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

巨人克星托蒙德个子不高,但诸神赋予他宽阔的胸膛和硕大的肚皮。他肺活量极大,因而曼斯·雷德称他为吹号者托蒙德。据说托蒙德的笑声足以震掉山巅的积雪,而他的怒吼可与长毛象的咆哮相提并论。

那天托蒙德不断大呼小叫。他怒吼、呼号,用拳头砸桌子,力道大得把满满一壶水掀翻倾倒。他手边一直放着一角杯蜜酒,因而他威胁时喷出的唾沫星子带着蜂蜜的甜腻。他说琼恩是懦夫、骗子、变色龙,骂他是黑心缺德的下跪之人,是强盗,是食腐乌鸦,指控琼恩想鸡奸自由民。他甚至两次把角杯朝琼恩的脑袋丢来——当然是喝光酒之后,托蒙德才不会浪费上好的蜜酒咧。琼恩全盘忍下侮辱,没提高声调,没以牙还牙,但也没从打算好的底线退让半步。

最终,随着下午的阴影在帐外越拉越长。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伸出手。“就这么定了,愿诸神原谅我。反正那些母亲绝不会。”

琼恩握住他伸出的手,脑海中闪过守夜人誓言。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他想给自己加上一句新的:我是打开城门、迎接敌军的守卫。他愿付出一切来证明自己判断正确,但他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一言为定。”他说。

托蒙德的手劲能捏碎骨头,他这点没变,胡子也是老样子,但厚厚白胡子下的面庞消瘦多了,通红的脸颊上皱纹也更深。“曼斯有机会就该宰了你,”他一边尽力蹂躏琼恩的手,一边说,“金子换稀粥,男孩们换……这是血钱。当初我那好小哥是怎么了?”

他被人推选成总司令。“据说公平交易会让双方都不满。三天?”

“如果我活得了那么久的话。我的人听到条款肯定会唾弃我。”托蒙德终于放开琼恩的手,“不出意外,你那帮乌鸦也会抱怨。我就知道,我杀的黑杂碎数不胜数。”

“过了长城,你最好别大声谈论这些。”

“哈!”托蒙德笑了。这点也没变,他还那么爱笑。“金玉良言,我可不想被乌鸦啄死。”他拍拍琼恩的背。“我的人都在长城内安居之后,我们会拿出点肉和蜜酒。在此以前……”野人拽下左臂的箍子,扔给琼恩,又把右臂的箍子摘下来。“定金。这是我爹的爹传给我爹,我爹又传给我的。现在是你的了,你个黑衣强盗。”

箍子由老黄金铸成,坚固沉重,刻有先民的古老符文。琼恩认识巨人克星托蒙德以来,他一直戴着它们,看起来跟胡子一样是他的一部分。“布拉佛斯人会把它们熔掉,这太可惜了。或许你该留着它们。”

“不,我才不要听人说雷拳托蒙德逼自由民交出财宝,自己却一毛不拔。”他龇牙一笑,“我会留着老二上那个环,它可比这些小东西大得多,给你当项圈都够。”

琼恩忍不住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哦,我变了。”微笑像夏雪一样在他脸上迅速消融,“我不是红厅的我了。我见证了太多死亡,以及更糟的事。我儿子……”悲伤扭曲了托蒙德的脸,“多蒙德死于长城之战,他还没成人呢。是你那国王手下某位骑士干的,那杂种全身灰甲,盾牌上画着几只蛾子。我眼看着他砍翻我儿子,等我冲过去人都没了。而托温德……他害了风寒。他总是病怏怏,刚好了些,却一夜之间说走就走。最糟的是,没等我们察觉,他就变成那种白皮肤蓝眼睛的东西。我不得不亲自结果他。那太难了,琼恩。”他眼里闪着泪光,“说实话,他那时算不上是人。但他曾是我的小子,我爱他。”

琼恩把手搭在他肩上。“我很遗憾。”

“你遗憾什么?又不是你干的。没错,你和我一样双手染满鲜血,但没有他的血。”托蒙德摇摇头,“我还有两个强壮的儿子。”

“你女儿……?”

“蒙妲。”提起这个托蒙德再度笑起来,“她让长矛里克做她丈夫,信不信由你。我得说,那小子老二比脑瓜好使,但对我女儿着实不错。我告诉他,要敢伤害我女儿,我就扯掉他老二,用来狠抽他一顿。”他又使劲拍了琼恩一掌,“你该回去了。再待下去,没准他们会以为我把你吃了。”

“那就黎明,三天后的黎明。男孩们先来。”

“你重复不下十遍了,乌鸦,别人会以为咱俩信不过咧。”他啐了一口,“好的,男孩们先来。长毛象得绕远路,你确保东海望接收它们,我确保不打仗,没人会冲向你那该死的门。他们会像小鸭子一样整齐有序、和蔼可亲地排好队,我就是鸭妈妈。哈!”托蒙德带琼恩出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