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2/3页)
好在有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娘看她可怜收留了她,包她吃住,并给她安排工作,虽然工资不多,但是对于当时的常晏清来说已是笔巨款。
多年以后她仍记得当年那位面善的老板娘,虽然超市早已经关门了,老板娘也去了另一个地方再没有回来。
早上送牛奶,白天上学,晚上收银,平时帮别人代写作业积攒零钱,日复一日都是这样的生活。
直到初三那一年母亲出狱了,她才搬离了原来的居所,用几年攒下来的钱租了个小平房同母亲生活在一起。
接母亲出狱的那天常晏清一句话没有说,她心里有怨,但她只剩这一个亲人了。
狱中五年,母亲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干不了重活,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工资不高但清闲的工作,常晏清半工半读,补贴家用,勉强支撑两人度日。
也许命运就是爱同人开玩笑,不过几年,母亲就觉察身体不舒服,常晏清不放心送她去了趟医院,竟查出乳腺癌,虽是早期,仍需要一大笔钱才能治愈。
她们已经没有钱了,生活尚且难过,哪还有生病的资格。
还有亡人未还清的一大笔债务,生生压弯了两人的背脊。
像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一次常晏清真的束手无策了。
那一日从医院出来,母亲一路上都在唉声叹气,她送母亲回家,又离开了那间空气污浊令人窒息的小房间。
她没有去上课,坐在广场的长椅上情绪低迷,她想学校那种氛围已经不不适合她了。
医药费,要去哪里筹这天价的医药费,眼睁睁看着母亲去死吗?她做不到。
“这位小姐你好,请问有兴趣当明星吗?”
她听见有人这么问道。
“当明星?”常晏清抬起了头,“你能给我二十万吗?”
来人有些惊讶:“你要二十万做什么?”
“治病。”
那人这才恍然大悟,随后又说:“冒昧问一句,是谁生病了?”
“我妈。”
那人思索了一番,万万不能放过这一个好苗子,当即拍板决定:“好,只要你签了我们公司,我们可以给你二十万,而且将来你还能赚更多的二十万。”
他的眼光一向很毒辣,签下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骗不骗子已经不重要了,只有能给她二十万,让她做什么也愿意。
当时常晏清便跟他去了,还算幸运的是,对方真的是一家正经的娱乐公司,只是规模尚小,还不够有名气,双方愉快地签了合同,她正式把自己卖给了这家公司。
常晏清拿到钱,把母亲安排进了医院,便辍学开始了自己的明星生涯,好在她虽急用钱,但还不算太傻,当初签订合同时为自己争取了“不想接的工作可以不接”这一保留条款,而公司看好她的发展,想到日后可能的收益,咬咬牙答应了。
起初常晏清只是任劳任怨地听从公司的安排,练习演技,认真接触戏剧,一夜爆红后,她并没有体验到常人会有的那样的喜悦,每日工作更加忙碌,她变成了没有感情的赚钱机器,往返于各大片场,生为演员,却一点也不喜欢演员这份职业。
直到她遇到了小月亮,那是她黑暗里的唯一一点光亮,她生命的救赎。
认识小月亮之前,常晏清并不知道生活还能如此的富有趣味,她变得开始热爱生活,开始期待明天,开始真正喜欢上拍戏。
她爱上一个人,一个同她完全不一样的人。
这是老天同她开的第三个玩笑,莫名其妙地被深深吸引,她都不知道这爱意从何而来。
常晏清也想过为什么偏偏是小月亮,偏偏是她,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后来她便明白了,换成别的人都不合适,只有这么一个人,打开了她心里的窗,给她一点光亮。
爱一个人本就是卑微的,她常晏清不是什么圣人,也会有为情所困的一天。
不安的情绪慢慢开始滋生,她开始害怕,开始犹豫不决,开始胡思乱想,若那人要是转身离开,她该怎么办?
她尝试说服自己,离开她,越远越好,最后结局却是越陷越深。
她败了,败给了对方同样沉甸甸的喜欢。
如果注定要有此劫,她宁愿化作飞蛾奋不顾身扑上去,即使前路未卜。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公开?”
常母的问话打断了常晏清的思绪。
她收回那些不算怎么好的回忆,认真回答母亲的问题:“我想的,她不愿意。”
常母听闻忍不住的叹气“我知道公开这事对你的事业有影响,但八年了,人家对我们这么好,我们亏欠的实在太多……”
不是她对女儿的事业不上心,而是因为秦家一家人对她们极好,不嫌弃女儿的家庭和过往,也不曾嫌弃自己不光彩的经历——虽说是正当防卫,但总算是杀了人,只要她活着的一天,便要背负杀人犯的骂名,摆脱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