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的礼物 (第4/5页)
卓王孙耸了耸肩:“国家?有那三个老家伙就够了。”
他嘴里的“三个老家伙”,当然是指备受敬爱的三位大公。听到他这样的称谓,皱着眉头的秋璇也禁不住笑了,但她的笑容随即收敛:“如果,有他们还不够呢?”
卓王孙:“他们三个老家伙还不够?你饶了我吧,要再多来一个,这个世界可就受不了了。”
秋璇的笑容,慢慢沉静下来:“小卓,你知道,有一件事,是他们三个人不能帮我们的。不但不帮,还会站在我们对立面。为了这件事,我们会跟他们正面交锋。这一天,并不遥远——因为离那个契约的兑现,已不到一年了。”
听到“契约”两个字,卓王孙的脸色,骤然阴了下去。
秋璇轻声叹息:“你与我自幼就由两位大公缔结婚约,这一约定,甚至在合众国成立之前。但是,合众国宪法却规定:凡担任公爵职位者,彼此不能通婚。我能理解,人民是怕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从而产生独裁者,将合众国变为帝国。但这亦意味着,你与我若想结合,必须有一人放弃大公继承权,嫁入对方家族。”
这条法律,尤其是对大公的制约。合众国仅有三位大公,在各自的共同体中,大公无疑是最高掌权者。若是有两位大公缔结婚约,那么,这对夫妇就掌握了三分之二的世界。他们轻易可以排挤掉第三位大公,从而将整个合众国握在手中。
那样的事情,是人民绝对不愿见到的。
卓王孙脸色阴沉的可怕。要让他或者秋璇放弃继承权,都是很难的事情。他们俩都是个性极强的人,从小就争强好胜。放弃继承权,等于放弃理想、人生,从此成为对方的附庸,这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
何况,这并非仅仅只是他们两人之事。更牵扯到两人的家族。无论女王还是第三大公,都分别在两人身上倾注了极大的心血,将他们当成唯一的继承人来培养。任何一人放弃继承权,对于他们的家族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卓王孙注视着她,一字字道:“这意味着,如果你执意要成为女王,那就必须放弃我们的婚约。你希望这样做么?”
还有一句话他没有问——还是说,这就是你早已做出的决定?
秋璇避开他的目光,眉头轻轻皱起:“我是要成为女王,但也不会放弃我们的婚约。我要寻找出其它的办法。”
卓王孙笑了笑。其它的办法?
是有的,那就是他放弃。放弃继承权,进入她的宫廷,成为女王的王夫。
为爱情而放弃王冠,历史上的确有几位痴情的王子曾这样做过。但,他却不能。他是亚太共同体唯一的继承人。即便他同意,他的祖父也绝不会同意。更不要说共同体中十几亿民众。
“最后期限”已经破在眉睫了。他们必须要做出决定。终有一个人要放弃,要么是他,要么是她。
多么荒唐的事实:在这个每个公民都拥有自由的太平盛世,却容不下一段王子与公主的爱情。
长久的沉默中,秋璇抬起头,迎着他的目光:“小卓,我最后问你一次——你愿意不做王子,而做我的骑士吗?”
卓王孙没有回答。他多么想回答‘是’,但理智在告诉他,有的底线是永远不能触及、也无法退却的。
“你愿意不做女王,而做我的王后吗?”
这句话说出后,两个人同时笑了。
其实是无须多问的。生在帝王家,在享有无尽特权同时,也会背负上沉重的责任。那是再深的爱意,都无法抵消的分量。
这些,他们早已彼此懂得,彼此谅解。
只消片刻,秋璇已恢复了明媚的笑容。她起身,绕到卓王孙的座椅后,轻轻将手放在他肩上:“你也不必太担心。或许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卓王孙:“什么办法?”
秋璇:“修宪。既然宪法不允许我们作为大公结合,那么,把宪法修改掉不就行了?”
卓王孙泄气:“枉我还这么眼巴巴地期待着,原来是这样的馊主意!要是修宪可能,我早就率着近卫军打进众议院了!”
秋璇:“不,历史上有过修宪的先例。合众国成立的第二年,因为玛薇丝女王的卓越功勋,人民主动提议保留了她家族一切王室称号。在这个无比标榜民主的国家里,她却被尊称为‘女王’,地位甚至在另外两位大公之上。而世界统一前,美洲人民也曾有过近似的举动:他们修改宪法,让年仅24岁的亚当斯大公当选为总统。两次修宪几乎出于相同的原因:因为领导人有着无与伦比的威望,民众主动修改宪法来成就他们!”
她深深地看着卓王孙:“我们俩人,从小就被当成公主与王子,深受民众宠爱。尤其是你,无论多么胡闹,民众总是会原谅你。因为你恰好迎合了他们对王子的幻想。小卓,在这一点上,连我都无比地羡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