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腹中之物(第4/8页)
为什么?她望着眼里不住变化的妖物,嘴边旋起浅浅的微笑,痴痴的道,“因为小傅他很好,他比你好。”银角子酒楼的白衣小厮,春天的时候带着他的乌龟到郊外走走,去看有没有一样大的母乌龟,回来的时候折了一支柳条。那雪白的衣裳、青绿的柳条……湛蓝的天空和无尽的白云,那时候她跟在后面一直看着看着,一直幻想有一天他能看到自己,有一天能和他一起赶着那乌龟,到更深的山谷里去找那只母乌龟……
她的梦很虚幻,很小。
所谓梦,就是荒诞无稽的妄想。
傅主梅……
唐俪辞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退了一步,反手扶住了床柱。这不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傅他很好,他比你好”,上一次说这句话的人是唐樱笛,是铜笛乐队定主唱的那天晚上,唐樱笛以这句话作为总结,否定了他为成立铜笛乐队所做的所有努力,将主唱的位置定给了傅主梅。
唐樱笛是他爸爸,他说一个在饭店打杂的勤杂工唱歌唱得比他好,他准备把整个乐队的词曲创作交给傅主梅,因为他不但歌唱得好,创作的方向也比他正确。
那个晚上之后,他请乐队其他三个人喝酒,在酒里下毒,让房间的电线短路,酒水泼在短路的接头上引起大火,他拔出了身上带着的瑞士军刀,头顶的电线烧断引发了爆炸……他们四个人的人生就此一变不能回头。
三年了。
他以为他已经摆脱了那个噩梦。
傅主梅原来是一个魔咒,不论他走到哪里、无论他做得有多优秀多出色多努力,在傅主梅面前永远一文不值。那个傻瓜不必付出任何东西,大家都觉得他好;因为他笨,所以他只要付出一点点努力,大家就都觉得他拼命尽力了,都要为他鼓掌、为他欢呼喝彩。
只要他在场,大家的注意力就都是他的,人们总是喜欢只要呼喊一下名字,就会露出笑脸响亮回答的白痴。那就是个白痴而已,遇到问题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解决,永远只会问他的白痴!既没有品味也没有眼光,连该穿什么样的衣服都要来问他的白痴!他让他坐就坐、站就站、卧倒就会卧倒的白痴!一个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中毒,连累自己差点丧命洛阳的白痴!
因为小傅他很好,他比你好。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真想杀了这个女人,如果不是他已经听过一次,真的会杀了这个女人。
没有人……想过他为了能这么优秀付出了多少么?
为什么总会觉得那种白痴比较好?
只是因为大部分人做不到那么白痴么?做不到对任何人都露出笑脸、做不到听到谁呼唤自己的名字都回答、做不到有人叫你坐就坐、叫你站就站、叫你卧倒就卧倒……切!那是狗做的事吧?对谁都摇尾巴,还是只笨狗才会做的事,但就是讨人喜欢。
一滴冰凉的水珠滴落在手背上,他抬起手背掠了一下额头,浑身的冷汗。阿谁以迷茫的眼神怔怔的看着他,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可以肆意蹂躏的状态,随手从地上拾起一块碎瓷,他慢慢的弯下腰,握住那块碎瓷,慢慢往阿谁咽喉划去。
阿谁一动不动,仿佛并没在看他在做什么,她陷在她自己迷离的世界之中,眼前的一切全是光怪陆离。
碎瓷的边缘一寸一寸的接近阿谁的咽喉,连他自己也不明白,究竟是想在阿谁脖子上划上一道重重的伤口、或者是真的就此杀了这个女人……
“喂!你在干什么?”
眼前一道粉色的光华闪过,“嗒”的一声微响,唐俪辞手中的碎瓷乍然一分为二,跌落下来,阿谁咽喉前前挡着玉团儿的脸,但见她手握小桃红,对他怒目以视,“你发高烧糊涂了吗?你要杀人吗?你想杀谁啊?莫名其妙!还不回床上去睡觉!”
阿谁悚然一惊,抬起头来,茫然看着唐俪辞。唐俪辞看着玉团儿和阿谁,那一瞬间她几乎以为他要把她们俩人一起杀了,但他手握碎瓷,握得很紧,握得鲜血都自指缝间流了出来,“小丫头,把你阿谁姐姐扶出去,煮碗姜汤给她喝。”他说得很平静。
他竟然能说得很平静。
玉团儿指着他的鼻子,怒道,“下次再让我看见你对阿谁姐姐不好,我才要杀了你!”唐俪辞充耳不闻,平静的道,“出去。”玉团儿还要开口,唐俪辞那沾满鲜血的手指指着门口,“出去。”
阿谁拉着玉团儿的手,踉跄走了出去。
唐俪辞看着那关起的门,右手伤口的血液顺着纤长的手指一滴一滴的滑落,腹中突然一阵剧痛,他习惯的抬起左手按上腹部,突然惊觉,那长期以来如心脏搏动的地方——不跳了。
方周的心不再跳了。
他彻底死了吗?
是被沈郎魂那一刀所杀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