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第3/7页)

“我不会。我受够了那群大笨蛋。”叮当衫轻拍手腕上的红宝石。“问问你的红女巫吧,野种。”

梅丽珊卓用奇特的语调轻声吟诵,喉头的红宝石缓缓脉动,琼恩注意到叮当衫手腕上那块小一些的红宝石也随之明明暗暗。“宝石相随,他隶属于我,从身躯到灵魂。”红袍女祭司说,“此人将效忠于你。圣火之中从无虚假,雪诺大人。”

圣火或许没有,琼恩想,但你有。

“我会为你出巡逻,野种。”叮当衫宣布,“我会奉上逆耳忠言,抑或曲意逢迎,看你喜欢什么喽。我甚至会为你战斗,只是别想让我披上黑衣。”

你也不配,琼恩心想,但没说出口。在国王面前口角实在不妥。

史坦尼斯国王开口:“雪诺大人,跟我讲讲莫尔斯·安柏。”

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但他心中响起另一个声音,可言语就像风。“他是大琼恩的叔父,外号‘鸦食’。曾有只乌鸦把他当死人,啄掉他一边眼睛。他赤手空拳抓住那只鸟,咬掉了它的头。莫尔斯年轻时是名令人望而生畏的战士。他妻子死于难产,儿子全牺牲在三叉戟河战役,唯一的女儿又在三十年前被野人掳走。”

“怪不得他想要那颗脑袋。”海伍德·费尔说。

“这个莫尔斯可信吗?”史坦尼斯问。

莫尔斯·安柏屈膝效忠了?“陛下应当要他在心树前发誓。”

巨人杀手高迪狂笑,“我都忘了你们北方佬崇拜树。”

“什么样的神会任由狗往自己身上撒尿?”法林的好友克拉顿·宋格道。

琼恩不理他们,“陛下,请问安柏家族是否宣布拥护您?”

“只有一半,并且我还得满足这个鸦食的要求。”史坦尼斯恼火地说,“他要曼斯·雷德的头骨做酒杯,还要我宽恕他老弟。他老弟去南方投靠波顿了,绰号叫什么妓魇。”

高迪爵士又笑起来。“北方佬都起了些什么绰号啊!这位是咬掉了妓女的头么?”

琼恩冷冷地回应,“可以这么认为。五十年前在旧镇,他狠狠收拾了想打劫他的娼妓。”说来荒唐,老白霜安柏认为自己的小儿子是块当学士的料。莫尔斯总爱吹嘘那只啄出他眼睛的乌鸦,但霍瑟的故事人们只敢低声谈论……很可能因为被他开膛破肚的是个男妓。“还有其他家族投靠波顿吗?”

红袍女祭司悄然走到国王身边,“我看见木墙木街的城镇,里面全是人。旗帜在城墙上飞舞:驼鹿,战斧,三棵松树,王冠下的交叉长斧,眼神凶暴的马头。”

“霍伍德、赛文、陶哈、达斯丁还有莱斯威尔。”克拉顿·宋格爵士解说,“全是叛徒,兰尼斯特的走狗。”

“莱斯威尔家跟达斯丁家都是波顿家族的姻亲。”琼恩提醒他,“其他几家全在战争中失去了家主,我不知他们现在由谁领导。无论如何,‘鸦食’跟他们不同,陛下应当接受他的条件。”

史坦尼斯咬牙切齿,“他还声明,在任何情况下,安柏家都不会自相残杀。”

琼恩对此毫不惊讶,“那等兵戎相见,别让莫尔斯对上霍瑟的旗帜,派他到战场另一端就好。”

巨人杀手出言反驳。“这等于让陛下示弱。要我说,真该给他们点颜色瞧。把最后壁炉城夷为平地,把鸦食的头插在枪上南征,作为给下一位半心半意的诸侯的教训。”

“想成为北境公敌,这倒是个好法子。半心半意总比不闻不问强。安柏家对波顿家素无好感,如果妓魇支援私生子,只可能因为兰尼斯特扣留了大琼恩。”

“那是借口,不是理由。”高迪爵士强调,“侄子死了,叔叔们正好将其领地和头衔收归己有。”

“大琼恩有好几个儿子女儿。在北境,亲生孩子的继承权优于叔叔,爵士。”

“死孩子就算不上了。不管在哪,死孩子的继承权都排最后。”

“若莫尔斯·安柏听到您这番话,高迪爵士,您会对死亡产生全新的认识。”

“我手刃过巨人,小子,干吗要怕一个只会在盾牌上画巨人的满身跳蚤的北方佬?”

“你杀了一个仓皇逃命中的巨人,莫尔斯决不会逃。”

大个子骑士气得满脸通红。“在国王面前你逞口舌之快,小子,在场子里你可不敢这么嚣张。”

“哦,行了吧,高迪,”朱斯丁·马赛爵士说。他是位四肢柔软、身材丰满的骑士,脸上常带微笑,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马赛是走错路的游骑兵的一员。“我敢肯定,大伙儿全知道你那把剑有多大,没必要再拿来炫耀不休。”

“这儿只有你在炫耀自己的舌头,马赛。”

“安静。”史坦尼斯厉声打断两人。“雪诺大人,听我说,我之所以留下,全为防止野人万一愚蠢到再打长城。既然他们无意犯境,我就该去对付其他敌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