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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清晨,洛阳郊外的太庙中明亮清新,汉白玉甬道上纤尘不染。

刚刚被选为魏宫“充华世妇”的胡容筝,站在大群盛装嫔妃的最后面,忐忑不安地站在太庙门前,等待皇后册封大典开始。

“高华这回总算如愿以偿。”两个贵人在她身前窃窃私语,“十三年了,总算美梦成真。这十三年来,高华恐怕夜夜都在梦想着身加皇后冠冕的这一天。”

“她能到这个大魏皇后的位子,可也真是不容易。”另一个女人冷笑道,“手上沾了那么人的多血,她就不怕报应?”

“高华的胆子素来大。”去年病故的于皇后的堂妹于贵人,凑过脸去,附和着说道,“听说,连这一回皇子元俞病死,也和她大有关系。”

这些喜欢造谣生事的宫中贵妇们!

胡容筝在心底苦笑了一声,虎毒不食子,高华再心狠手辣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可女人们的嫉妒心,竟使宫中时时散布着这种满怀恶意的荒唐流言。

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的魏宫嫔妃们,却宁可相信高华和元俞之死有关,唧唧喳喳地低声说道:“这话也不是空穴来风,元俞不死,高华活不过今年——眼见着元俞就要满三岁,一封了太子,高华难免被赐死,高家的荣华富贵都会付之流水,她哪有不害怕先下手的?到底保自己的命要紧。”

“这就是高华的过人之处了。”没有人责备这想法的残忍,却有人佩服高华的毒辣。

宫女和宦官们成行成对地排列着,手举饰有龙凤图案的羽扇、旌旗、销金香炉走过,后面簇拥着一辆六匹白色骏马牵引的天子玉路车,停在了太庙正殿的阶下。

胡容筝和几十名嫔妃一起跪倒在地,她大胆地仰起脸,看见一个身材瘦削、脸色微黑的青年走了下来,那就是皇帝了!胡容筝的心里一阵狂跳,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成年后的皇上,没想到他长得这么普通,除了举止雍容外,再没有别的特点。

当年在报恩寺、擒章苑,她也曾见过旧日的二皇子元恪。

那时他们都还是情窦未开的孩子,印象中他是个肤色微黑、说话不多、做事沉稳的少年,写的文章四平八稳,不会太标新立异。

但对他的面貌形象,胡容筝却无深刻记忆。

看来,当年的二皇子只有气度出众,若非身为帝王,站在人群中也算不得太出色,更算不得风流潇洒。

这是她千挑万选给自己找到的夫君,或许,她根本不在乎他年纪多大、长成什么模样,她嫁的,是他身份的显赫尊崇,是他手中的无上皇权。

但即使如此,胡容筝还是仔细看了元恪几眼,好认清楚她托付终身的男人。

紧随元恪身后的,就是魏宫中最令人羡慕的女人、即将成为皇后的高华。

今天,她精心梳妆,头上堆着繁琐复杂的朝天髻,髻上插着一枝饰满翡翠毛羽、长达一尺的凤凰爵黄金簪,身穿绛红色绢衣、青黑色拖地绫绸长裙,步态高雅庄重,神情端庄凝肃,胡容筝觉得,此时的高华,美得异样灿烂,却有一种即将凋谢的感觉。

太庙外侍立的王侯大臣、侍卫、宦官、嫔妃和宫女同时双膝跪下,匍匐在地,跪迎这对君临天下的夫妻。

在这个瞬间,胡容筝忽然感到,一种刻骨的仇恨充塞了她的心,令她胸中像被咬噬了一般痛苦,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深厌高华。

“皇上万岁万万岁!”山呼之声,响彻太庙。

有“黑面天子”之称的元恪,神情严肃地环视着匍匐在地的黑压压的人群,忽然间,他看见了一张凝脂般的精致面孔,看见了一双亮若晨星的眼睛,那眼睛中,微含笑意,深黑幽亮,让他觉得动人心魄。

刹那间,元恪竟然在满殿公卿面前怔住了,他来不及收回自己的视线,她是个多么清新的女子,这就是刚刚入宫的“充华世妇”胡容筝吗?

他见过她,在几个月前的马球场上。那一天,她显得英气勃勃、明媚动人,现在,她是他名下的嫔妃了,虽然他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没有抚摸过。

他也记得当年在报恩寺的初逢,那时候她还是相貌甜美而自信的小姑娘,没想到终有一天会成为他的女人。

元恪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失态,举起双手,一任来自洛河上的南风吹动他宽大的袍袖,大声说道:“邙山为证,朕将要在太庙中亲手为夫人高华加上皇后的冠冕,高皇后容德俱全,伴朕十三年,深有《关睢》之风……”

在元恪洪亮的声音里,高华骄傲地扬起有些尖锐的下巴,她是如此尊贵、美丽、傲慢,那独立殿前的绝美姿仪,刹那间烫痛了殿下所有女人的眼睛。

正准备在一众人前为高华加冕的元恪,似乎听见了一声隐隐的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