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在我十八岁之前, 我还不叫沈诸。

三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嫌弃我的名字了。

李远。

能指望一个高中辍学把女生肚子搞大的父亲想出什么好名字?

我姑且当做他想让我像李世民一样“弃繻怀远志,封泥负壮情”, 可事实上,他恐怕根本不知道这首李世民的诗。

没错, 我就是那种不被期待的孩子。

我的母亲生下我的时候才15岁, 还在刚刚上高中的年纪, 因为早恋偷尝禁-果和同样未成年的父亲私奔。

他们以为象牙塔外是一座更美的塔,可现实却在告诉他们,不读书到底带来了什么。

逃离父母去遥远的南方小镇打工,两个人挤在一间不到二十平的宿舍里, 当然还包括我这个“累赘”。

生下我没几天,他们就当我是个累赘了。

我的童年一直在父母无尽的争吵中度过, 他们吵架的时候,我就去楼道的路灯底下看书。

母亲以前偶尔会不耐烦地给我念念童话故事, 我记忆力很好, 没多久就能融会贯通认得汉字。在他们以为我还醉心于儿童文学的时候, 其实我早就在隔壁收废品大爷淘来的书堆里打滚了。

四岁读《资治通鉴》, 五岁读《时间简史》。

父母的无知时刻在告诉我,文化是多么的重要。

终于在我五岁的某一天,母亲罕见地对我和风细雨,说要带我去市里最大的图书馆看书。

我看着她紧张忐忑地模样就知道,他们打算抛弃我了。

随她去吧。

我没那么在意,在图书馆废寝忘食阅读了一整天, 我读了不少生物学作品, 对摩尔根的《基因论》最感兴趣。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了解DNA、染色体、RNA之间的关系时, 图书馆要闭馆了。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管理员想送我回家, 我只能告诉她:我爸爸妈妈是故意抛弃我的。

她又想把我送去警察局,我理智地分析了接下来我会遇到的状况:警察会寻找我的父母,如果找到了,父母很有可能再次丢弃我,下次也许我会被贩卖器官的人贩子抓走,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如果警察找不到我的父母,就会把我送去孤儿院,像我这么大已经记事了的孩子很难被领养,有可能一辈子都要在孤儿院里度过。

她果然犹豫了。

她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决定暂时收留我。

后来暂时变成了永远,她告诉我,以后我再也不会被抛弃了,她就是我的亲人,让我叫她小姨。

小姨姓沈,她给了我一个新名字:沈亦。

【亦莫恋此身,亦莫厌此身。无恋亦无厌,始是逍遥人。】

我想她是真心希望我忘却身世烦恼的,因为接下来几年,是我度过最温暖的时光。

我不喜欢人和人之间的这种麻烦的情感,但我却喜欢她。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究有尽头。

小姨结婚了,男方家庭不希望我成为他们新家庭的累赘。

没错,又是累赘。

看到她为我据理力争,每夜哭到睡不着的模样,我还是动摇了。

我已经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所以我请她送我去寄宿学校。

我变得更加冷漠,只有知识能填补我情感的空虚,只有知识能成为我悲剧人生的救赎。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贫瘠的生命中,居然又闯入了一个肯给我一点温暖的人。

他叫路高远。

他母亲过世,父亲迅速再娶,又生了个儿子,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就这样把路高远扔到寄宿学校去。

他和我不一样。

他底子里还是个固执的小孩子,想用叛逆的方式赢得父亲的关注,赢得一点点爱。

可是傻瓜,爱这种东西,没有了就是没有了,不论你怎么争取,都不可能拿回来的。

我深知这一点,所以从来就没有奢望过得到它。

人生中有许多远比爱重要的东西。

譬如知识。

所以每次路高远每次用逃学、打游戏这种幼稚的方式企图博取父亲关注的时候,我都会劝诫他:拥抱知识吧,只有知识能改变命运。

不过他好像始终不明白这一点。

导火线是路爸爸被老师请到学校,路高远和他在走廊里大吵了一架。

之后他就消失了,在网吧里沉迷了三天三夜。

被学校找到回来的时候,他的精神都是恍惚的。

我明白游戏是他宣泄的出口,可为什么不能好好正视自己的人生呢?

明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明明浪费的是自己的时间,明明那个名存实亡的父亲根本不会因为这点叛逆而在乎他……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有更轻贱自己的方式。

当我看到那个躺在血泊里的人时,第一次产生了愤怒的情绪。

那位父亲只是草草为他收了尸,还特地买通了媒体,给路高远的死盖上了沉迷网游走火入魔所以跳楼自-杀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