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一)(第2/3页)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她自问于刀术一道天赋惊人,打一百个书生不成问题,眼前这个一指头就能戳倒;可一旦涉及到厨艺,书生纤细瘦弱的身体竟好像瞬间变得高大,宛如绝世高手般令人不敢逼视。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长的小臂,将处理干净的狼肉平铺在案板上,小木锤舞得虎虎生威,带着神奇的韵律击打在暗红色的肌肉纹理间。
“哒哒哒哒哒哒……”
分明只是捶肉这样简单枯燥的活儿,可在书生手里却宛如有了生命一般,只这么看着就觉赏心悦目,白星甚至有点手痒,很想找机会试一试。
锤肉什么的看上去一点也不难啊……
她显然忘了自己前两天蒸馒头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随着木锤敲打,原本结实方正的狼肉逐渐转换为崭新的柔软的质感,在白星眼皮底下一点点垮塌,声音也从清脆变得沉闷。
筋脉断了。
光看着它软趴趴的样子就不难想象入口即化的温柔触感。
此时的书生看上去真像高处不胜寒的绝世高手,而灶台和案板之间就是他的主场,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
刚吃过早饭不久的白星已经觉得有点饿了。
事实证明,只要厨艺好,差不多的食材都能变成美味:
锤烂的狼肉切成四方大块,以清水反复冲洗后加入足足的黄酒和葱姜蒜等大料腌制一个时辰,空锅煎出部分本身油脂倒掉。等到了这个时候,狼肉本身的腥臭也已经去的差不多。
再以宽油滑锅,葱姜蒜爆香,冰糖炒出糖色,大火滚开后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汤汁浓郁、肉质酥烂绵软,棕红色的酱汁泛着可爱的油光……筷子轻轻一戳就透了个大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