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白教堂的贵夫人12
两天后,某个伦敦再寻常不过的住户街区。
莫斯太太从食品店归来,刚好撞见居住在街道13C的劳森老夫人出门,两位女士打了声招呼后,便停在门口聊家常。
“13B好像真的有人要搬进来,”劳森老夫人说,“昨天我瞧见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带着几名仆人来搬运东西呢。”
“管家?”
莫斯太太惊讶无比:“住在咱们这儿的人,还能有管家?”
要知道她们都是再寻常不过的普通人家,整个街道最有钱的家庭也不过是女儿嫁去给银行家当续弦,占了夫家的光投资得力一下子富了起来,即使如此也万万到不了需要管家的程度。
莫斯太太在这个街道居住了十二年,就住在13A那户,她只知道几年前隔壁的13B卖了出去。可八卦犹如家庭妇女,也没打听出来这栋房子卖给了谁、什么时候搬进来。
闲置了几年后,买主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一套房子吗?这可叫莫斯太太好奇了:究竟是怎样的人家会和自己当邻居。
没想到的是,这个念头在莫斯太太心中存了不过一个早上,她就得到了答案。
莫斯太太做好早餐,将丈夫和儿子送出家门,正准备收拾收拾客厅、把衣服送去洗衣铺子,路过客厅阳台的时候,一眼就瞧见隔壁的公寓前停着一辆马车。
这可了不得!
莫斯太太当即放下手中的家务,佯装开门通风,打开了窗子。
没了视线遮挡,街道上的风景一览无遗:莫斯太太打量了马车半天,也寻觅不出什么奇特之处来,平平无奇的马车配上打扮朴素的车夫,和满大街随处可见的车辆没什么区别,不像是私人拥有的那种。
车夫停稳车子后下来,恭敬地打开车门。
率先走下来的是一名高大挺拔的绅士,他看上去三十出头,衣着得体、面带笑容,哪怕是对着车夫也是客客气气地道了一声感谢,而后扶了扶自己的帽子、掂了掂手杖——几个简单无比的动作,却凸显出他无可挑剔的好教养。
待到礼仪和仪表都确认没出错后,男人才抬头打量了一眼面前的公寓。
好气派!
莫斯太太在心底感叹道,这一看就是文化人,没想到买下13B的竟然是如此有涵养的绅士,说不定是名大学教授,或者出版商。
莫斯太太本以为这名绅士会直接迈开步子进门,却没料到他站稳观察完毕,却突然转过身来,朝着马车伸出了手。
这位绅士不是一个人,莫斯太太心想。
她看到马车之内伸出来一只纤细的手,指尖轻轻搭在绅士的掌心,而后一名高挑的女郎任由男人牵着自己款款走下马车。女郎穿着深绿色长裙,浑身上下几乎没什么装饰,但这无妨她出众的容貌吸引了莫斯太太的注意力。
女郎一下马车,就亲昵地挽住了绅士的手臂。
“先生、夫人,”车夫开口,“请你们先行,我这就搬行李。”
“谢谢你,米基。”那名风情万种的女郎开口。
原来新邻居是一对儿夫妻啊。
一对漂亮夫妇走进13B的大门后,莫斯太太心满意足地关上窗户:她得立刻把这件事告诉劳森老夫人,原来买下隔壁公寓的竟然是这么体面的家庭。
她得想办法和人家搞好关系才行。
而暂且不管莫斯太太怎么想,伯莎对这栋安全屋还是挺满意的。
公寓不大,楼上一个卧室,楼下一个客厅,再加上配套的卫生间和厨房,竟然满满当当。十九世纪的伦敦已然寸土寸金,当下街区的住户大多都是普通市民,这样的公寓已经算得上是条件不错了。
最重要的是,分明是临时布置的安全屋,可不论是从哪个方面,伯莎都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她不是一个纠结于吃穿的人,当记者的时候,再苦的住宿条件也没让伯莎叫冤过。但她也有自己的喜好和审美,偌大的公寓干净明亮,客厅的窗帘都换成了较为轻薄的材质,和维多利亚时代传统的厚重装潢截然不同。
伯莎喜欢晒太阳,可惜在伦敦条件却不怎么样。因而即使在蓓尔梅尔街暂住的时候,只要天空放晴,格莱思都会为伯莎专门拉开厚厚的窗帘,打开常年封闭的窗户。
至于卧室则更是完全按照伯莎的生活习惯临时布置的,家具摆设几乎和南岸街23号的主卧一模一样,甚至是床垫被单、枕头纱帘,以及放在床头的香薰都是伯莎惯用的材质和品牌。
伯莎:“……”
她吩咐米基将行李放下,而后挑了挑眉,转头看向迈克罗夫特。
男人斜靠在卧室门框,一副优哉游哉的姿态,迎上伯莎半是询问、半是揶揄的眼神,也不过是浅浅一笑,而后慢条斯理道:“再次劳烦你搬出来住,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夫人。因而我便派人稍作打听,自作主张安排了公寓装潢,希望能住得舒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