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乱世风云起(第2/4页)
好一个好自为之,凌云少帅一双饱经风霜的糙手将圣旨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没看到景阳帝有派兵的意思。
他摸了摸后颈,掏出玄铁的行军水壶,拧着川字眉眯缝着豹子眼,水壶从左手倒腾到右手,右手再倒腾到左手,问帐下立着的两排鸦雀无声的赳赳武夫们:“众位将军有何办法可以在二十七日内拿下梵城?”
少帅问话,不回答好像又不行,但是要是有办法这小半年早就说光了,一时间气氛诡异,个个低头不语,帅帐内掉根针都能听见。
终于,一个充满勇气的声音打破了宁静:“兄弟们自当全力以赴辅佐少帅!”
凌云少帅眉头锁的更死,眼角跳了两下,这不废话吗!
凌家世代为将,满门忠烈,父亲凌河王战功赫赫,二十年前率三万骑兵一举荡平西域,获封凌河王、凌国公,一时风头无两。
连家里的女人都出了将军,凌河王的侄女精通兵法、武艺高强,曾大败回纥国军队。
凌云十八岁从军,一直追随在父亲帐前,直到四五年前父亲因年事已高且边疆平静不再驻守边关,他才独当一面。而今这小小的梵城久攻不下,虽说两军阵前胜败乃兵家常事,但还是让他自觉有一些——颜面扫地。
另外一个听起来更稳成持重的声音出现了:“少帅,那个…圣旨说入京请罪是否仅指将军一人去请罪,不是军官都要去吧?”
末了还心虚的欲盖弥彰的加了一句:“我也是担心全去了边关无人看守。”
真扎心呐。
凌云刚三十出头的脸上凭空瞬间挤出了几条皱纹,一抬头豹子眼眯缝着射出两股寒光,单手握紧的水壶眼看着就要掷出去。
“完了…”老成持重的声音吓得一缩脖子一闭眼,准备生生的抗这一水壶。“报!”传令兵冲了进来,算是无意中解了这尴尬的局面:“少帅,三将军来了!”
传令兵刚冲到帐下,三将军就带着一股子悠悠的秋风吹进来了,颀长的身材一下子将账内的光线遮住大半,大尾巴狼似地一摆手:“不用报了,我自己进来。”
如果刚才凌云将军是三分无奈三分气,在看到他三弟这一瞬间就变成了三分无奈十二分气,当场喝令:“不是让你呆在狼场负责后勤吗!谁让你自作主张过来的?”
这在烈日暴晒的中军帐温度都降低了几分。
——闯进中军帅帐的正是凌云将军的三弟,凌安之,至今还是公认的老凌家最大的混世魔王和败笔。
凌安之和小妹是二夫人所出,凌云和大哥则是正房夫人所出。
作为世家公子,凌安之从小不太读书,专爱舞刀弄棒,拜武术大家宁氏兄弟为师,经常四处游荡行走江湖让家里人抓不到踪迹,这家里忍了,反正不那么需要他。
而且每次回家没几天就必定有被打伤打坏的找回来,这也算了,毕竟堂堂凌河王府,医药费还赔的起。
更有甚者,据说还四处招摇撞骗甚至还调戏了少女,惹怒了老王爷,后来也平息了,哪个少年不风流。
可但是,挑了御赐的牌匾,闯下可以全家连坐死罪的大祸,凌河王纵使属于老来得子,也是实在爱不起来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当爹的隔以时日就被气到青筋暴跳的浑身发紫一次,有心直接打死又怕二夫人和妹妹伤心,在被气中风之后终于忍无可忍,直接把当年十五岁的凌安之打了五十板子扔进了二哥凌云的军营,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凌安之也不求饶,歪着血迹斑斑的屁股爬上了马背,拖着方天画戟,带着亲兵凌霄和发小雁南飞,就跟着二哥来到了军营,临走还嬉皮笑脸地冲二夫人妹妹以及送行的丫鬟婆子们招手挤眉弄眼,说什么自己是“一失足要成千古风流人物了”,招了家人大多数女人的鼻涕眼泪。
凌云在凌安之伤养的差不多了之后,就将凌安之和他的小跟班凌霄、雁南飞安排去了狼场——狼才能生存的场所。
别处草场草高两米,狼场草高三四米,连房子的屋檐都看不到,一脚踏进去蚊子跟黑硫药爆炸了一样炸起来,凌安之他们刚去的时候狼群就卧在房顶的瓦砾上和他们冷酷对望,一副不欢迎外来者要保护领地的样子。
倒也不是他这个哥哥心狠,确实是凌安之太淘气了,成天打打杀杀,放在军营里不知道又给琢磨出什么动静来,凌河王荡平西部,何等从容镇定丰功伟业,还不是被这个儿子给气中风了?
——凌云自认能力不如他爹。
凌云安排给凌安之四千步兵,负责在荒烟漫草的狼场运粮、养马、摆弄军用药品以及保养兵器;还给凌安之安排了一个学员的工作,整理收集的四方战报和抄写兵书,每天两个时辰不得偷懒,省着他时间太多。