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八零弃妇原配(第2/3页)

“可以,青菜我们自己种的不要钱,花钱的就是这骨头,还有这些调料,调料价格不贵,骨头也还好。”几块骨头能熬出一大锅汤,他们兄弟两个算了一笔账,赞同。

大张:“我等会去竹林挖一些竹笋,让种类更丰富一些。”

“还可以把海带、鸡蛋加进去。”

听到他们的意见,苏荞初点头:“那好,我们明天就改成卖这个,今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大家都来帮忙。”

比如转备好足够的竹签,准备好汤底……

王家,王倩倩听到了苏荞初从镇上晕倒,被她儿子背回来休息的事,她当时就笑了。

她在知道自己穿越到了这本书里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要怎么做,她可不要当一个衬托女主的丑角。

是的,她穿越了,穿越到了一本书里,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现在在医院里的跟她是同父异母的三姐王有仁。

她的身世遭遇很有小说主角味,美强惨。

在她和弟弟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也是她现在的爸爸王福来爱上了一个女知青,然后跟王有仁妈妈离婚,娶了那个知青,他们兄妹四个由妈妈带着艰难生活,她还体弱多病,听着大家的同情和争议长到了十多岁,她救了男主,一位位高权重的男人。

除此之外,她的妈妈也这个时候创业,白手起家。

当她和男主产生纠葛的时候,王有仁妈妈和兄弟都出息了,她两个哥哥是当地的青年企业家,弟弟大学毕业进入了体制内成为了政府官员,她和男主的家境差距变小,最后夫妻生活圆满,一辈子活成了别人羡慕的模板,相对应的,衬托她的,给他们家时不时添堵的就是她爸爸还有继母一家了,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过好日子,一辈子过得穷困缭倒,人缘尽失,成为了笑话。

而她穿越的,就是和王有仁作为衬托的、王福来和继母生的长女,王倩倩。

王倩倩知道这点的时候就愤怒了。

她是不会认命的,她可不想做那个同样爱上了男主,却被反复打脸,无脑又可悲的女炮灰!

确定了她穿越的时点,她出手了。

她知道,女主妈妈最早是通过卖早餐给她治病,积攒起了第一桶金。

这时候大家都还被之前的思绪影响,认为做个体户没出息,也觉得没什么赚头。

但实际上,看着不起眼,却因为没有竞争对手,钱没少赚。

之后更是开起了店铺,也给了女主两个哥哥本钱南下,闯出了一番天地。

现在自然不能看着他们积累本金。

他们日子好过了,那她呢。

王倩倩只要在某些有心人面前不经意的透露一下他们能赚多少钱,可以用什么手段把人挤出这个市场,就有了这个她喜闻乐见的场面。

夸大了他们挣的钱,透露出去,就有贪心的人迫不及待了,效果比她一开始想象的要好,她只是在刘翠花面前说过,现在她的亲朋好友都加入了进来。

现在女主妈妈晕倒了,应该很快就会放弃继续卖早餐,回去种田,女主的两位哥哥,也知道了南哥这一条路,如果女主妈妈不舍得他们去挣命,女主就没钱继续治病了。

简直完美!

等到男主受伤,她提前去把人救了,到时候,他产生感情的对象就变成了自己。

她才是那个人人称羡的女主!

第二天,王倩倩特意去了镇上,她现在念高一,她的学校门口就是女主妈妈经常来摆摊的地方。

结果她看到了什么?

不是卖包子吗?

为什么换成了串串?

他们怎么会做这个?

她看到那两个“哥哥”都在帮忙,因为价格便宜,闻着味道也不错,排队去买的学生还真不少。

其他卖包子的现在生意就不怎么样了。

包子太常见了,串串这可是新鲜东西。

王倩倩勃然变色,按耐不住跑上前去:“你们不卖包子了吗?”

王有礼看到她,露出标准的八颗牙:“怎么,你想要买包子?那你去隔壁吧。”

看了看人高马大的“大哥”,王倩倩不敢再多说什么,跺了跺脚,进了学校。

就让他们得意一天。

过两天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累是累的,但是赚了不少钱,比之前卖包子赚了最多的时候还好,除去成本,一天赚了三十块!

王有礼和王有义高兴之余也有些担心:“妈,明天会不会也有其他人卖这个?”

苏荞初倒是不担心:“他们就算卖,他们知道这汤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吗?”不是她高估,而是从这个包子的味道来看,其他人有没有这个本事真是个问题。

王有礼一想到妈熬汤底放进去的那么多东西,放下了一点心:“也是,种类我想想还有什么可以加进去的。”选择多了,客人也会被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