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第2/7页)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引领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堡,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备下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这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而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察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那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些过时的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耐地拉拽着,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陷入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中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割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能保证守秘。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发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将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连日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当你是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干点小偷小摸不会冒斩手之危,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到冰天雪地来葬送掉一生。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他也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能干啥?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胯下围一块厚皮革就涉进污水烂泥中,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那儿换一个铜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