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学字(第2/2页)
牛角酋长好心帮他看了一眼:“你这排字还多写了两横。”
原来莽牯酋长的“排”字,右边的非左右多了一横,就像一条多足蜈蚣似的,歪歪扭扭地趴在石板上。
莽牯酋长用力抓了抓头皮,胖脸皱成一团:“这字忒难写了!”
他虽然精明,喜欢算计人,但学字的天赋竟是这些人中最差的,这些天虽然努力学习,晚上做梦都是方块字在围着他转圈跳舞,可愣是进度最慢。
又过了会儿,烛台旁的血纹酋长抬头问叶羲:“羲巫大人,上一条我们学会了,下一条您能否再教我们?”
“第几条?”
“呃……我看一下,是第二十五条。”
血纹酋长他们这里的进度比工陶酋长他们更快一些。
算是“学霸组了”。
叶羲没有起身,他自己写的法典他自己能背,所以依旧舒服地半躺在摇椅上,半阖着眼背诵。
“第二十五条,偷盗或者抢夺他人的毛皮、肉干,奴隶等财物,或者奸淫抢夺他人的伴侣,将予以严厉惩罚,轻则鞭笞八十,重则驱逐出羲城。”
之所以鞭笞八十,是因为这里的人全都皮糙肉厚,还耐痛得很,被鞭打的少了根本不长记性。
而不论是偷盗还是抢劫皆性质恶劣,长期下去必定使羲城内部产生矛盾,互相憎恶,不利于团结,所以他立了重典。
“嘶!”
听到的酋长全都倒吸一口凉气。
倒不是因为鞭笞八十,而是后一条——“重则驱逐出羲城”。
如果被驱逐出羲城,那就相当于被驱逐出部落,在这个危险丛生的大地,一个人在野外怎么可能活得下去?
要知道虽然各部落的人当着叶羲的面全都老老实实的,把忠诚、友爱、团结等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他,但私底下的龃龉可不少。
部落战士都是野蛮的,以力量为尊,强大的战士私下里没少欺负弱小的战士或者普通人。抢食物,抢皮毛,甚至觉得别人的伴侣比较好,也会直接抢了过来当自己的伴侣用。
自己部落的人碍于面熟会收敛些,但对弱小的部落可不会。而且他们全都觉得这不是什么错事。
我凭自己本事实力抢来的,就是我的,你不服,可以再抢回去啊!
但现在叶羲说,这是不对的,以后不能再这样做。
那……
那就是不行。
所有酋长都没有一丝不满或反抗,只是牢牢记住了这条法典,回去以后反复告诫自己的族人,以后不能再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