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2/6页)

“反正是废物一个,”卡斯帕罗嗤笑道,“瞧你这屌样,能上场打吗?”

“我管理过凯岩城的所有阴沟哟。”提利昂不动声色地说,“有的下水道堵了好多年,却被我一手疏通,真是兴邦利国的壮举。”他再度蘸了墨水。还剩十几张凭据。“或许你该把管理营妓的担子交给我,让我好好疏通弟兄们的需求,你说对吧?”

这笑话没逗乐棕人本。“不准你碰妓女,”他警告,“她们很多都有病,而且个个多嘴多舌。虽然你不是第一个加入本团的逃跑奴隶,但我们也没必要把这事大事宣扬。我不想让人看见你,可能的话,你得全天待在帐篷里,拉屎就找桶子解决。厕所边耳目众多,难保没有意外发生。还有,未经我允许,绝不能离开营地。我们固然会把你塞进侍从的盔甲,扮成乔拉的跟班,但明眼人一眼就能戳穿。等拿下弥林城、返回维斯特洛之后,你爱怎么炫耀你的金红服饰都随便,但现在……”

“……但现在我只能一声不吭地闷在石头底下。我保证会乖乖听话。”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用花体字签下。只剩三张凭据,前两张并非易碎的羊皮纸,却是上等牛皮纸,纸上还特意写明了受益人的名字。狡诈的卡斯帕罗要价一万金龙,墨水瓶也是这个数——他真名提贝罗·伊斯昂。“提贝罗?”提利昂道,“听起来几乎是个兰尼斯特哦。你是我失散多年的表兄吗?”

“或许吧。身为财务官,至少我做到了有债必还。快签。”

他签下这两张凭据。

棕人本的凭据在最后,文字镂刻在厚厚的羊皮卷轴上。十万金龙、五十皮最丰饶的土地、一座城堡和相应的伯爵身份。好哇,这个普棱可真不简单。提利昂挠了挠伤疤,思考自己该不该故意抗议。当你有求于人时,作大爷的总想看你哀告几句,跺脚骂娘,说什么这是打劫啦,签了就是辱没家门啦等等,直到最后在逼迫下勉强就范。但他今天已受够了这场游戏,于是咧嘴一笑,利落地签好名交给棕人本。“你的命根子就跟故事里说的一样长,”他道,“真把我给干翻了,普棱大人。”

棕人本吹干签名,“乐意之至,小恶魔。现在你将正式入团,墨水瓶,取名册。”

名册是一本用铁扣固定、皮革封面的大书,大到能用来当晚餐盘子。名册里装订了许多厚木板,木板上密密麻麻写满一百多年来列位佣兵的姓名及相应日期。“次子团是最古老的自由佣兵团之一,”墨水瓶边翻页边解说,“这已是第四本名册。每一位团员在名册上都有记载,关于他们的姓名,何时加入,在哪里战斗过,在团里服役了多久,怎么死的——统统有案可查。名册里不乏名人,其中好些正来自你们七大王国。伊葛·河文曾在团中服役一年,之后才脱团创建黄金团,人们叫他‘寒铁’。明焰王子伊利昂·坦格利安是次子团团员,野狼罗德利克·史塔克也是。不,不用这种墨水,这儿,用这个。”他拔掉一个新墨水瓶的瓶塞,把瓶子放到桌上。

提利昂竖起脑袋,“红墨水?”

“本团传统。”墨水瓶解释,“过去新人入团还得写血书呢,不过我们没那么迂腐,毕竟鲜血比不上好墨水。”

“我们兰尼斯特尊重传统。把你的刀子给我。”

墨水瓶抬起一边眉毛,接着耸耸肩,从鞘中抽出匕首,刀柄在前递给侏儒。依然会痛,赛学士,谢谢你的提醒。提利昂边想边用刀子割破拇指,挤出一大滴血滴入墨水瓶,然后放下匕首提起一支没用过的鹅毛笔,潦草而果断地写出几个大字:凯岩城公爵提利昂·兰尼斯特。他的签名比上头乔拉·莫尔蒙的签名张扬得多。

万事俱备。侏儒坐回行军折凳上。“还要我做什么?需要我发个誓吗?还是要我杀个婴儿?或者吸团长的老二?”

“想吸谁的你自便,”墨水瓶取回名册,用细沙擦干签名,“本来在名册上签下大名就算履行完入团手续,但新团员玩点新花样,咱们也不便阻拦。欢迎您加入次子团,提利昂公爵。”

提利昂公爵。侏儒喜欢这新头衔。次子团虽无黄金团的赫赫声名,但几世纪来仍可谓战功标榜。“团里还有其他老爷吗?”

“都是些没领地的老爷,”棕人本道,“跟你一样,小恶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我以前的兄弟太让我失望了,希望我的新兄弟们能跟我团结友爱、共同进步。我现在可以去取武器和盔甲了吗?”

“是不是还得给你找头猪骑?”卡斯帕罗问。

“我真是孤陋寡闻,竟不知尊夫人在随团慰安。”提利昂道,“好意心领喽,我觉得还是骑马比较方便。”

刺客涨红了脸,墨水瓶纵声大笑,连棕人本也忍俊不禁。“墨水瓶,带他去武器车,选套‘佣兵装’。女孩也带去,给她搞顶头盔,配上锁甲啥的,说不定别人会把她当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