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出战(第2/2页)
这就意味着这个部落将走向衰亡。
然而生命之树迁移也有很严重的后果,每次迁移都会消耗大量能量。至少在十年内不会再分泌永续之泉,生命气息的释放也会减半。精灵和生命之树是共生的关系,精灵部落是生命之树的守护者,而生命之树释放的生命气息供精灵吸收,可以加快精灵力量的提升。而永续之泉对精灵们来说更是意义重大,它是提高精灵们低得可怜的生育率的关键。
每隔一年至数年不等,生命之树都会分泌出一小汪永续之泉。饮下永续之泉的精灵,必然可以在接下来的一年内成功受孕。
越强大的生命之树,分泌出的永续之泉就越多。由于生命之树的特质,会不断吸引一些天敌到来,必须依靠守护的精灵部落才能抵御天敌。守护精灵不够强大的话,生命之树也不敢生长。越强大的生命之树,吸引到天敌就越强大。双方就这样形成了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帮助的奇妙关系。
就在长老们激烈争吵时,森林中却逐渐飘起一缕血腥气。
舍尔从一棵古树树冠上掠下,他双剑的剑锋都染上了一抹鲜血。一个精灵武士的尸体倒挂在树枝上,鲜血正从他后背中不断涌出。
在千米外,水花收起了永眠指引者,身形再次变得若隐若现,不疾不徐地向预定的战场走去。在她身后,是一小队精灵猎手的尸体。他们刚刚狩猎归来,肩上的猎物还是温热的。
而在更远的地方,绯色正挂在树冠上,双足牢牢刺入树干,固定住了身体。她的右手扼住了一名精灵哨卫的咽喉,让他发不出任何声音。而左手的短刀则深深刺入他的心脏。绯色认真地看着近在咫尺的精灵的脸,表情竟似天真和茫然。
生命精华源源不断地透过湮灭传入她的体内,让绯色感觉到阵阵暖意。而眼前的精灵男子却迅速干瘪,渐成干尸。
收割生命精华,对绯色来说,无异于一道大餐。
生命之树太巨大了,它周围很难生存高大的树种,所以生命之树周围数百米,都是一片碧绿的草坪。精灵们很喜欢在这一带漫步休息。绿森精灵也是喜欢享受生活的种族,此刻他们正三三两两地散落在草坪上,以自己的方式享受着生命的快乐。
就在这时,毫无征兆的,一大片阴云悄然凝聚,覆盖了过半休憩的精灵。随后一道道电光就从雷云中倾泄而下,将辽阔的区域化为雷电的世界。
八级魔法雷云风暴,覆盖范围和杀伤力在绿森位面都有大幅上升,那无数降落的闪电虽然没有锁定效果,但是对任何十级以下的精灵来说,都是一击必杀。十五级以下的精灵必然重伤。
仅仅一个雷云风暴,精灵们就是一片慌乱,死伤惨重。
一个个武装到牙齿、形态各异的入侵者出现在绿森精灵的视界里。精灵们顿时一片慌乱,一小队精灵武士无畏地冲向了入侵者,却被迎面一个群体恐惧击中,大半陷入极度恐惧之内,两个抵抗了恐惧术的武士变成孤军奋进。
阿伽门农手中巨剑横扫,将两个精灵武士连人带武器斩成八段,还不忘回头夸奖一句:“时机完美。”
被恐惧的精灵武士几乎没有抵抗能力,如狼似虎的皇家卫士们猛然扑出,将他们一一砍倒。
李察大步向前,根本看都不看两侧的绿森精灵,直接穿过帕米尔的雷云风暴,走向生命之树。追随者们都跟在李察身后,径直穿越雷云风暴,看得帕米尔眼睛都要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