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卷 第十二章 再一次,红带屠城(第5/7页)

需要说明一下,自从贝克汉姆和奥特加身穿魔法太保制服回归文明世界之后,这身打扮已经在人类中风靡的一塌糊涂,尤其是某些年青魔法师,早早就扔掉了魔法工会颁发的长袍,改穿上一身真皮立领的干练劲装,帽檐上佩戴李德徽章。

不过这身制服还是只有小贝才能穿出味道,英武中带着一点不羁,帅气绝伦。

土台中央血腥冲天地人鼻肉山,让人类军神西多夫元帅和三大魔导师目瞪口呆,各国将军虽说也已经从血海尸山中趟了个来回,但这么恐怖的场面还真是头一次亲眼目睹——小贝只是把手一抬,这里就多出了一座血气森然的肉鼻丘陵,任谁也没做好坦然迎接的心理准备。

还好,大家地风度保持的还算绅士,虽说脸色大多很恶心也很难看,但至少没有人当场呕吐出来。

逐味而来的牛虻和苍蝇一群一群徘徊在人鼻丘陵上,饕戾地享受着这难得地盛宴。

无数鸡皮疙瘩被甜孜孜的腥风一吹,痒地厉害。

时间和空间仿佛回到了生命起源时代,一片完全静止的沉默。“这……这……”银发银须的西多夫元帅第一个回过了魂,“这”了半天也没“这”出半句下文,站在意气风发,年青力壮的贝克汉姆身边,人类的不败军神无法遏制地让人联想起一句叫做英雄迟暮的形容词。

“自从接到求援之后,李察冕下就在策划一次复仇行动!打探消息、布置作战计划和演习步骤完成之后,他于昨晚带领夏宫勇士们走了一个魔族城市,这个城市不大,也就十万人口的样子。”小贝用力甩了甩自己的长发,一阵侃侃而谈:“冕下说了,既然魔族敢来参与我们爱琴与海族的战争,就必须做好承受爱琴怒火的心理准备,这十万人就是第一个样板!”

听了这句话,人类的脑袋里好比点着了一个烟火万花筒,炸的晕晕乎乎,心情错综复杂,想什么的都有。

“魔族算是踢上铁板了。”炼金大魔导艾玛尔吹了个为老不尊的口哨:“啧啧,要我说还是李察够味,不声不响,就把活给做了。”

“圣主保阁下……他到底……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屠城不是一件容易事啊……”有个人类将军忍不住提出了一个有眼不识金镶玉的傻B问题。

“圣霄大法师李察拥有许多魔法传送阵,其中不乏深藏在魔界偏僻角落的备用品。”最接近神祗的火系大魔导斯蒂法诺不等小贝开口,自动自觉地挺身而出解释了这个问题。

大师一直注视着自己的爱徒,表情非常欣慰。

翡冷翠领主愿意用两座可燃冰井矿和圣甲虫弩箭图纸换回贝克汉姆,一夜之间就在爱琴魔法界传唱开来。但凡是有点实力的魔法师都纷纷艳羡着小贝的遭遇,敬佩着圣霄大法师的情义,更惋惜这种风尘识明珠的好事为什么不发生在自己身上。

或许在其他魔法师眼中,只有掌握了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的法术招数的魔法师才算是合格地法师,但斯蒂法诺大师穷经皓首一生,觉得魔法还是没必要搞的那么复杂。不管魔法界如何粉饰太平自我装金,法术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是为了和平,更不是为了民生!剥去那些虚伪、漂亮的画皮,法术的终极目标就是杀戮,就是毁灭。

小贝是斯蒂法诺大师这一生最完美的魔法实验品。

他只会一式“火焰刀”,没有至关重要的大范围法术攻击能力,他只学过最基础的火系魔法护盾,基本上不存在防守能力,他的脑海中也没有花样翻新的法术招数,甚至连正规魔法师职称都不具备;按照以上这些数据,就算以爱琴魔法界最为宽容的眼光来看,小贝都不能算作一个法师,或许可以这知说,浪迹江湖地草根魔法师也比小贝更象是一位正牌元素使用者。

但小贝能在近程单挑击败任何一位魔法师,就算是圣奇奥也未必有他出脚释放法术的速度。他地“火焰刀”精纯无比,攮穿力极其恐怖,射程超远,攻击弧度不但诡异而且精准,任何一个瞬发召唤的魔法护盾在他的“火焰刀”面前,都是纸糊地风筝!

这两个对比所产生的正反矛盾,也正是目前爱琴魔法界无法解释的“现象”。

传统的势力一朝一夕间是很难被颠覆地,世间历来不缺乏天才,缺乏的只是发现天才的眼睛和发挥天才作用的土壤;小贝这处专精单一法术地魔法师,如果一味留在人类世界谋求发展,最终的下场百分之九十会成为前途黯淡的流星。

所以,斯蒂法诺大师由衷地为爱徒的遭遇感到庆幸,翡冷翠领主是第一个没有把目光聚集在小贝地英俊脸蛋上,而是单纯欣赏他专业造诣和技战术涵养的强势君主!倘若是在人类各大国度的法师团,以小贝的资历想要统领一支十一人魔法团队,至少三十年内都没有任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