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书奴 (第一更)
马飞飞看到李别离这副样子,眼里也是流露出不忍的神色。
记得第一次见到李别离时,他还是一个既腼腆又单纯的大男孩,那个时候从《杨成志复仇记》里面悟出了一条降龙十八掌的功法,开心的不行;面对书店里其他书友的目光,他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稚嫩的脸会泛红,双手会不知所措下意识的抓住自己的衣角,不敢与人对视。
可是如今这副模样,和当初马飞飞认识的那个江别离已然有了天差地远的变化;没有了年轻的朝气、腼腆的笑容、那不知所措的举动。
有的是老年迟暮的死气,生无可恋的脸庞,还有那干枯苍白的躯壳。
“唉,就怕他现在已经心生死志。”马飞飞轻叹了口气。
马飞飞很清楚,李别离之所以能够坚持到现在,只不过是因为有着为母报仇的执念,如果不是因为这道执念的话,可能他早就放弃挣扎,选择去和他母亲作伴。
马飞飞虽然不明白李别离为什么会有这么深的执念,一直坚信母亲就是被人所陷害致死,但是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够理解李别离的心情。
看着场地里的李别离,马飞飞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进入脑海中。
“有什么办法能够救他吗?”马飞飞向系统询问道。
“两种选择、书店已上架书籍中黄色品质书籍《金刚经》、未上架书籍最适合的书籍为:传说级品质书籍《北斗经》。”系统回答道。
“《金刚经》就可以?”马飞飞有点疑惑,这本书放在书店里那么长时间,李别离在书店也待了两个多月,按道理说应该看过《金刚经》才对;但至今为止马飞飞也没见着李别离有触发过《金刚经》功效的时候。
‘叮~恭喜宿主触发本源任务——书奴(金刚经)。’
‘任务详情:请宿主亲自将《金刚经》内容用圆珠笔刻在李别离身上,完成之后黄色品质书籍《金刚经》将与李别离合为一体,李别离将化身为背书奴。’
‘任务奖励:书奴塔一座。’
“书奴?”马飞飞听完系统的解释,忍不住问道:“这个书奴是什么意思?”
‘书奴:又名背书奴,黄色品质以上书籍可寻找载体,纹字于身,背书于背,永生永世不得分离。载体与书籍合为一体后,书籍不燃,书奴不灭。’
马飞飞一脸震惊地听完系统的解释,他就那么随口问一下怎么救人,结果系统就给整出这么一个劲爆的信息,实在是让马飞飞有点不知所措。
“背书奴,书籍不燃,书奴不灭,那岂不是永生了?”马飞飞惊讶的说道。
书籍能存活多久?在马飞飞之前那个世界,普通的书只要纸张稍微用好点,保存好点,上千年都能存留下来;在异世界,随随便便也是几万年起步;更别说神奇书店里面的书籍了,只要不遇上之前那种自燃的情况,永存于世是完全没问题的。
也就是说,一旦成为了背书奴,直接就永生。
“听名字还以为挺惨,结果待遇这么好?”马飞飞有点不相信,要真是这样,他自己都想成为背书奴了,背上一本书,然后就永生,还修炼干什么?只要保护好书籍,没修为又怎样?反正又杀不死。
接下来,系统的回答,彻底的让马飞飞明白,不仅名字惨,是真他妈惨!
‘成为书奴,需担负起宣传神奇书店的责任:背万斤书,行万里路,日日不歇,夜夜不停;手持书奴塔,扬书店威名。’
听完系统的回答,马飞飞彻底陷入了沉默。
按照系统的解释,一旦成为书奴后,便会失去自由,要背着上万斤的书籍,徒步行上万里的路,一天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成为神奇书店的奴隶,为神奇书店的崛起做宣传。
光凭前面的这番解释,就让他觉得有些毛骨悚然。想想要一个人永生永世背着一本书一直走一直走,没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没有自由,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好像是一具行尸走肉,甚至连自己的思想都没有了;当然,那个时候没有思想才比较好吧?
想到这里,马飞飞就忍不住身体一哆嗦。
“这也太那个啥了吧,难道做了书奴后就真的永生永世都需要这样吗?”马飞飞忍不住问系统。
马飞飞觉得,如果换做是他,他真的宁愿死,都不会接受成为书奴的;比起死亡而言,成为一具行尸走肉的书奴更加可怕。
“宿主获得永恒级品质书籍《天书》后即可自主选择是否释放书奴。”系统回答道。
马飞飞听到这句话,心里才松了口气。只要是有解决的办法就行,要不然真让李别离永生永世当书奴,还不如让他死了干脆呢,反正活着也是受罪。
询问完解决办法后,马飞飞退出脑海,看向场中赛场,发现此时李别离已经换上了另一身黑色长袍,依旧是蒙面,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孤零零地站在那里,等待着下一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