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第二十片龙鳞(十二)
薛夙被摸得有点情动, 捉住那只白嫩嫩的小手靠近嘴边轻咬一口, 感觉无比香甜,说:“你很好吃。”
玲珑差点儿没一脚把他踹到床下!
说谁好吃呢!
谁吃谁心里没点数吗?!
谁是食物谁知道!
薛夙就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了小娘子不高兴, 她顿时就不搭理他了,抱着被子爬起来拿脚丫子不住地踢他, 嘴巴里还念念有词的催催催:“饿了饿了饿了饿了我饿了——”
薛夙孑然一身, 自然没有什么公婆需要侍奉, 他也没有兄弟姐妹, 同宗族之间八百年不来往,玲珑娶了他那真是太舒服了,而且薛夙还会做饭!
昨天晚上的新婚之夜太销魂, 饶是生了懒骨头的薛郡马也老老实实爬了起来准备去小厨房展现一下自己的好手艺。他几乎是无师自通地就学会了对玲珑好,大概是受齐家父子荼毒的多了, 老是听他们在耳边炫耀女儿炫耀妹妹,动不动就说在家里自己是怎样疼她的,薛夙觉着自己也不能做得太差。
他想做学问, 就成了当年惊才绝艳的状元郎,他想做太傅,就教导出了无数社稷栋梁, 他想当个好郡马, 当然也不能比别人做得差。
玲珑在床上又翻滚了许久,终于在婢女们的伺候下洗漱穿衣, 桌上已经摆了热腾腾的小米粥跟几样小菜, 时间有限, 薛夙并没有做多么精细的菜,但就是这几盘摆在桌上,无论是色泽香味都十分吸引人,他是个讲究的,就连碗筷杯盘都是闲暇时自个儿烧制,桌子上铺着餐布,相当有情调。
而今日新婚头一日,薛夙还在园中采了一把鲜花插在花瓶里放在桌子中央。玲珑心想这人要是对女人也有兴趣,怕不是个万人迷,谁能逃过他的手掌心?
她坐下来喝了一口加了甜红薯的小米粥,并不烫嘴,温度恰好,甜红薯被碾碎与白米煮的稀烂,小米又让它们保留了些许口感,配上炝炒青菜与酱肉,还有开胃的酸辣黄瓜条,玲珑吃得十分满意,看薛夙更顺眼了。“这个酱肉好吃。”
薛夙悠然为她夹菜,道:“那是自然,这酱肉天下独此一份,讲究得很。”
玲珑很好奇:“有多讲究?”
“寻常人家做酱肉,用的是普通的猪肉,我却不然。”薛夙先是喝了口粥,又道,“我这猪,是我从几百头猪仔里挑的品相最好的一只。”
……玲珑第一次知道有人做酱肉是从一只猪的出生开始的,她忍不住嘲讽:“那你该不会还每日为它按摩搂着它睡觉吧?”
薛夙惊讶地看向她:“穗穗这是什么想法,我怎么会搂着猪睡觉?”
……等一下,玲珑觉得他人身攻击了。
薛夙很快又解释:“农户们养猪,把猪都关在一个圈子里,让它们彼此争食,整个圈子都污臭难闻。我则是让人在府里开辟了个小院子,让猪仔时刻保持干净,吃东西也要体面,不能哼哧哼哧弄得满地都是。不仅如此,即便是猪也要注意营养均衡,我给它制定了一份食谱,交由专业养猪的下人比照办理。除此之外,我还经常弹琴吟诗陶冶它的情操,这样的猪养出来,是比其他的猪高贵的。我还很注意它的运动,避免身上肥肉过多,穗穗你刚才吃了,是不是觉得肥瘦均匀有嚼劲?”
说完轻叹,“只可惜一年养这么一只便费了许多精力,最终做出的酱肉也有限,还是要省着吃。今年的小猪我已经挑好了,穗穗,我想在郡主府再开个小院子出来养它。”
玲珑已经听呆了,能让她傻眼的人可不多见,薛夙真乃神人也。
她点点头:“可以的,你做主便好。”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薛夙的长篇大论,玲珑突然觉得这盘酱肉应该在点着烛光的餐桌使用刀叉周围传来悠扬的小提琴声自己穿着礼服优雅而不失礼貌的用餐,才对得起那只被养的跟大家闺秀一样的猪。
薛夙怪的可爱,他嫁给了玲珑立马就辞去了太傅一职,每天就跟玲珑一起吃喝玩乐好不快哉,有同僚来拜访他,薛夙还一本正经的点头:“我觉得做郡马爷比做太傅幸福得多。”
这还真是。
他当太傅,不仅要去国子监,还要专门去教导皇子们,负责他们的学业,帮助树立他们的责任心以及人生观,每天十二个时辰,至少要在这方面花一半。剩下一半的时间,他还得匀出来些给早朝,皇帝有什么事儿需要人商量,他还得随叫随到。好不容易闲下来,休沐日又少不得有同僚相约赏花饮酒,烹茶下棋。
当了郡马爷就不一样了!
他可以每天沉浸在琴棋书画里,累了就与小妻子一同钻研吃的,寻常人家都觉得男儿志在四方,喜欢钻厨房的男子小家子气,小郡主却不这么觉得,小郡主还说认真学做菜的男人最有魅力!两人能在书房里对着一本残缺的食谱研究一上午,也能花一整天的时间在郡主府开垦一片土地种爱吃的蔬菜水果——更别提晚上福利时间,薛夙是疯了才会想要再入朝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