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三合一(第5/6页)

这事一环扣一环,最无辜最倒霉就是袁家人,什么都没干,祸从天上来,莫名其妙丢了性命,袁腊月也就十五岁的年纪,便家破人亡,还要被黑了心肝的叔父逼婚,但凡她再软弱那么一点,都要被吃得渣都不剩。

事情已经查明,虞衡索性在兴平县又升了一次堂,命护卫将钱家人和王家人都押过来,好好审审。

王家那边最好审,两头野猪就是物证,体型那么庞大的野猪,不可能没人见过,只要找到证人,即便王家后来将野猪放回山上了,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钱家那边就更好办了,王家的罪一定,钱家直接定个包庇罪,钱婆子在村里横了半辈子,村里人想着她四个孙子,就有两个孙子不大好,,一个病一个傻,一般也不同她计较。

结果这次,没人让着她后,等着她的,就是牢狱之灾。

至于袁二叔,那就更好办了。

朝廷本就设有女户,袁腊月乃袁氏夫妻独女,自然可以按规矩请立女户,继承袁氏夫妻留下的家业,与袁二叔无关,婚姻大事也由不得袁二叔做主。

不得不说,后面这个判决,才叫百姓们开了眼。

袁二叔夫妻一个不察便翻了车,还要把先前吃进去的东西全都吐出来,袁二婶想想晚上都睡不好睡觉:那可是他们家的银子,怎么就白白便宜了一个丫头呢!

围观的百姓们也表示三观受到了冲击,原来朝廷还有“女户”这玩意儿?还能由女子单独立户继承家业?

这可真是件新鲜事儿。

由此可见,岐州这边有落后。大宣开国之初就把律法给定好了,女户早就有,兴平县百姓现在还跟听天书似的,仿佛第一回 知晓还有女户的存在。

朝廷规定的律法,和有时候具体的操实施比起来,差距真是太大了。

有些人三观正在重组,也有人高高兴兴地点头,飞跑回家把女儿拽回来,气喘吁吁地问虞衡,“大人,现在就能帮女儿立女户吗?草民就这一个女儿,可不想便宜了外人。”

学的还挺快。虞衡不由摇头失笑,点头乐道:“当然可以,我先为你写份公证书,证实立百年之后,一应财物都由女儿继承。到时候,你女儿自动成为女户,只需去衙门管户籍那里知会一声就行。”

别说,有了这一个打头的,有那些家里没男丁的,都趁着这个机会一起找虞衡为他们的女儿办女户了。

这场面,莫名还挺有趣,虞衡看得颇感欣慰,家产给女儿,为女儿立女户,总比不把女儿当人,随便找个人家嫁出去,而后把财产给侄子好。

改变嘛,就是这么一丢丢来的。

袁腊月得了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却不想再继续待在村里。她也看得出来,她二叔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想要悔过,心里还记着仇。要是她继续在村子里住着,二叔也好,钱家也罢,总有和她继续闹起来的一天。乡下真不是个完全讲道理的地方,谁的拳头大,说话就有分量。她分得的田和地,一准儿守不住。

现在她二叔嘴上说还,等一回去,一说要还,肯定瞬间变脸,强占不给。她一个无依无靠又没什么武力的姑娘,实在争不了什么,还得担心钱婆子暗中使坏,将她那个傻孙子放进袁腊月的家门,闹个人尽皆知。

于是,袁腊月特别干脆地在朝堂上表示,“民女父母已经下葬,民女也不想再回伤心地。既然已经立了女户,民女便把家里的田地和房子都卖了吧,日后,除了给父母上香,我都不会再回村里了。”

最后一句话,袁腊月是对着她二叔说的。

她二叔神情一愣,袁腊月又开始求虞衡,“大人心肠好,民女有个不情之请,还望大人怜悯帮忙。”

虞衡挑眉,“何事?”

“民女什么都不懂,卖田地房屋之事,民女想托大人帮忙。这些日子,民女在慈幼堂中安身,觉得那些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委实可怜。民女身无长物,卖田地房屋所得的银钱,便取出一部分捐给慈幼堂吧!”

方氏眼中露出了星星点点的笑意,果然是个聪明姑娘,那些财产,即便大人判了归她,她一个人也要不回来。现在托付给大人帮她转卖,那她二叔也不能再占着这些东西不还了。没见她二叔脸都绿了么?

虞衡眼中也浮现出一抹笑意,欣然颔首,应了此事。

袁腊月当即高兴地连连给虞衡磕了好几个响头,又起身,像一只花蝴蝶一般,轻快地奔到方氏身边,一脸期冀地看着她,忐忑问道:“方娘子,我可以去慈幼堂干活吗?洗衣做饭我都会,带孩子我也可以学,一准儿做得特别好!”

方氏看着这样机灵的一个姑娘,哪有不愿的?正想点头,又是一顿,将话头又抛给了虞衡,“这事儿我说了不算,大人应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