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来了,就别走了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除了父母外,那就是她。

她名为云白芙。

人如其名,她就如同一朵洁白的芙蓉花一样美丽。

她是我最优秀的学生,也是我最得力的助手,最后,她成为了我最美丽最善解人意的妻子。

我那世界级的荣誉,有她一份抹不去的功绩。

不过世人都不知道,我身后有这样一个女人。

我想要她走到前面去,她却总是说,有我知道她就好。

如果说研究浩瀚的宇宙,是我人生的乐趣,那么跟她一起研究宇宙,那就是我人生最大的乐趣。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问我像“宇宙重要还是她重要”这样愚蠢的问题,因为她知道,天文是我个人价值体现方面最重要的,而她,是我感情方面最重要的。

她还是个性子坚韧不弱于须眉的女子,跟着我一起搞研究,再苦再累都没有说过一句,往往还会在我最想喝水的时候送上水,在我汗水要滴下的时候帮我擦去。

她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而当她怀上了我的孩子时,我才真正感觉到我的人生到了巅峰。

当时的我,绝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一定不会在那个时候去那个地方……

那样,我就不会得到那块陨石,更不会发现上面拥有一种激素,能够刺激人类或者野兽,进行一次基因突变。

作为一个天文学家,在自己常驻的地方附近有批量的陨石坠落,怎么可能不去看一看呢?就连白芙那天也是让我去看看。

我想我最不应该做的,就是让国豪的工作室帮我研究,那样消息也不至于会那么快扩散出去,让有些别有用心的组织觊觎那激素原液。

可是,人总得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我驱车带着一架坏掉的天文望远镜去山下城里维修,走到半路,却是收到住所的警报信号,连忙开车往回赶。

回到别墅外,正好碰上有事来找我的国豪在砸繁琐了的门。

原来,家里遭贼了,从老家赶过来照顾白芙的保姆被杀,而离预产期还有将近一个月的白芙,正好跟那贼照面,受到刺激和惊吓的她,提前破水了。

白芙虽然很坚强,说她还能稳住,可我和国豪都吓坏了,连忙载着车带着白芙往城里医院赶。

因为担心我忧心太重,开车失控,所以国豪开的车。

可是在陡峭的环形山道上下坡时,国豪却大叫说刹车失灵了。

我看到他在努力扭正方向,神情惊慌地告诉着我他有多么怕死。

而在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时,国豪跳车了,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这对于当过兵的他来说并不难。而失控的车子,带着我们苦难的一家三口,冲下了悬崖。

如果我跟国豪一样,提前跳车,我肯定也不会死。

但是我不可能舍弃白芙一个人在车里,就算是死,我也会陪着她,陪着我们的孩子。

我死了,灵魂来到了地狱,这里的鬼魂称之为死魂之地。

我不知道从没有做过任何昧着良心事的我,为什么会下地狱。

我也懒得去追究了,我就是想知道,白芙怎么样了,我们的孩子怎么样了……

陆青衣的自叙,到了这里,中断了……

不仅仅因为陆青衣的意志受损了,还因为这一幕场景,跟陆不弃本尊的意志深处,刚刚复苏的记忆重叠了。

想起可那曾经被他雕刻到玉石上的车祸场面,同时想起到那个戴着金属框眼镜,死在副驾驶座的男子,清晰的一幕画面时,陆不弃的心在滴血。

就在那一瞬间,陆不弃大彻大悟,他终于回到了他自己的本尊意志,所有其他人的意志,包括陆青衣的意志,都只是成为了陆不弃意志征程的路途。

而在陆不弃度过了漫长的意志混乱期时,在包裹着他那越发强大的魂火的灵魂体外,正发生着剧烈的争斗。

噬魂贪狼和无痕,此刻,面对着四个日级灵魂体的攻击,战得非常辛苦。

要说实力,这四个日级灵魂体,单对单,恐怕无一是噬魂贪狼和无痕的对手,这也是它们四个会合力对付噬魂贪狼和无痕的原因。

可是双拳难敌四手,噬魂贪狼和无痕刚开始还能较为有效地抵挡,但是现在已经够强了。

为了避免敌人的攻击轰到混沌灵魂体之上,噬魂贪狼和无痕用自己的灵魂体当盾牌都挡了十数次攻击。

如果换做还是生灵的时候,二人此刻恐怕已经是体无完肤。

说起来,这已经不是第一批敌人了。

在噬魂贪狼感应到混沌灵魂体中有陆不弃的气息后,噬魂贪狼就将这混沌灵魂体当成了陆不弃,即便是这混沌灵魂体一直散发出极其诱人的气息,让噬魂贪狼差点要忍不住吞噬了它,噬魂贪狼心头如猫挠一样,却也死命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