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第2/3页)

路维安问林迁:“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大妖怪呢?”

如林迁对路维安的世界的认知一样不全面,路维安他们对林迁嘴里的一些名称也不怎么清楚,比如“妖怪”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只隐约知道“妖怪”代指的似乎是某些由动物转变为人的存在,像林迁自己,就是其中之一。

也不知道是哪点让林迁觉得路维安像大妖怪。

林迁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也没说出个缘由来,最后道:“你带着我在天上飞呢!”

路维安便搂着他给他解释飞船的运行原理,某些程度上,它和林迁喜欢的兔兔车没什么区别。

林迁听得云里雾里,最后发现自己完全没听懂,却也只能懵懂地点点头。

他和路维安相处那么久,也的确没有从路维安身上闻到过什么妖怪的气息,也没见他露出尾巴、爪子、鳞片抑或是毛毛之类的特征,大概就是他弄错了吧。

重新被路维安哄回去的小蛇妖靠在路维安的胳膊上,不时看会窗外的景象,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迎来了下飞船的时候。

行程是洛克制定的,不要求迅捷,只要求娱乐性强,适合小孩子玩啥,比如林迁这样的小蛇妖。

长这么大都没干过什么陶冶童心的事的路维安三人,要陪着林迁玩上一路。

伯宁本是不愿意的。

因为他自诩聪明绝顶,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把时间浪费在玩乐上,那当然是实验比较好玩啊!

尤其是从路维安身上扒拉点什么下来的时候,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然而,真香定律在任何人身上都是适用的。

当林迁开着兔兔车从宽敞的街道边驶过的时候,双手都拎满了本地特产和一些奇形怪状的纪念装饰的伯宁笑的别提多开心了。

更别提刚还有他的小粉丝在和林迁交流以后没选择路维安,而是选择和他对话。

那一瞬间,伯宁成就感爆棚。

不仅当场加了小粉丝的好友,还直接给了他一个去中央研究所实习的机会。

有什么,能比被人崇拜更让人高兴呢?

那当然是被一群人崇拜啊!

以往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十三小时窝在实验室里的伯宁没能体会过这样的感觉。

现在,他明白了,出门逛街的魅力!

做实验么,花个半天就够了!

好吧,其实不止半天……

不过,以后他一周至少得出门炸街一次啊!

不然怎么显得他平易近人?

林迁坐在兔兔车上,嘴里叼着路维安给他买的糖葫芦,一口一个别提多香了。

白白嫩嫩的小牙齿咔嚓咔嚓就把糖葫芦外面包裹的糖壳咬碎了,酸甜的果肉香气立马涌出来。

唯一的遗憾是,糖葫芦里面有籽,林迁不能干干脆脆地一口吞。

不过也没事,跟在他旁边的路维安会用纸巾把他吐出来的籽都接住。

林迁以前见过糖葫芦,可是他没吃过。

到人类过年的时候,会有人扛着糖葫芦来卖,但他没有钱,买不起,所以就只能看着别人吃。

但现在就好了!有路维安在,他今天已经吃了第二串了!

和棉花糖比起来,他觉得还是糖葫芦更好吃!

心情无比好的林迁小心地开着车,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阳光下,他就像一个会发光的小天使。

他的尾巴也会发光。

不过不是那种闪瞎人眼的光,而是光打在玉石上的那种通润的绿色。

这还是林迁第一次开兔兔车出门的时候没在尾巴上裹上小毯子,也没拉上座位上的遮光帘,直接把小尾巴露出来。

毯子全被他弄到底下的空间里去了,就垫在他屁股底下,也垫着他的小尾巴。

因为空间被占去了一部分,林迁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他的小尾巴胡乱扭了扭,小尾巴尖儿正挂在右手边的车沿上,随着车的行驶一晃一晃。

路维安知道,这或许也是林迁的小心思。

他的尾巴藏得太久了,他就是想让更多人看看他的小尾巴。

路过的行人很多都忍不住将目光放在那嫩绿色的小尾巴上,也有不少在争取了路维安的同意以后,跟在兔兔车旁和林迁合影的人。

自打之前星网上那场狂潮以后,人们都没觉得路维安有那么疏远,不可靠近了。

星网上林迁的照片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每一张都带着林迁可爱的小尾巴。

人们一边感叹在这个星球上这条街上游玩的人的幸运,一边又惊叹路维安将迁迁照顾得够好。

那自由地开着兔兔车笑的眼睛都眯起来的小蛇,能让所有人都感觉到开心。

至于镜头的边边角角多少被带进去的也叼着糖葫芦的伯宁就是另一个画风了。

人民群众送给他的只有“哈哈哈哈哈”。

不过,或许是人越来越多,原本宽敞的路就有点不够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