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3页)

应当是怕他们对合同有什么人为毁坏。

那位年纪稍轻的律师道:“聂律,合同是宏发和风衍签订的。”

“据我所知,我当事人已于七年前同风衍解约。”

聂荣飞道。

王海平立刻说:“我们的合同也是七年前签订的!不能因为时间长就赖账!”

聂荣飞眉也不皱。

正要开口。

林清樾忽然插嘴:“那个,我能说一句吗?”

林书瞪他:“有你的事儿吗?”

林清樾双手合一,祈求状:“就说一句。”

聂荣飞道:“林先生有什么话可以直说无妨。”

林清樾的目光落在房间角落里的董秘书身上:

“董哥,别来无恙?”

董秘书忽然身体僵住。

“我就说之前电话那个号码怎么那么熟悉,董哥,是你的号码吧?这么多年,你的号码也没变,还真是恋旧,怎么,现在换行业了,不混娱乐圈了吗?”

林清樾笑了笑,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问。

但这话一出来,在场的人,尤其是聂荣飞懂了。

这个姓董的,似乎是林清樾的老熟人。

若是普通的老熟人也就罢了,偏偏他现在还在宏发工作。

这就不得不让人联想。

他和这纸忽然出现的合同有什么联系。

聂海荣勾了勾唇角,轻笑道:“麻烦贵公司的合同原件准备好,我方将申请专业的机构鉴定。”

王海平瞬间心虚:“有什么好鉴定的,都是白纸黑字的合同!”

聂海荣说:“那可不一定,毕竟有胆大包天的人,敢伪制合同呢。”

董秘书眼皮不受控制抽搐了下。

聂海荣又道:“不仅是伪制合同的本人违法,从犯和包庇者也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聂海荣流利地背出法条。

登时,宏发公司在场的所有人都脊背发凉。

他们当时挂林清樾所想到的,可不是这样一个场面!

林书此时也已经反应过来事实的真相,她补充:“哦对了聂律师,除了这个罪名,诽谤罪怎么判处来着?”

王海平立刻脸绿的和绿巨人有一拼。

林书冷笑:“怎么了王经理,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需要我叫医生吗?”

王海平冷汗潺潺:“不,不是,几位或许误会了,我想我们公司对这件事有些误会,请几位稍等片刻,我们讨论讨论。”

林书说:“有什么误会大家律师都在,摊开了说一说呗。”

王海平还要狡辩。

旁边的李总忽然疯狂扯他的袖子。

“怎么了老李?”

李总一脸惊恐,凑到他耳边:“我知道她是谁了。”

“他?”

李总用眼神指着林书:“就她,去年财经周刊有她的采访,我看她眼熟,刚刚才想起来。”

王海平怔住:“谁啊?”

李总在他眼前偷偷做了个口型。

王海平突然沉默。

聂荣飞问:“请问,贵公司还有什么补充细节。”

“其实我觉得——”

王海平垂着眸,顿了顿,组织了一番措辞后,认真道:“这一切可能都是误会。”

*

同一时刻。

网络上关于#林清樾老赖#的话题已经愈演愈烈。

在霍星燃出手拆CP以后,舆论攻击曾经短暂地停止过那么一段时间,但很快,像是最后的疯狂一般。

铺天盖地、数不胜数的攻击与谩骂接踵而至。

原本就已经疲惫不堪的林清樾粉丝彻底累了。

这怎么处理的完?

他们也意识到,一场针对林清樾,有备而来的公关舆论大战,已经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

从这个阶段开始。

粉丝的力量和声音就已经变得微乎其微。

只能靠公司了。

唯粉和CP粉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星光娱乐上。

而事实上,在星光娱乐内部。

同样爆发着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

会议室内,马总拍着桌子:“要我说,直接跟林清樾解约算了,反正他也没给我们公司创造什么利益,我们要学会及时止损。”

经纪二部宋宁跟着阴阳怪气:“就是,这样的污点艺人我们可不敢要。”

楚修反问:“那《我不成魔》怎么办?”

马总说:“我们不是还有冰冰吗,让冰冰去,不比他好。”

楚修冷冷看着他:“马总怎么这么糊涂,您难道忘了,某人背着我亲自和霍星燃团队接触过,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