出发,就要求人们将带有动物性的风俗向文明时代的礼靠拢。

比如,人类初期的婚姻杂交乱媾,不问血缘。到西周时,尽管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对偶婚的残余依然存在,‘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态上更是自由、活泼与放任‘(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97年。。为了移易这类陋俗,儒家制定了婚礼,规定了婚配的手续和仪式。并对双方的血缘关系作了严格的限定。《礼记·曲礼》云:‘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道理,将‘不取同姓‘作为礼规定下来。

礼要培养人的健康的情感。人有喜怒哀乐,礼的作用在于,使之‘发而皆中节‘(《中庸》),即恰到好处,而不对别人造成伤害,于是便有相应的种种规定。如丧事,古人重丧,以丧为礼之大端。人丧其亲,痛不欲生,哀毁无容。作为邻里、朋友,不应视而不见,我行我素,而应依礼助丧,至少要有悲戚、恻隐之心。《礼记·曲礼》对此有很详细的规定,如:‘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古人舂米,喜欢唱送杵的号子,当邻里有殡丧之事时,应该默舂,并不在巷中歌唱,以示同哀之心。‘望柩不歌‘,望见灵柩,哀伤顿生,自然不歌。‘临丧不笑‘,临丧事,宜有哀色,笑则伤孝子之心。‘适墓不登垄‘,进入墓区,切不可踩坟头,这样最无敬重之心。如此之类,不胜枚举。

综上所述,儒家在如何建设周代社会的问题上,没有按照殷代的模式,再‘克隆‘出一个王朝,而是要创造出一个人本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他们一方面刻意保留各地的基本风俗,如房屋的形制、食物的种类、衣服的样式等;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行各种形式的礼,来移风易俗,走近文明。从周代开始,礼乐文明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并绵延两千余年。

中华文明,在古代即已声播海外,这种传播不是靠武力,而是靠文明本身的力量。当海外的遣唐使、留学生到达长安时,最令他们钦羡的,是先进的礼乐制度、衣冠文物。他们将它引入本国,加以仿效,希望‘进于中国‘。应该肯定,中国的礼乐文明对于改变这些地区的陋俗,加速向文明的演进,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