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一庭
在此不利的局面下,九尾起立:“法官大人,因为我的工作疏忽,有很多证据还没有整理,请法官大人允许休庭三天。”
曹云:“反对,昨天预审我方已经说明我方的辩护目标。控方如果真的有很多证据没有整理,那就不是工作疏忽,是渎职。三位有丰富经验的检察官组成了控席,被告被捕到现在已经二十天,这不是渎职是什么?”
法官看九尾:“辩方律师助理说的很有道理,检方有充足和足够的时间,也有充足和足够的人手。如果控方坚持休庭,那必须拿出能说服本席的理由。反过来说,控方准备这么久在庭审处于劣势,为什么有信心三天后能处于优势吗?”
曹云善意提醒:“魏君,你最近要注意下自己的人身安全,九尾可是富二代,为了自己的工作杀几个人不知道可以还是不可以。”
九尾大怒:“曹云,你不要诽谤。我什么时候杀过人?”
曹云道:“我刚才说:可以还是不可以?是问句,不肯定。提醒注意安全是应该的。再说我也不是空口无凭。为了一个案子,九尾你大公无私动用自己家的直升机去办案,反过来想想,九尾你为了能打赢这个官司会不会动用自己家的……呵呵,牙疼,哎呦!”我就不说,说了就有小尾巴,我不说就没事。
法官敲锤子:“控方,你们有休庭的足够理由吗?”
九尾很无奈:“没有。”
曹云用手肘撞了下魏君,魏君站起来:“因为本案涉及的人和事比较多,所以请法官进行阶段性裁定,也就是六月是否主观存在协助烈焰团伙的想法。”
阶段性裁定是庭审一个特点,比如甲被指控杀了乙,辩护律师认为凶器是锤子,控方认为凶器是刀,庭审中控辩双方对凶器进行庭辩,在双方都存在一定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由法官进行阶段性裁定。凶器为锤子,接下去的庭审基础就是凶器为锤子。
但并非不可翻转,最后败诉后控方可以提出上诉,有十天收集证据。收集到刀重要证据后,可以以此理由进行上诉。二审法官会让控辩再次进行庭辩。假设二审法官裁定刀为凶器,那案子就会发回重审。有意思的是,一审法官可以再次裁定为锤子,控方又可以上诉,二审法官再次裁定为刀,再发回重审。
原则上只发回一次重审(高岩),但是规定符合一些情况的话,重审是不受次数限制的。在高岩,上级法院发回下级法院,下级知道应该怎么做。东唐一审法官和二审法官各有权限,一审法官认为自己没错就可以反着和二审干。按照东唐规定,如果发生类似情况,高法会介入监督庭审,甚至召开合议庭给出最终裁定。
九尾想到这里,感觉这就是一场马拉松庭审,关键是六月又没有什么价值,她实在不想在六月身上浪费那么多时间与精力。这案子打成这样让九尾很烦躁,如果曹云一锤定音赢了就算了,关键自己还有挣扎的余地。挣扎不仅很累,还未必会赢,赢了对打击烈焰团伙没有什么益处。
另外麻烦点是王传,王传今天出庭之后就要被证人保护小组接走。王传再出庭需要很多程序。程序没问题,六月有这个价值让自己走程序吗?但是不挣扎对不起自己控方的身份。
曹云不一样,他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他超级无敌闲。本案对魏君来说意义重大,辩方是不怕马拉松的。同时打赢官司对他们来说非常有价值。
另外一个问题,就算九尾有十天时间收集材料,能不能收集到对六月不利的材料呢?就算收集到了,曹云他们这十天不会什么都不干。下次开庭再碰撞,估计又是火星慢慢撞地球,你不死我没亡的一个尴尬局面。
曹云敏锐发现九尾有些走神。作为一名专业人士,不能因为庭审的进展影响自己的心情。因为心情会影响你的工作。
曹云让魏君稍停,突然开口:“既然控方对被告协助烈焰团伙的危害没有反对的看法,我认为法官可以下结论了。”
“等等?”九尾醒转:“什么时候到这个辩题了?”这是控方核心内容,怎么必须反对。
九尾忙道:“不好意思,刚才有些走神,麻烦辩方律师再说一遍。”
曹云道:“检方把这么重要的案件交给一个迷糊小姑娘,是不是有些不妥当。如果检方需要更换主控官,为了司法公平,我同意休庭。”
“对不起,对不起。”九尾深深鞠躬。
法官:“辩护律师请再说一次。”
魏君道:“……综合庭审情况,请法官大人进行阶段性裁定。”魏君将刚才主辩的情况总结后,让法官阶段性裁定。根本就没有进入控方需要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