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3页)
应当是怕他们对合同有什么人为毁坏。
那位年纪稍轻的律师道:“聂律,合同是宏发和风衍签订的。”
“据我所知,我当事人已于七年前同风衍解约。”
聂荣飞道。
王海平立刻说:“我们的合同也是七年前签订的!不能因为时间长就赖账!”
聂荣飞眉也不皱。
正要开口。
林清樾忽然插嘴:“那个,我能说一句吗?”
林书瞪他:“有你的事儿吗?”
林清樾双手合一,祈求状:“就说一句。”
聂荣飞道:“林先生有什么话可以直说无妨。”
林清樾的目光落在房间角落里的董秘书身上:
“董哥,别来无恙?”
董秘书忽然身体僵住。
“我就说之前电话那个号码怎么那么熟悉,董哥,是你的号码吧?这么多年,你的号码也没变,还真是恋旧,怎么,现在换行业了,不混娱乐圈了吗?”
林清樾笑了笑,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问。
但这话一出来,在场的人,尤其是聂荣飞懂了。
这个姓董的,似乎是林清樾的老熟人。
若是普通的老熟人也就罢了,偏偏他现在还在宏发工作。
这就不得不让人联想。
他和这纸忽然出现的合同有什么联系。
聂海荣勾了勾唇角,轻笑道:“麻烦贵公司的合同原件准备好,我方将申请专业的机构鉴定。”
王海平瞬间心虚:“有什么好鉴定的,都是白纸黑字的合同!”
聂海荣说:“那可不一定,毕竟有胆大包天的人,敢伪制合同呢。”
董秘书眼皮不受控制抽搐了下。
聂海荣又道:“不仅是伪制合同的本人违法,从犯和包庇者也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聂海荣流利地背出法条。
登时,宏发公司在场的所有人都脊背发凉。
他们当时挂林清樾所想到的,可不是这样一个场面!
林书此时也已经反应过来事实的真相,她补充:“哦对了聂律师,除了这个罪名,诽谤罪怎么判处来着?”
王海平立刻脸绿的和绿巨人有一拼。
林书冷笑:“怎么了王经理,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需要我叫医生吗?”
王海平冷汗潺潺:“不,不是,几位或许误会了,我想我们公司对这件事有些误会,请几位稍等片刻,我们讨论讨论。”
林书说:“有什么误会大家律师都在,摊开了说一说呗。”
王海平还要狡辩。
旁边的李总忽然疯狂扯他的袖子。
“怎么了老李?”
李总一脸惊恐,凑到他耳边:“我知道她是谁了。”
“他?”
李总用眼神指着林书:“就她,去年财经周刊有她的采访,我看她眼熟,刚刚才想起来。”
王海平怔住:“谁啊?”
李总在他眼前偷偷做了个口型。
王海平突然沉默。
聂荣飞问:“请问,贵公司还有什么补充细节。”
“其实我觉得——”
王海平垂着眸,顿了顿,组织了一番措辞后,认真道:“这一切可能都是误会。”
*
同一时刻。
网络上关于#林清樾老赖#的话题已经愈演愈烈。
在霍星燃出手拆CP以后,舆论攻击曾经短暂地停止过那么一段时间,但很快,像是最后的疯狂一般。
铺天盖地、数不胜数的攻击与谩骂接踵而至。
原本就已经疲惫不堪的林清樾粉丝彻底累了。
这怎么处理的完?
他们也意识到,一场针对林清樾,有备而来的公关舆论大战,已经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
从这个阶段开始。
粉丝的力量和声音就已经变得微乎其微。
只能靠公司了。
唯粉和CP粉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星光娱乐上。
而事实上,在星光娱乐内部。
同样爆发着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
会议室内,马总拍着桌子:“要我说,直接跟林清樾解约算了,反正他也没给我们公司创造什么利益,我们要学会及时止损。”
经纪二部宋宁跟着阴阳怪气:“就是,这样的污点艺人我们可不敢要。”
楚修反问:“那《我不成魔》怎么办?”
马总说:“我们不是还有冰冰吗,让冰冰去,不比他好。”
楚修冷冷看着他:“马总怎么这么糊涂,您难道忘了,某人背着我亲自和霍星燃团队接触过,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