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与狼共舞,得找准节奏(第10/21页)
“余海风?他去长沙找你?难道他没有死?”马占林叫道。
马智琛说:“他不仅没有死,而且,他已经知道我们马家和崔家的仇恨,也知道余海云和崔立之死,是三叔和雷豹下的手。”
马占坡打了个寒战:“这就怪了,这些事,他怎么会知道?”
马占林说:“莫非那个戴铁皮面具的人,就是余海风?”
“二叔不是说,他使的是朱七刀的双刀吗?”马智琛说,“朱七刀已经死了,怎么可能又冒出一个使双刀的人?只有一种可能,余海风和朱七刀的关系最好,他在忠义镖局期间,朱七刀把自己的武功,教给了他。”
马占坡说:“这就对了。”
马占林问:“什么对了?”
马占坡说:“你们在云南,不知道这边的情况,前段时间,有人传说狼王死了,野狼帮换了新主,现在是一个叫铁面狼的人当家。这个铁面狼,会不会就是余海风?”
马智琛说:“是不是,我不敢说。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野狼帮不再是以前的野狼帮了。野狼帮开始和我们马家作对,甚至要灭了我们马家。连官府都对野狼帮没有办法,他们要灭我们马家,我们能有办法对付他们吗?所以,我劝两位叔叔,快点下定决心,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能有多远,就躲多远。那样,我们马家,或许还能留几条根。”
马智琛所说不错,余海风去长沙找他,就是最后下定决心。就在马智琛劝二叔三叔离开洪江之时,余海风正在为更进一步打击马家而努力。为此,余海风找到花蝴蝶,又通过花蝴蝶约见王顺清。
让花蝴蝶意外的是,王顺清并不清楚花蝴蝶的背后还有余海风,他以为是花蝴蝶约自己,竟然带着胡不来一起赴约。
胡不来摇身一变,当上了乌孙贾的师爷,从黔阳搬去了宝庆府,再到黔阳或者洪江的机会,就少了。这次,他是应王顺清之邀赶来洪江的,目的是要商量一下,白马镖局遭此大变之后,他们的应对之策。
对于王顺清来说,应对之策,同样只有两个方面,第一,怎样应对野狼帮的强大?第二,怎样应对马家的变局?
胡不来从宝庆赶来,眼看到了晚饭时间,王顺清说:“胡师爷应该很长时间没见过花蝴蝶了吧?不如,我们干脆到花蝴蝶那里去吃?”
胡不来好久没见过花蝴蝶是不假,但对花蝴蝶再无兴趣也是真。花蝴蝶再好,也是一名妓女,又被土匪抢去当过压寨夫人,还不知被多少土匪弄过。胡不来如今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身边还缺了好的女人?怎么可能再对花蝴蝶这样的女人感兴趣?不过,王顺清还是要好好利用的,既然他提议去万花楼,胡不来也就没有拒绝。
万花楼还是以前的万花楼,毕竟是王顺清的产业。花蝴蝶等人被狼王抢走之后,王清顺虽然恨得牙痒痒,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在现有的妓女中,指定一个人负责,又招了些新人进来,仍然把万花楼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花蝴蝶回来后,王顺清还是念着她的旧情,仍然把万花楼交给了花蝴蝶。
王顺清和胡不来双双来到万花楼,花蝴蝶早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听到砸门声,花蝴蝶叫了一声来了,立即过来开门。她看到王顺清身后的胡不来,顿时一愣,道:“哟,胡师爷,你可是好久不见了。”
胡不来自然听出她话中有话,却故意装糊涂,说:“是啊,早就想来了,可是,刚跟了乌孙大人,事情太多,不敢出一点差错,所以……”
花蝴蝶说:“胡师爷怕是在宝庆府见的美女太多吧。”
“宝庆嘛,毕竟是府城,美女自然是有的。”胡不来说。
王顺清懒得理他们这些不咸不淡的话,去看桌子,见上面已经摆满了酒菜,其中有三个是他最喜欢吃的,洪江特色烧鸭子,炖猪脚和红烧肉。他说:“胡师爷,今天你有口福了,这么大一桌子菜,我们三个人吃,有点浪费了。”
花蝴蝶说:“不,不是三个人吃,是四个人吃。”
王顺清一惊,看着花蝴蝶:“四个人?还有一个人是谁?刘承忠?”王顺清知道花蝴蝶心里有刘承忠,刘承忠对花蝴蝶似乎也是有情有义,只不过那个老古董,竟然死抱着什么仁义道德,不敢越雷池一步。偶尔见到刘承忠,王顺清会和他开玩笑,说:“承忠哥,你这个人啊,真不知道怎么说的。如今这个社会,道德还值钱吗?你看看你周围,谁不是醉生梦死?”对此,刘承忠的回答永远都只有一句:“人各有志。”
花蝴蝶也不避讳这个话题,道:“他?他这一辈子,可能没有踏进过青楼一步。”
胡不来也觉得好奇,问:“那是谁?”
花蝴蝶的梳妆台边,有一个一人来高的衣柜,柜子旁边,有一道布幔。只见布幔一动,一个人走了出来。这个人穿着黑色的衣服裤,腰上插着两把刀,手里还提着一个铁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